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面向未来的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超大城市服务水平 2021-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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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为重、管理为先的理念,以枢纽型、功能性、网络化和智能化为导向,整体提升各类基础设施规模能力、运行效率和服务品质,形成系统完备、适度超前、协同高效、安全可靠的超大城市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12.1 持续提升一体化交通网络体系

  围绕提能级、补短板、织网络,更加注重支撑市域重点地区发展和城镇体系功能提升,更加注重高品质服务和用户体验,更加注重与长三角互通互联,构建立体融合、智慧高效、人本生态的现代综合交通系统。

  12.1.1以城际、市域(郊)铁路为重点完善轨道网络。围绕虹桥枢纽、浦东枢纽等主要节点,形成多层次、通勤式、快速化和经济舒适的轨道交通网络,到2025年实现中心城60分钟可达毗邻城市、主要枢纽120分钟可达长三角主要城市。基本形成沪苏、沪浙多向对外铁路通道格局,明显提升沿线城镇、重点功能区与长三角城市直联直通水平。推进既有铁路站线资源及周边区域改造利用,增强铁路服务市域公交及城市物流功能。全面启动市域(郊)铁路建设,加快形成市域(郊)铁路基本骨架,带动重点地区、郊区和近沪地区发展。建成机场联络线,推进嘉闵线及北延伸、两港快线建设,加强临港、张江等重点地区之间及与两大枢纽的快速交通联系。推进崇明线、17号线西延伸建设。规划建设南枫线、沪平线,发挥连接长三角功能,形成对杭州湾北岸城镇的带动作用。推动市域(郊)铁路网络与长三角城际铁路网衔接,提升中心城、郊区与长三角城镇之间通勤化客运水平。强化市域(郊)铁路线网规划顶层设计,探索车站衔接、列车开行等运营管理机制。建成轨道14号线、18号线一期,加快建设13号线西延伸、19号线、20号线一期、21号线一期、23号线一期等线路,加快规划建设12号线西延伸、15号线南延伸等,进一步提升中心城轨道网络覆盖密度,并加大川沙、宝山、虹桥、闵行四个主城片区轨道通达性,推动轨道交通覆盖所有区,到2025年市区线和市域(郊)铁路运营总里程达960公里。全力打造集航空、国铁、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市区线等功能于一体的浦东综合交通枢纽,提升虹桥枢纽交通服务能级。强化“松江枢纽”服务长三角的功能。

  12.1.2深入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强化公共交通在城市客运中的骨干地位,将公交优先战略进一步从中心城向主城片区、新城等拓展,到2025年中心城公交出行比重达45%以上。完善多层次公共交通系统网络,推进市域、局域、常规公交线网融合发展。构建多层级常规公交线网,有序推进中运量等中心城骨干公交、社区微循环公交系统建设。加强主城区外围居住和产业组团公交服务,完善郊区城镇内部相对独立的公交系统。全出行链提升公交服务品质和效率。优化轨道交通运营组织,持续推进高峰大客流线路增能提效。结合客流需求推进公交专用道网络化布设,有序优化调整地面公交线网,提升公交信息服务精准度。改善共享单车接驳服务,加强对共享单车投放使用的供需预测和智能调度。全面推行“出行即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打造一体化、全流程的出行服务平台,为市民提供全程引导、绿色激励等智能诱导和出行规划服务。

  12.1.3整体提高城市道路网络系统通行效率。加快道路骨干工程建设,持续推动省界道路增能扩容,提升近沪地区路网通行能力。推进S3、S4等高速公路建设,进一步改善郊区与中心城路网通达性。建成北横通道、东西通道、漕宝路快速路、军工路快速路等中心城骨干道路,规划建设南北通道、漕宝路东延伸等项目。完善越江跨河桥隧通道。提升道路网络功能服务水平,实施外环西段交通功能提升工程,加强外环线沿线骨干道路网衔接。以苏州河以北地区及新城为重点,优化城市主次支道路的级配和布局,围绕主干道路增加平行和横向次支道路,提高路网整体运行效率。优化货运交通布局,针对港区、物流园区和城市拥挤路段,统筹客货分流,建成沿江通道浦东段,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形成徐行、闵行两个铁路物流基地和外高桥、芦潮港两处铁路联运节点站,优化城市转运中心、分拨中心、末端配送网点等物流设施布局。完善安全舒适的慢行系统,加快步行和非机动车通道连续成网,保障慢行交通路权,打造公平友好、设施完善、出行舒适的慢行空间。

