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海现代农业产业园(横沙新洲)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3—2035)》的批复

印发日期:2023-01-17      发布日期:2023-01-20      沪府〔2023〕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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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海现代农业产业园(横沙新洲)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3—2035)》的批复

沪府〔2023〕7号

市规划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委、崇明区政府:

  沪规划资源总〔2022〕499号文收悉。经研究,市政府同意《上海现代农业产业园(横沙新洲)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3—2035)》(以下简称《横沙新洲总规》)。具体批复如下:

  一、上海现代农业产业园(横沙新洲)(以下简称“横沙新洲园区”)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强化长江入海口战略空间格局,立足生态环境资源禀赋,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世界眼光、国际标准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大力发展高端农业、精品农业、品牌农业,着力打造成为高品质农产品供给高地、前沿农业科技示范高地、和谐发展生态价值高地、宜农宜游宜学品质体验高地、制度创新合作开放高地,成为世界级现代都市生态绿色农业示范区和新时代中国式上海现代化农业园区发展新标杆。

  二、横沙新洲园区要严格落实底线约束要求,坚持绿色发展,严格耕地保护、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资源循环使用,强化总体生态空间锚固。到2035年,横沙新洲园区耕地保有量不少于6.5万亩,规划建设用地占比不大于10%,河湖水面率不小于15%,生态、生活岸线占比不小于90%。要提升生态空间综合效益,实现发展和保护相统一,更好地将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胜势。

  三、横沙新洲园区要优化总体空间布局,规划形成“一原点、两轴线、三组团、十方田”的空间结构。“一原点”,即园区综合性管理服务中心;“两轴线”,即依托东西向和南北向主干道形成两条综合发展轴;“三组团”,即中部科技引领组团、西部规模生产组团和东部生态农业组团;“十方田”,即在组团内部由主要道路分隔形成十片大规模智慧农业生产空间。

  四、横沙新洲园区要推动现代农业产业园高质量发展,突出科技引领、低碳绿色、生态循环发展导向,打造现代农业全产业链体系,构建智慧农业、高端装备农业等核心竞争力。加强淡水资源的规划管理,塑造“以田为主,林水相伴”的生态融合空间。配置四级公共服务体系,服务多样化需求,实现设施高效配置、集约共享。加强对外交通联系,园区内部规划“一横三纵一环”路网系统。完善保障园区运行的市政基础设施体系,高标准打造智慧农业基础设施。

  五、横沙新洲园区要合理确定开发时序,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稳步推进横沙新洲园区规划实施。近期做好土地整治和基础设施、重点特色产业项目建设,创新各项管理制度和政策机制,加快构建符合超大城市特色的现代农业发展制度体系和功能体系。面向未来长远发展,做好规划预控,加强战略预留空间生态保育,为支撑上海可持续发展预留空间。

  《横沙新洲总规》是横沙新洲园区各类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土地用途管制、建设行为管理的重要依据,园区内的各类规划建设应服从《横沙新洲总规》统筹安排。

  请你们会同有关部门、单位搞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实行全过程管理,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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