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行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等7家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归并整合经营的批复

印发日期:2023-12-11      发布日期:2023-12-11      沪道运客〔2023〕26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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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行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上海行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7家租赁公司兼并重组的请示》(沪〔2023〕第28号)收悉,经研究,相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鼓励本市小微型客车租赁行业规模化、品牌化经营,同意上海风宏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上海脉咔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上海驰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上海享开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上海翼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上海易速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共30个新能源租赁汽车专用营运额度及相关车辆,归并至上海行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归并后上海行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共计59个新能源租赁汽车专用营运额度。

二、相关额度经营期限维持原批复。请你公司于批复之日起90天内按照要求办理在用车辆过户手续。经营期限到期后视市场发展和企业经营情况确定后续经营使用期限。上述专用额度不得擅自转让、过户。

三、请你公司依法、合规开展经营,积极落实各项行业服务规定,有意向参加网约车试点工作的,可于1215日前向市道运中心提交试点申请,未经许可不得从事网约车经营。并督促被归并企业注销相关经营范围。

特此批复。

 

 

                         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2023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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