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奉贤区推进智慧城市十大民生项目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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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奉贤区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奉贤区推进智慧城市十大民生项目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区办发《奉贤区推进智慧城市建设三年行动纲要(2017-2019)》(沪奉府办〔2017〕50号文)相关要求,进一步明确重大项目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结合本区智慧城市建设实际,特制定《奉贤区推进智慧城市重大民生项目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详见附件),请各相关单位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奉贤区推进智慧城市重大民生项目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上海市奉贤区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9月6日

  附件

奉贤区推进智慧城市十大民生项目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是实现城市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重要举措。根据区委常委会和区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精神,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奉贤区推进智慧城市建设三年行动纲要(2017-2019)》(沪奉府办〔2017〕50号)文件相关工作部署,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涉及民生的重点十大项目(以下简称“十大民生项目”)建设,结合奉贤区智慧城市建设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成果全民共享为原则,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要求,进一步推进奉贤区智慧城市建设重点十大民生项目建设,践行奉贤美、奉贤强的战略目标。按照“落细落微,落到具体人群”的要求,结合本区实际,深化推进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信息化,充分调动各方资源,整合服务内容,拓展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模式,构建“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三位一体的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增强百姓智慧城市参与度、感知度和获得感,为我区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发挥更大作用。

  二、推进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惠民优先的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市场推进的原则;坚持重点突破、示范带动的原则;坚持开放合作、注重实效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

  着眼于找差距、补短板,量力而行、有所为有所不为,基于网络的智能化养老、医疗、交通等公共服务基本涵盖全体市民,围绕百姓关注的智慧生活、智慧管理、智慧服务等领域,重点推进智慧居家养老、医疗健康信息查询、智慧停车、市民云便民服务一站通、政务办理自助服务终端、河长制管理查询发布系统、食品追溯管理和公众查询系统、互联网+环境监测与管理平台、智慧社区、“i奉贤”无线热点覆盖等一批信息化项目,创建奉贤智慧城市建设新特色。通过智慧城市重点民生项目建设,实现部门数据信息互联互通,提升城市管理运行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市民的生活品质得到明显改善,出行、就医等民生工程信息化水平普遍提高,居民充分享受到智慧城市带来的便利;建成先进的智慧城市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完善无线网络建设,加大无线网络覆盖密度。力争经过三年持续推进,到2019年底,基本形成城市管理高效化、民生服务便捷化、产业发展智能化、基础设施先进化的应用格局,形成智能、生态、宜居、可持续发展的智慧奉贤。

  四、任务分工及责任主体

  根据奉贤区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结合重点十大民生项目建设要求,具体任务分工如下:

  1、项目主体建设单位。《奉贤区智慧城市建设涉及民生的重点项目计划表(2017年-2019年)》(见附表)所列各个项目牵头单位为项目主体建设单位,承担项目建设主体责任,负责项目建设各阶段的具体实施工作,包括:准备阶段的计划任务安排;采购阶段的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编制、建设阶段的具体项目实施、验收阶段的验收组织等。

  2、项目管理单位。由区发改委、区信息委、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机管局(采购中心),配合完成相关管理工作。区信息委负责项目统筹规划、项目管理、技术把关、综合协调和绩效评估工作;会同项目主体建设单位对信息化项目承担推进责任。区发改委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综合管理工作,包括项目资金计划安排、项目立项审核、政府投资项目绩效考核等。区财政局负责项目涉及资金管理监督考核的相关工作,包括资金预算安排、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项目资金拨付管理、固定资产监督管理、预算支出效能评估和执行进度考核等。区审计局负责项目审计监督工作。区机管局(采购中心)负责依法组织和实施达到限额标准的信息化项目的集中采购工作。

  3、项目协作单位。根据项目建设需要,由各个项目主体建设单位提出需要协作配合的单位(部门),根据项目具体分工承担相应工作任务和责任。

 五、时间安排

  推进智慧城市重点十大民生项目建设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从时间上主要分为以下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7年8―9月初),动员部署。制定智慧城市重点民生项目建设工作方案,召开推进工作会议。

  第二阶段(2017年9月),项目方案编制与评审。完成各项目建设方案编制和评审工作;完成配套保障方案编制工作。各建设单位上报项目方案截止期为9月底。

  第三阶段(2017年9—12月),实施建设。完成2017年度计划安排的各项目相关建设内容。

  第四阶段(2018年1-12月),逐步推广。完成2018年度项目建设,逐步推广项目应用。

  第五阶段(2019年1-12月),全面覆盖。2019年12月前完成全部项目建设内容,并按对应的考评要求进行全面验收和考评。

 六、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区智慧城市建设工作推进小组总体协调,由推进小组办公室牵头,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及各个项目相关建设单位共同参与完成重点十大民生项目建设工作。其中,区信息委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区重大项目推进的日常运作,牵头组织落实分工责任,实施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指挥。各项目主体建设单位要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安排技术骨干力量,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各项工作的稳步推进和顺利落实。

  (二)深入调查研究,全力推进落实。各个项目主体责任单位要依据《奉贤区智慧城市建设涉及民生的重点项目计划表(2017年-2019年)》中明确的项目建设内容和范围,积极组织力量,通过深化需求调研、组织项目方案编制,制定本项目的具体的三年实施计划,以及分年度落实的工作方案。加快启动2017年度工作任务,集中力量进行重点建设,同时,要启动2018年度建设准备工作及2019年项目储备工作,做到三年任务分步实施、全面推进。

  (三)完善配套保障,严格规范管理。要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明确各个项目建设资金构成和保障计划,广开渠道筹措资金,鼓励市场化主体和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同时区财政每年列出专项经费予以保障。要建立有效协同机制,分解和细化建设、管理、协作单位各自任务分工和指标,责任到人,协调到位。要严格落实项目建设管理规定和纪律要求,严谨、规范、高效推进工作。要将“十大民生项目”列入各部门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对项目推进情况实施全过程跟踪监督,对重视不够、行动迟缓,未按时按质完成任务的,将予以问责。智慧城市建设推进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掌握各个项目进展情况,至少每月编制一期《推进“智慧城市十大民生项目”建设工作简报》,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问题,督促项目推进。

  (四)广泛宣传发动,提升民众感知。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加强各个项目需求调研,使项目建设紧贴民生所需,符合民众所愿。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阵地,向全社会宣传智慧城市重点民生项目建设的意义和未来愿景,增强公众的参与建设意识,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十大民生项目”的应用推广,提高各个项目的知晓率和使用率,使项目建设真正惠及奉贤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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