松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松江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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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3年松江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2023年松江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已经2023年5月26日第37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日

2023年松江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信用工作要求,以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扩展信用应用为主线,着力建设“G60科创信用走廊”为特色的信用工作体系,营造全区良好信用氛围,为创建国际一流营商环境,高质量建设“科创、人文、生态”现代化松江新城提供有力保障。

  一、服务科创走廊国家战略,推动信用赋能松江高质量发展

  1.信用赋能松江新城高质量建设。以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线,围绕“信用制度、信用监管、信用服务、信用市场、信用支撑”等要素,积极推动区域发展最需要、市场主体最关注、人民群众最关心的三大重点领域信用应用服务,让信用更好地服务“科创、人文、生态”现代化松江新城建设。(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2.信用助力科技创新策源功能。研究推进外国人来华工作审批实施信用告知承诺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适用容缺受理,为引进海外人才提供出入境和停居留便利。鼓励市场主体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自律机制,加大对商标恶意注册、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违法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助力打造区域知识产权保护高地。(责任单位:区科委、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3.深化信用合作,助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建设。推动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区域公共信用信息交互共享,深入拓展长三角G60区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合作朋友圈。推动重点合作领域跨域事项办理、中小微企业融资信用服务等场景,查询、应用专用信用报告,进一步完善跨区域信用联合奖惩机制。推动文化旅游、知识产权、交通运输、海事监管等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区域信用合作。围绕“信易+”工程,探索创新“信游长三角”等守信联合激励应用场景,提升守信受益的良好社会公众服务体验度,营造工作互进、系统互联、信息互享、奖惩互动的城市信用合作新模式,以信用服务区域实体经济发展,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助力“长三角G60科创信用走廊”经济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金融服务办)、区科创发展办、区文化旅游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区司法局、区大数据中心、区交通委等)

  二、拓展守信激励应用场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4.促进中小微企业信用融资便利。结合本区“信易贷”子平台、G60科创走廊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等项目,扩大银行、保险、担保、信用服务等机构合作力度,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更加丰富全面的金融机构和融资产品,提高贷款可获得性。推动银税互动、银担合作,实现公共信用信息与金融信息联动,支持金融机构面向中小微企业开展信用融资担保业务,对获得市科技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信用良好的企业开发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提供优质的服务。(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金融服务办)、区经委、区科委、区财政局等)

  5.探索推进守信白名单试点。根据融资信用需要,依法依规推动相关公共信用信息向市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归集共享。立足本区实际,结合市信易贷服务平台、市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探索推进区内优秀园区(重要领域)优秀小微企业纳入信用白名单的试点工作,以点带面,进一步提高企业诚信意识,推动区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金融服务办)、区经委、区科委、区财政局、区科创发展办、区大数据中心等)

  6.聚焦重点领域,拓展便民惠企应用。聚焦政务、商务、社会、医疗等重点领域,为各类守信主体在行政审批、融资贷款、住房租赁、交通出行、旅游购物等方面提供优惠便利。加快推进教育、养老、家政服务、食品餐饮、房屋买卖、劳动用工等重点民生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创新信用服务载体应用,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质量。(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经委、区市场监管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文明办、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7.创新社会治理信用应用场景。加强信用数据在“一网统管”系统中的运用,聚焦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城管执法等重点领域信用场景应用,提高城市治理科学化、信息化、精细化水平。鼓励和支持基层社会治理信用应用,通过信用正向激励,将信用管理融入基层治理体系,创新组织群众工作机制,有效提升基层治理效率。(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8.推进落实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在全区41个主要执法领域分两批推行市场主体以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记录证明,推行“市场主体合规一码通”,实现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进一步便利企业上市融资、招投标等经营活动。(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大数据中心、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三、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9.积极推广鼓励信用承诺制。推动各类审批服务事项广泛适用信用承诺制,深化信用承诺和承诺履行信息的应用,对做出信用承诺的守信主体实施减材料、减时限以及容缺办理等便利政策。健全完善告知承诺信用信息的记录、归集、共享和公示工作机制,加大承诺履行信息向区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的归集力度,推动区信用子平台与区“一网通办”平台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健全信用承诺闭环管理机制。鼓励行业协会、商会组织会员单位进行诚信经营等方面的信用承诺,加强行业自律。(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政务服务办、区大数据中心、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10.持续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新模式。加快推动生态环保、医疗卫生、安全生产、建筑管理、市场监管、文化旅游、养老服务等重点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根据监管对象信用状况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准便利的服务。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国首创“云监码”监管,对全区所有涉企执法部门双随机抽查全覆盖,真正实现对市场主体“无事不扰,有求必应”。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制度,落实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提高行政监管效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局、区建设管理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化旅游局、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11.不断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加大信用可修复理念和公共信用信息修复“一件事”的宣传力度,持续优化信用修复全流程办理便捷度,提升信用修复服务效能。完善企业破产重整期间信用修复机制,优化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上海)”网站信用修复结论共享和互认机制,推动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解除失信约束措施,推动市场化信用服务机构同步更新信用修复结果。(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法院、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12.推进企业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结合“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行动,对于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企业,加大力度督促失信企业清偿债务、履行义务后退出名单,拓展企业简易注销程序适用范围,畅通多元化退出渠道。对于多次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加强源头防范和前端管理,并引导市场主体通过主动改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社会影响等方式修复失信信息。对于涉及多起合同违约纠纷的企业,完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积极推动企业商事纠纷非诉讼解决。(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法院、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四、强化信用数字支撑能力,夯实信用信息数据基础

