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区应急管理局关于修订《上海市奉贤区应急管理工作考评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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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贤区应急管理工作考评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镇、街道、开发区、相关公司: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和《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结合我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工作的新要求和新实际,区应急局对“奉贤区应急管理工作考评实施细则”进行了重新修订,现将《关于修订<奉贤区应急管理工作考评实施细则>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

上海市奉贤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6月24日

奉贤区应急管理工作考评实施细则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新《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为进一步深化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体要求,切实提升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确保各级政府安全管理工作责任落地见效,区应急局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新要求和本地区实际,对《奉贤区应急管理工作考评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2024年考核对象按照《中共上海市奉贤区委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街镇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奉委〔2024〕112号)分类排名,其他相关公司纳入考核,不纳入排名。考核结果一并运用到区委研究室、区政府督查室、区委政法委、区安委会和其他各类创建项目中。

  二、全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等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包括突发事故(事件)应急处置、健全地震灾害气象灾害等灾害防治工作体系、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立、安全生产执法计划落实、安全工作履职、应急响应、防汛防台、应急预案、应急物资储备、全国灾害普查、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处置、区领导带队安全检查整改落实等情况。

  三、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电动自行车安全治理攻坚行动、安全问题隐患突出区域场所综合整治等各类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特殊作业管理规定落实情况,预防安全生产较大以上事故责任清单落实情况,辖区内区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园区创建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孵化落实情况等。

  四、“安全生产月”“5·12全国防灾减灾日”“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周、宣传月”“10·13国际减灾日”等各类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开展情况。

  五、针对本地区(公司)安全监管、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难题和问题采取的相关对策、措施、操作性强的工作经验等。

附件:奉贤区应急管理工作考评表

奉贤区应急管理工作考评表

考核要点

考核标准

牵头

科室

自评

得分

考评

得分

一、党政领导责任落实情况(20分)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将安全生产、防灾救灾重点工作、重大问题、重大事项提请镇党委研究解决情况;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责任纳入重点工作、政府工作报告和履职述职重要内容;镇党委或镇长办公会议每季度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每缺一项扣2分。

2.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安全风险防控的意见》《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自然防治责任规定>的通知》、《上海市奉贤区自然灾害防治责任规定》等文件要求,成立街镇层面灾害防治、地震、森林防灭火等机构;明确职责、联动执法等工作机制,制定管控措施,实施综合治理。未落实的,每缺一项2分。

3.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完善街道乡镇管理体制整合街道乡镇服务资源的意见》,健全地震灾害、气象灾害等灾害防治工作体系,明确属地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灾害防治等应急管理的专责部门和人员,配齐配强工作力量。未落实的,每缺一项扣2分。

办公室

协调科

灾防科

应急科

 

 

二、属地管理责任落实情况(40分)

1.对照市委、市政府城市运行安全督查、市安委会(办)、市灾防委(办)、区安委会(办)、区灾防委(办)督导检查、巡查以及国考督查检查问题隐患整改情况。整改不落实,每一项扣2分。

2.按照市防汛防台、应对雨雪冰冻、应急避险和转移安置相关预案及区工作要求,应急响应启动后未及时落实应对措施或处置不当的,处置、信息上报不及时,出现漏报、瞒报、谎报、迟报的;未开展常态化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落实市、区两级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数据更新相关要求的;未组织开展应急物资储备宣传工作、灾害信息员队伍体系建设不到位、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应急救援队伍培训制度、装备保障不到位的、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管理不到位的、未组织编制修订防台防汛等镇级应急预案并制定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开展演练的,每一项扣1分。

3.细化森林防灭火职责和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修订完善镇级森林应急预案,适时开展相应演练活动,未落实的,扣1分。

4.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执法系统使用率,建立八项特殊作业报备等系统,每缺一项扣1分。

5.推进生产型企业务工人员、工贸企业负责人、安全干部培训推进工作,执行率100%。每降低10%扣0.5分,扣完为止;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周、宣传月”;“5•12防灾减灾宣传周”;“10•13国际减灾日”等活动,每缺一项扣1分。

6.开展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政府保障好服务资金,安全资金投入按地方财政收入同比例增长,未按照要求增长的扣2分。

7.制定本地区年度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及时报区应急局备案,未落实的,扣1分。

办公室

协调科

执法科

法制科

应急科

灾防科

执法大队

指挥中心

信息中心

 

 

三、各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40分)

1.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推进情况未按要求定期报送,数据未按期上传系统,每缺一次扣0.5分;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年度整治任务未完成的,扣2分。

2.电动自行车治理专班未成立,扣1分;专班未有效运行,扣1分;定期未报送推进情况,每缺一次扣0.5分;电动自行车治理攻坚行动年度攻坚任务未完成的,扣2分。

3.2024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孵化企业完成情况,未按要求完成的,扣2分。

4.其他各项专项整治推进落实情况,做到有计划、有总结、有成效等,每缺一项扣2分;未按要求完成年度整治任务的扣2分。

协调科

危化科

执法科

执法大队

 

 

四、扣分项

1.发生一起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扣50分。

2.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每起扣2分;重伤3人,扣2分;室内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每起扣1分;发生有较大影响事故的,每起扣2分。

3.事故发生后由于处置不当引发不良影响的,每起扣2分。

4.因自然灾害处置不力导致人员死亡的,每死亡1人扣2分。

5.考核时抽查的企业主体责任、特殊作业管理规定、隐患排查整治整改、事故防控措施等落实不到位的,每发现一项扣1分。

相关科室

 

 

五、加分项

1.认真完成区局交办的专项工作任务,国家级加2分、市级加1.5分、区级加1分。

2.结合辖区实际,开展的特色亮点工作,受到肯定并推广的,每起加1分。

3.每完成一个区级安标示范园区创建的加2分。

4.获得相关荣誉称号(如“安全发展和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等),国家级每个加2分;市级每个加1.5分。

5.各类工作信息被市级录用每次加1分,被国家级录用,每次加2分;属地企业在职人员关注《奉贤应急守护》公众号率需完成工作提示内要求,达标的加0.5分;关注度每提高10%,加0.5分。

6.完成区级应急物资储备仓库示范点创建和验收的,加2分。

7.全年未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和较大影响事故的,加2分。

8.应急宣教、科普工作创新:如积极推进线上答题小程序使用、应急科普讲解大赛获得名次等,加1分。

相关科室

 

 

  注:考核加分不超过8分,每项原则上不超过2分。较大影响事故是指有市领导批示、市局领导抵达现场指挥处置、引发社会舆情关注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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