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0703号提案的答复

印发日期:2021-06-21      发布日期:2021-06-21      沪科提复〔2021〕10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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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科提复〔2021〕108号

  

潘瑾、刘波英、李青峰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构建‘创新+创意+创业’园区融合发展模式,提升上海产业发展能级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市科委会同市发改委等单位梳理了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相关工作举措及成效,分析案例、总结经验,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初步形成了对提案的答复意见。于5月24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征求了相关委员的意见,并在此基础上做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最终的答复。

  

  提案意见具体答复如下:

  

  2019年,国家科技部、中央宣传部等六部门出台了《关于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指导意见》(国科发高〔2019〕280号),结合实际,上海提出了以打响“上海文化”品牌、以推动文化数字转型为主攻方向,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入融合,全面提升文化科技创新能力,着力转变文化发展方式,培育壮大新型文化业态的整体思路,明确了培育文化科技融合重点企业、打造创新示范工程、建设示范载体(园区基地)等工作目标。代表们在提案中针对文化科技融合载体建设,全面分析了相关载体(园区)“功能较为单一、政策对接及合力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瓶颈问题,提出了建立对接联动机制、形成对接合力、规划先行试点等建议,对于下一步推进相关工作开展有着很强的指导和实践意义。

  

  一、推进文化创意领域专业化创新创业载体发展

  

  目前,上海全市以“科技”为依托的各类创新创业载体数量已超过500家,市级文创园区达到了137家,其中有部分载体两者兼具,既是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又是文创园。为进一步鼓励科技类创新创业载体提质增效、形成特色,自2017年起,我委即提出了“创新创业服务能力提升计划”,引导载体向“品牌化、专业化、国际化”发展,其中“专业化”是基础和关键。全市积极引导载体从“为草根创业提供物理空间及交流平台”的简单粗放模式,逐步向“提供专业性增值服务”的精细化模式发展,并加速向“以科技型专业化平台为载体实现资源开放”的协同共享模式发展;其中也包括了一批以互联网、数字经济为代表的文化创意类载体,如:集聚游戏开发类企业的浮罗游戏众创空间、游族众创空间等,以数字化应用企业为主体市北高新大数据专业化众创空间、华平多媒体众创空间、国际传媒产业园等。上述载体依托行业龙头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核心功能,集聚并共享相关的技术和产业资源,为初创期科技企业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供试验设备、概念验证、工程熟化、技术对接等专业化服务,实现资源共享、资源溢出和资源集聚的产业联动效果,以此带动整个技术领域上下游企业的集聚发展,对于相关区域和产业领域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下一步,将按照全市整体规划部署,市区联动对于五大新城中有一定资源集聚条件的区域推进建设一批高能级的创新创业载体,并进一步鼓励相关科技类创新创业载体参与文化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形成资本多元、梯度孵化、特色明显的空间格局。配合相关部门共建一批科技服务业集聚区、“四新”经济孵化基地、市区两级文化与科技融合特色园区等。依托相关载体建设一批验证、熟化孵化等技术研发与转化平台,支持文化创意类科技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示范。

  

  二、促进文化与科技融合的技术创新和成果转移转化

  

  配合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趋势和需求,聚焦人工智能与文化创意的交叉领域,加强智能科学、体验科学等基础研究,开展扩展现实、人机交互等关键技术开发,推动类人视觉、听觉、思维等智能技术在文化领域的创新应用。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技术基点,重点突破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创意设计、文化旅游等领域系统集成应用技术,发展相关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以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和科技中介服务体系专项计划为抓手,不断健全市、区两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网络。在相关载体内,依托行业龙头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研发机构等,建设一批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主要功能,专业服务水平高、创新资源配置优、产业辐射带动作用强的技术转移平台,为初创期科技企业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供孵化场地、创业辅导、投融资对接、技术对接、研究开发与管理咨询,推进最新科技成果在文化领域的应用。

  

  下一步,将进一步发展适用于文化产业的数字化技术,优化数据提取、存储、利用,加快推动在线文娱、在线教育、在线文旅等在线新经济发展。进一步完善文化创意领域的成果转移转化机制,在条件成熟的前提下,在相关的载体内举办文化创意领域的“创新挑战赛”,鼓励大企业向全社会公布自身技术创新需求,以“众研、众包、众筹”等开放创新方式,支持和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围绕大企业创新需求开展研发,提升创新能力和创新产品应用。

  

  三、加快相关扶持政策形成合力

  

  目前,文化创意类的科技企业享有与其他科技企业同等的权利,可申报认定本市“专精特新”企业、“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并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同时,全市科技金融服务工作站也积极服务于相关文化创意类科技企业,建立健全“补、贷、投、保、担”联动机制。对于一批音视频、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等领域优势领军企业,也纳入了全市科技企业上市储备库,开展“一对一”专项服务。在一些重点载体(园区)开展定期专项的创业导师培训和指导。

  

  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形成联动工作机制,做好沟通和对接,统筹研究制定精准化扶持政策及配套措施,整合财税、金融、人才、土地等方面的政策,形成合力。同时,将充分发挥好载体(园区)运营、服务人员及创业导师的作用,依托各类载体平台、“创业导师网上行”、微信公众号等各类信息服务平台,加大政策宣传和培训力度,确保政策落地的有效性。

  

  感谢你们对上海科技创新工作的大力支持。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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