  13.强化信用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信用数字化支撑能力,持续优化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完善信用数据治理、信用查询、信用评价等基础功能,支撑高质量、多场景的信用应用。依托信用平台“信用信息枢纽”功能,加强与市信用平台、区政府门户网站、“信用松江”网站数据互通,将信用信息查询应用嵌入政务服务大厅,支撑“一网通办”平台,为信息主体提供精准、便捷、高效的信用查询服务。(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14.规范信用数据信息归集。编制2023年本区公共信用信息数据、行为、应用清单,依法依规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应用。推进行政管理、合同履行、信用承诺及履行情况等相关信用信息归集共享。鼓励企业通过“自愿填报+信用承诺”等方式补充完善自身信息。加强对缴纳税收、社保、公积金、水电燃气、知识产权、科技研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市场机构需求强烈的信息事项的归集力度。加大重点人群、重点单位、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政务诚信等信用信息的归集力度,完善信用信息自愿注册、自主申报制度,拓展信用信息来源渠道,力争实现信用信息应归尽归。(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15.强化“双公示”数据报送。严格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五类行政管理等信用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开展“双公示”信息瞒报、错报、漏报等突出问题整改工作,规范报送标准,完善“双公示”数据报送情况“周监测月通报”机制,加强对部门单位“双公示”信息报送的跟踪督促,不断提升“双公示”数据报送质量。(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16.推动信用数据产品科技赋能。引导信用服务机构加强信用应用场景创新,满足多元化的信用服务需求。推动信用服务机构、大数据公司等市场主体,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等前沿技术,加强公共和市场信用信息的融合,开发信用评价、关联分析、信用指数、风险预警等产品,不断提升专业化、智能化水平,满足多样化、个性化的政府管理、市场交易、社会治理等场景需求。拓展信用报告、信用评级等信用产品应用,为家政、旅游、二手车交易等特定行业信用应用提供数据支撑,打造信用新经济。(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五、健全诚信建设长效机制,营造良好信用氛围

  17.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优化合同履约动态跟踪机制,对政府部门参与或主导签署合同履约情况建立台账记录,定期将台账同步到区信用平台。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开展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重大投资项目及招商引资守信践诺情况等政务诚信排查。完善政务诚信监督管理制度,加强政务诚信监测与评价,持续做好公务员录用、调任和事业单位聘用人选社会信用记录查询工作,加强政务诚信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公务员的诚信意识,进一步增强政府公信力,做好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头雁”。(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政务服务办、区经委、区国资委、区建设管理委、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纪委监委、区法院、区公务员局、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18.支持信用服务机构创新发展。加强技术产品创新,满足多元化的信用服务需求。鼓励和引导信用服务机构参与政府信用评估、信用监测、分级分类监管、信用惠民、专项治理、信用修复培训等工作,协助政府部门做好信用信息系统建设、评价标准设计、数据价值挖掘等工作。(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19.加强信用服务行业规范引导。梳理区域内信用服务机构情况,开展对信用服务机构行政检查,保障信息主体权益,促进信用服务市场规范有序发展。引导信用服务机构统筹做好信用信息应用、隐私保护和数据安全,强化信用数据安全保障。(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

