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的通知

印发日期:2023-05-18      发布日期:2023-05-18      沪绿容〔2023〕18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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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和上海市“十四五”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上海市“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沪发改规〔2023〕1号)、《上海市市级“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报告指引》要求,我局将组织开展相关评估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对标对表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明确的新目标、新部署、新要求,聚焦构建“公园城市”“森林城市”“湿地城市”框架体系、提升垃圾综合治理实效和市容环境治理水平,全面评估“十四五”规划已明确的目标和主要任务完成情况,持续推动各项任务顺利实施,为建设“整洁、有序、美观、安全”的美丽上海做出新贡献。

开展中期评估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坚持突出重点锚定“十四五”规划目标,系统评估主要指标进度、重点任务和项目进展,以及规划预计完成度,尽最大努力确保各项指标任务如期完成。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客观分析在生态环境建设和市容环境优化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寻找差距和剖析原因,提出针对性改进建议。三是坚持实事求是,客观总结成绩和经验,确保评估数据和内容真实准确,审慎调整纳入市“十四五”规划纲要的约束性指标,确需调整的要严格履行相关法律程序。四是坚持科学统筹,强化发展规划与空间规划的协同,以高质量的评估为前瞻性思考、整体性推进规划实施工作提供重要支撑。

二、评估范围和重点

(一)评估范围。市“十四五”规划纲要涉及我局的专题评估(评估重点内容详见附件1表1)、局“十四五”规划、以及园林绿化、林业、环境卫生和市容环境等4个行业专项规划。局各直属单位“十四五”规划按照通知要求自行开展评估工作。

(二)评估重点。对本领域进行全面系统梳理,总结成绩、查找短板、分析原因、提出对策。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1.主要目标指标完成情况。重点对局“十四五”规划主要指标,特别是纳入市“十四五”规划纲要指标(森林覆盖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和约束性指标推进情况开展评估。

2.重点任务完成情况。重点评估“公园城市”“森林城市”“湿地城市”体系建设、生活垃圾分类常态长效管理、垃圾全程分类收运处理系统建设、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市容环境治理和景观照明建设等方面的进展情况。

3.重大项目推进情况。重点评估千园工程、环城生态公园带等重大工程,以及重点生态项目和重点固废项目。

4.发展环境及下一步建议。重点分析外部环境新变化、新趋势及其对行业发展的影响,及时调整政策的着力点和工作的发力点,研究提出进一步推动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

(三)评估时间。年度数据截止时点为2022年12月31日,月度数据截止时点为2023年6月30日;中期评估涉及的任务进展情况截止时间点为2023年6月30日。

三、责任分工

局“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由规划发展处牵头组织协调,各处室、单位分工配合、具体落实。

(一)局“十四五”规划评估

各处室根据局“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分工方案(附件1),围绕各重点领域进行评估,形成专题评估素材。规划发展处在各专题评估素材和行业专项规划评估报告(具体要求见附件2)的基础上,起草形成《上海市生态空间建设和市容环境优化“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报告》,按照程序报送分管市领导审定。

(二)行业专项规划评估

行业专项规划牵头部门要组织对相应的规划开展中期评估,形成中期评估报告,涉及指标调整的须以专门章节予以说明。形成正式评估报告后报送分管局领导审定。

四、进度安排

(一)部署启动。4月底前,全面启动部署“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各项工作,完成初步资料搜集工作。

(二)调研评估。6月中旬前,形成专题评估素材和行业专项规划评估报告(初稿),报送分管局领导审定。

(三)起草报告。7月15日前,形成局专题评估素材和局“十四五”规划评估报告(初稿),报送分管局领导审定后再报送市发展改革委。

(四)意见征询。8月底前,完成意见征询,形成中期评估报告(报送稿),经局党组会审定后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同步修改完善行业专项规划评估报告。

(五)报送审定。11月底前,局中期评估报告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后报送分管市领导审定。如涉及重大指标和重大项目调整,经商市发展改革委后提出具体调整方案,提请分管市领导召开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讨论。12月底前,正式行文报市政府备案,同步抄送市发展改革委。同步完成行业专项规划评估报告审定工作。

五、工作要求

各处室、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工作联络员,加强协调和组织落实。在中期评估过程中,坚持以自评估为主,也可采取自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将第三方评估结果作为重要参考,进一步提高中期评估的严肃性;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并合理吸纳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要加强上下联动、横向互动,主动沟通上下级规划、同级相关领域规划实施情况,统筹做好定量评估和定性评价,按时保质完成规划评估工作。

 

附件:1.局“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分工方案

          2.行业“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指引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3年5月11日


附件1

局“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分工方案

 

表1:市“十四五”规划纲要专题素材

专题评估重点内容

市牵头单位

局责任处室

大力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到2025年力争全市公交、巡游出租、邮政、环卫、公务用车等新增或更新全部选用新能源车。加强塑料污染治理。构建生活垃圾分类常态长效机制。

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委、市绿化市容局

分类处

科信处

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全面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探索大型菜市场湿垃圾就地处置,加大净菜上市力度。试点大型消费品生产和销售企业开展商品包装物押金回收制度。在快递外卖集中的区域投放塑料包装回收设施。加快推进“点站场”回收体系标准化建设和管理。

市生态环境局、市绿化市容局、市发展改革委

分类处

加快建设开放共享、多彩可及的生态空间。重点实施黄浦江-大治河等生态走廊,“十四五”期间净增森林面积24万亩,新建绿道1000公里。

市绿化市容局

规划处

林业处

公绿处

 

