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执法总队、机场分局,各有关单位:
《上海市气瓶充装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21年11月15日第35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自2022年1月10日起实施,请认真遵照执行。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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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执法总队、机场分局,各有关单位:
《上海市气瓶充装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21年11月15日第35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自2022年1月10日起实施,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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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