  20.加强重点行业人群信用监管。不断加强对科研人员、律师、会计师、房地产经纪等重点职业人群的诚信教育。加强重点领域从业人员个人信用信息归集和共享,依法依规将法律、医疗、教育、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从业人员的执业许可、司法裁判、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等归集至市公共信用平台。加强执业人员资质查询、信用信息归集和应用,引导促进重点行业人群就恪守职业道德、遵守执业准则等作出信用承诺,建立和完善信用档案,形成具有可操作、可复制性的行业重点人群信用监管模式。(责任单位:区科委、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法院、区卫生健康委、区教育局、区建设管理委、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21.创新信用应用模式,推动街镇信用治理。开展企业信用承诺公示和补充信用信息工作,全区要组织不少于5000家企业公示信用承诺,不少于100家企业主动开展补充信息公示并出具信用报告。努力营造“信用无处不在”的生活氛围,让老百姓重视信用、用好信用、敬畏信用。支持有条件的街镇参与信用街镇示范创建工作,将信用嵌入基层社区治理,降低管理成本,助力城市精细化管理。(责任单位:各街镇园区)

  22.探索诚信示范创建,营造诚信经营氛围。制定创建标准和自律标准,开展检查评审,按诚信评级授予“诚信经营商户”、“诚信经营模范商户”标识,为诚信示范街内商户建立诚信档案。持续推进诚信计量示范创建工作,围绕松江区成功创建全国“诚信计量示范区”开展相关系列诚信示范活动。通过实施动态化监管举措,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营造诚信经营市场氛围,巩固文明城区创建成果。(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区经委、各街镇园区)

  23.推动诚信宣传教育,打造特色宣传品牌。持续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诚信兴商宣传月”、“诚信点亮中国”等主题宣传和诚信教育普及活动,开展“诚信进园区”、“诚信进社区”、“诚信进校园”、“诚信进机关”等专题宣传教育活动。挖掘松江诚信故事,以事迹宣讲、公益广告、专题展览、故事汇巡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诚信建设活动,进一步引导广大市民树立诚信意识,践行诚信要求,让诚信文化深入人心,进一步彰显松江作为上海之根的诚信文化底蕴,打造松江诚信人文新高地。(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文明办、团区委、区文化旅游局、区教育局、各街镇园区、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附件:2023年松江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任务分工表

  附件

2023年松江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任务分工表

工作任务

序号

工作内容

责任单位

一、服务科创走廊国家战略,推动信用赋能松江高质量发展

信用赋能松江新城高质量建设

1

积极推动区域发展最需要、市场主体最关注、人民群众最关心的三大重点领域信用应用服务,让信用更好地服务“科创、人文、生态”现代化松江新城建设。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信用助力科技创新策源功能

2

研究推进外国人来华工作审批实施信用告知承诺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适用容缺受理,为引进海外人才提供出入境和停居留便利。

区科委

3

鼓励市场主体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自律机制,加大对商标恶意注册、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违法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助力打造区域知识产权保护高地。

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深化信用合作,助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建设

4

推动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区域公共信用信息交互共享,深入拓展长三角G60区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合作朋友圈。推动重点合作领域跨域事项办理、中小微企业融资信用服务等场景,查询、应用专用信用报告,进一步完善跨区域信用联合奖惩机制。

区发展改革委(金融服务办)、

区科创发展办、区文化旅游局、

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

区司法局、区大数据中心

5

推动文化旅游、知识产权、交通运输、海事监管等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区域信用合作,围绕“信易+”工程,探索创新“信游长三角”等守信联合激励应用场景,营造工作互进、系统互联、信息互享、奖惩互动的城市信用合作新模式。