表2:局“十四五”规划专题素材

专题评估内容

责任处室

1.1 推进公园城市体系建设

规划处、公绿处、绿办秘书处

1.2 推进森林城市体系建设

林业处、规划处

1.3 推进湿地城市体系建设

保护处

2.1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提质增效

分类处

2.2 推进完善垃圾分类转运设施建设

规划处、分类处、环卫处

2.3推动完成垃圾末端处置体系建设

规划处、分类处、环卫处

2.4 推进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

规划处、分类处、环卫处

3.1 优化提升市容环境品质

市容处、景观处

3.2 构建市容环境保障常态长效机制

市容处、环卫处

3.3 深入推动专项治理

市容处、景观处

4.1 深化政府职能转变,完善法规标准体系

法规处、科信处、许可处

4.2 提升信息化建设能级

科信处

4.3 完善资源监测预警和管理体系

林业处、保护处

4.4 加强林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

执法处

5.1 千园建设工程

规划处、公绿处、林业处

5.2 环城生态公园带建设工程

规划处

5.3 环廊森林片区建设工程

林业处、规划处

5.4 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

保护处

5.5 绿化林业“四化”等提升工程

公绿处、林业处

5.6 市级绿道网络工程

公绿处

5.7 垃圾分类转运设施建设工程

规划处、分类处

5.8 老港生态环保基地建设工程

规划处

5.9 美丽街区建设工程

市容处

5.10 景观照明建设工程

景观处

6.1 落实规划用地空间

规划处

6.2 强化政策措施支撑

各相关处室

6.3 推进人才队伍建设

组织处

6.4 促进行业科技发展

科信处

6.5 完善规划监测评估制度

规划处

6.6 加强社会动员和宣传保障

宣传处

 

表3:规划评估报告分工

规划名称

牵头处室

配合处室

上海市生态空间建设和市容环境优化“十四五”规划

规划处

各有关处室

上海市园林绿化“十四五”规划

公绿处

绿办秘书处

上海市林业“十四五”规划

林业处

保护处

执法处

上海市环境卫生“十四五”规划

分类处

环卫处

上海市市容环境“十四五”规划

市容处

景观处

 


附件2

行业“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指引

 

行业“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进展情况

(一)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和局“十四五”规划中涉及本领域、本区域的内容。逐项评估进展情况和实施效果,尤其对于进展不及预期的主要指标、重点任务和重大项目,要深入剖析问题成因。

(二)行业专项规划中主要指标进展。对专项规划中涉及的主要指标和部分工作指标,梳理评估完成进度情况,对是否达到预期进度、完成五年目标进行趋势判断,对未达到目标进度要求或预计难以按期完成的指标,客观分析问题和原因。

(三)行业专项规划中重大项目进展。梳理评估项目完成进度情况,包括前期工作情况、项目建设进度、资金到位情况等,客观评估项目实施效果。对建设进度偏慢或预计“十四五”期间难以开工的项目,要分析问题和原因。

(四)行业专项规划中重点任务进展。梳理评估完成进展情况,包括为完成任务采取的政策措施、改革举措、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等,对未达到目标进度要求或预计期末难以完成的任务,要分析问题和原因。

(五)专项规划中重点领域发展情况。对本领域的总体发展情况进行梳理总结,注重运用数据和案例,突出亮点和特点,总结提炼可在全市复制推广的经验和做法,避免一般性的工作总结。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结合进展情况分析,加强与国际标杆城市、国内前沿省市对标,全方位、多角度评估梳理本领域发展存在的主要差距、面临的主要问题或短板,深入分析存在的差距和原因。

三、发展趋势分析

始终坚持把“四个放在”作为思考和谋划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对标对表党的二十大、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新精神,国家有关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的新任务、新要求,分析本领域面临外部环境的新变化、新趋势,紧扣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这一中心任务,着重分析“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面临的新机遇和新挑战,研判对本领域发展的影响。

四、思路举措

(一)主要工作思路。在上述分析基础上,聚焦推动“十四五”指标任务和重大项目实现,研究提出到2025年的主要工作思路。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结合问题分析和趋势研判,研究提出推进规划实施的具体工作措施和对策建议。

五、调整方案

主要指标(尤其是纳入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和局“十四五”规划的指标)如确需调整,要充分说明调整理由和测算依据,提出调整的具体方案以及涉及的相关影响,严格执行相关法律程序。重大项目(尤其是纳入局“十四五”规划的重大工程、重点生态项目和重点固废项目)如发生变更或取消的,要充分说明调整理由和调整内容。经充分论证如有确需新增的重大项目,要提交关于新增重大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分析和项目基本信息的文字说明。

六、报告附件

(一)指标数据汇总表。纳入局“十四五”规划的指标,按下表格式进行汇总。对无2023年年中数据或暂不能提供正式数据的指标,提供最近数据或预估数据。

指标名称

单位

属性

2020年基期

2021年进展

2022年进展

2023.6.30进展

2025年目标

指标说明

进展评价和预期完成情况判断

备注












(二)项目进展情况汇总表。纳入局“十四五”规划的项目,按下表格式进行汇总。

项目名称

项目进展

主要形象进度

“十四五”投资

累计完成投资

存在问题

备注








(三)典型案例剖析。每个专项规划报送1个“十四五”规划实施过程中在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方面具有标志性、影响力或示范性的典型案例(可以是措施、活动、政策、事件等,每个不超过1000字)

(四)“十五五”前期重大问题研究选题清单。每个专项规划至少报送1个事关“十五五”时期发展的需要深化研究的重大问题选题清单,明确重大问题的题目研究背景和研究重点。(每个不超过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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