  12.1.4加强交通综合管理。持续推进交通需求管理,加强机动车号牌额度总量联动控制,完善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政策,强化外省市号牌车辆错峰出行引导和区域差别化管理,继续开展小客车使用政策储备研究。加强静态交通能力建设和设施管理,深入实施差别化停车管理政策,分类优化重点地区、交通枢纽、旅游景区等区域停车设施布局,动态设置道路分时停车泊位,缓解小区夜间停车、医院停车等临时性停车问题。完善公共停车信息平台功能,利用信息化服务提高泊位利用效率,实现商业综合体移动端停车信息服务全覆盖。深化智慧交通发展,构建交通智能感知信息网络,推进智能航运、智慧道路等新型交通设施升级建设。深化出租车行业改革,结合法规政策、信用管理和事中事后联合监管,逐步形成巡游车和网约车融合互补、健康发展新局面。

  12.2 保障超大城市能源安全

  把能源安全放在突出位置,坚持内外并重和多元驱动,建设具有国际话语权的能源要素市场,加快打造与超大城市相适应的安全、清洁、可持续的现代能源体系。

  12.2.1有效提高能源供给保障能力。加大支撑电源和电网调峰能力建设,力争到2025年全市再新增600万千瓦电力供应能力。新增电力供应以市内布局为主,重点实施煤电等容量替代和灵活性改造,推进燃气调峰电源建设,积极争取低碳清洁的市外电源。加快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重点建设第二LNG站线项目,建成五号沟-崇明岛、主干管网西部复线等主干管网项目。全市天然气年供应能力超过137亿方。

  12.2.2加快优化重大能源设施布局。完善“5+X”市内电源布局,其中吴泾-闵行-奉贤基地逐步从煤气并重转向全为气电。推动天然气设施网源协调布局,研究推进天然气主干网从C字形向O形转变,配合上海第二LNG项目形成“7+1”多气源、多通道格局。形成南北互济的油品供应体系,航油形成“两厂三库+浦虹机场联络管”供应格局,汽柴油供应形成包括上海石化、赛科两大炼厂,金闵一线二线、白沪两大成品油管道、X个成品油库和码头等在内的“2+2+X”供应体系。

  12.2.3稳步推进能源市场体系建设。深入推进电力体制改革,推进以现货为核心的电力市场改革。稳妥推进燃气行业改革,优化天然气管网运营机制,稳妥推进燃气管网公平有序开放,完善与管网运营机制相适应的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和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发挥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作用,研究推进成品油、天然气等期货产品上市。支持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在临港新片区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油气定价中心,探索开展国际保税低硫燃料油现货交易。

  12.3 提高城市供水和水利设施保障能力

  围绕补短板和提品质,全面提升源头到龙头供水安全,系统推进城镇排水和防汛设施建设,提升存量设施效能,不断增强抵御洪涝灾害的韧性。

  12.3.1提升饮用水品质。强化水源地安全保障,严格落实水源地保护区分类分级管控。推进青草沙-陈行原水系统连通等水源地连通工程建设,先期启动原水西环线南半段工程,加强水源地与跨省上游地区联动共保。完善供水厂网设施更新改造,建设临港、虹桥等水厂,完成杨树浦、长桥等长江水源水厂的深度处理工程,以及约2000公里老旧供水管网更新改造,不断降低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深入推进二次供水改造,加快覆盖源头至龙头的供水监测。推进高品质饮用水示范区建设。

  12.3.2全面提升防洪除涝能力。持续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到2025年40%建成区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中心城35%左右面积达到3-5年一遇雨水排水能力。加快吴淞江(上海段)等流域骨干水利工程建设,实施淀山湖、元荡等生态环境整治工程。实施约50公里黄浦江堤防专项维修工程,持续提升黄浦江抗风险能力。推进50公里左右主海塘达标建设,提升主海塘防潮能力。推进油墩港等水利片外围泵闸建设,增强城市排涝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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