区发展改革委、区文化旅游局、

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区交通委

工作任务

序号

工作内容

责任单位

二、拓展守信激励应用场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促进中小微企业信用融资便利

6

扩大银行、保险、担保、信用服务等机构合作力度,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更加丰富全面的金融机构和融资产品,提高贷款可获得性。

区发展改革委(金融服务办)、区经委、

区科委、区财政局

7

推动银税互动、银担合作,支持金融机构面向中小微企业开展信用融资担保业务,对获得市科技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信用良好的企业开发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

区发展改革委(金融服务办)、区经委、

区科委、区财政局

探索推进守信白名单试点

8

推动公共信用信息向市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归集共享,探索推进区内优秀园区(重要领域)优秀小微企业纳入信用白名单的试点工作。

区发展改革委(金融服务办)、区经委、

区科委、区财政局、区科创发展办、

区大数据中心

聚焦重点领域,拓展便民惠企应用

9

聚焦政务、商务、社会、医疗等重点领域,为各类守信主体在行政审批、融资贷款、住房租赁、交通出行、旅游购物等方面提供优惠便利。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

10

加快推进教育、养老、家政服务、食品餐饮、房屋买卖、劳动用工等重点民生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创新信用服务载体应用,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质量。

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经委、

区市场监管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文明办

创新社会治理信用应用场景

11

加强信用数据在“一网统管”系统中的运用,聚焦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城管执法等重点领域信用场景应用,提高城市治理科学化、信息化、精细化水平。

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

区城管执法局

12

鼓励和支持基层社会治理信用应用,通过信用正向激励,将信用管理融入基层治理体系,创新组织群众工作机制,有效提升基层治理效率。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

推进落实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

13

在全区41个主要执法领域分两批推行市场主体以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记录证明,实现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进一步便利企业上市融资、招投标等经营活动。

区司法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大数据中心、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

工作任务

序号

工作内容

责任单位

三、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积极推广鼓励信用承诺制

14

推动各类审批服务事项广泛适用信用承诺制,深化信用承诺和承诺履行信息的应用,对做出信用承诺的守信主体实施减材料、减时限以及容缺办理等便利政策。

区发展改革委、区政务服务办、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

15

健全完善告知承诺信用信息的记录、归集、共享和公示工作机制,加大承诺履行信息向区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的归集力度,推动区信用子平台与区“一网通办”平台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健全信用承诺闭环管理机制。

区发展改革委、区政务服务办、

区大数据中心、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

持续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新模式

16

推动生态环保、医疗卫生、安全生产、建筑管理、市场监管、文化旅游、养老服务等重点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根据监管对象信用状况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准便利的服务。

区生态环境局、区卫生健康委、

区应急局、区建设管理委、

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化旅游局

17

创新“云监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实现全区涉企执法部门双随机抽查全覆盖。

区市场监管局、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

18

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制度,落实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提高行政监管效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

不断完善信用修复机制

19

加大信用可修复理念和公共信用信息修复“一件事”的宣传力度,持续优化信用修复全流程办理便捷度,提升信用修复服务效能。

区发展改革委、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

20

完善企业破产重整期间信用修复机制,优化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上海)”网站信用修复结论共享和互认机制,推动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解除失信约束措施,推动市场化信用服务机构同步更新信用修复结果。

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法院

工作任务

序号

工作内容

责任单位

推进企业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21

开展“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行动,拓展企业简易注销程序适用范围,畅通多元化退出渠道,加强源头防范和前端管理,完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积极推动企业商事纠纷非诉讼解决。

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法院、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

四、强化信用数字支撑能力,夯实信用信息数据基础

强化信用基础设施建设

22

强化信用数字化支撑能力,持续优化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完善信用数据治理、信用查询、信用评价等功能,支撑高质量、多场景的信用应用。

区发展改革委、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

23

实现区信用平台与市信用平台、区政府门户网站、“信用松江”网站数据互通,将信用信息查询应用嵌入政务服务大厅,支撑“一网通办”APP,为信息主体提供精准、便捷、高效的信用查询服务。

区发展改革委、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

规范信用数据信息归集

24

编制2023年本区公共信用信息数据、行为、应用三清单,依法依规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应用。

区发展改革委、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

25

推进行政管理、合同履行、信用承诺及履行情况等相关信用信息归集共享,鼓励企业通过“自愿填报+信用承诺”等方式补充完善自身信息。

区发展改革委、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

26

加强对缴纳税收、社保、公积金、水电燃气、知识产权、科技研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市场机构需求强烈的信息事项的归集力度。

区发展改革委、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

27

加大重点人群、重点单位、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政务诚信等信用信息的归集力度,完善信用信息自愿注册、自主申报制度,拓展信用信息来源渠道,力争实现信用信息应归尽归。

区发展改革委、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

工作任务

序号

工作内容

责任单位

强化“双公示”数据报送

28

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五类行政管理等信用信息报送标准、时限,开展“双公示”数据瞒报、错报、漏报等问题整改,实行“双公示”数据报送情况“周监测月通报”机制,不断提升“双公示”数据报送质量。

区发展改革委、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

推动信用数据产品科技赋能

29

加强信用应用场景创新,满足多元化的信用服务需求。推动信用服务机构、大数据公司等市场主体,不断提升专业化、智能化水平,满足多样化、个性化的政府管理、市场交易、社会治理等场景需求。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

30

拓展信用报告、信用评级等信用产品应用,为家政、旅游、二手车交易等特定行业信用应用提供数据支撑,打造信用新经济。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

五、健全诚信建设长效机制,营造良好信用氛围

加强政务诚信建设

31

优化合同履约动态跟踪机制,对政府部门参与或主导签署合同履约情况建立台账记录,定期将台账同步到区信用平台。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

32

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开展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重大投资项目及招商引资守信践诺情况等政务诚信排查。

区发展改革委、区政务服务办、区经委、区国资委、区建设管理委、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

33

完善政务诚信监督管理制度,加强政务诚信监测与评价,持续做好公务员录用、调任和事业单位聘用人选社会信用记录查询工作,加强政务诚信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公务员的诚信意识,

区纪委监委、区法院、区公务员局、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

支持信用服务机构创新发展

34

加强技术产品创新,满足多元化的信用服务需求。鼓励和引导信用服务机构参与政府信用评估、信用监测、分级分类监管、信用惠民、专项治理、信用修复培训等工作,协助政府部门做好信用信息系统建设、评价标准设计、数据价值挖掘等工作。

区发展改革委、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

工作任务

序号

工作内容

责任单位

加强信用服务行业规范引导

35

梳理区域内信用服务机构情况,开展对信用服务机构行政检查,促进信用服务市场规范有序发展。引导信用服务机构统筹做好信用信息应用、隐私保护和数据安全,强化信用数据安全保障。

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

加强重点行业人群信用监管

36

开展对科研人员、律师、会计师、房地产经纪等重点职业人群的诚信教育,加强对法律、医疗、教育、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从业人员个人信用信息归集和共享。

区科委、区司法局、区财政局、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法院、

区卫生健康委、区教育局、区建设管理委、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

创新信用应用模式,推动街镇信用治理

37

开展企业信用承诺公示和补充信用信息工作,全区要组织不少于5000家企业公示信用承诺,不少于100家企业主动开展补充信息公示并出具信用报告。

各街镇园区

探索诚信示范创建,营造诚信经营氛围

38

制定创建标准和自律标准,开展检查评审,按诚信评级授予“诚信经营商户”、“诚信经营模范商户”标识,为诚信示范街内商户建立诚信档案。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镇园区

39

持续推进诚信计量示范创建工作,围绕松江区成功创建全国“诚信计量示范区”开展相关系列诚信示范活动。

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镇园区

推动诚信宣传教育,打造特色宣传品牌

40

持续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诚信兴商宣传月”、“诚信点亮中国”等主题宣传和诚信教育普及活动,开展“诚信进园区”、“诚信进社区”、“诚信进校园”、“诚信进机关”等专题宣传教育活动。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文明办、团区委、区文化旅游局、

区教育局、各街镇园区

41

强化青少年群体诚信教育,拓展中小学校法治信用一体化的应用场景开发和实践活动。

区教育局

42

通过挖掘松江诚信故事,以事迹宣讲、公益广告、专题展览、故事汇巡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诚信建设活动。

区文明办、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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