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祝桥220千伏输变电工程选址选线调整专项规划》的批复

印发日期:2021-11-12      发布日期:2021-11-12      沪府规划〔2021〕24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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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祝桥220千伏输变电工程选址选线调整专项规划》的批复

沪府规划〔2021〕246号

市规划资源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祝桥220千伏输变电工程选址选线调整专项规划〉的请示》(沪规划资源总〔2021〕414号)及所附文本收悉。为优化地区电网结构,促进浦东机场及周边地区发展,保障区域供电需求,满足浦东新区海滨资源再利用中心发电上网接入条件,经研究,原则同意专项规划内容。现将有关意见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220千伏祝桥变电站站址调整方案。站址位于下盐公路以北、盐大公路以东,用地面积14948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供电用地(U12),变电站暂更名为“220千伏桥纳变电站”(详见文本)。

二、原则同意变电站进线电力黄线调整方案。新增两回220千伏电源进线,自G1503上海绕城高速以西、大治河以南处现状架空线引出,沿G1503上海绕城高速-惠南一号河-盐大公路接入规划220千伏桥纳站,全长约17.72公里,电力走廊宽度为70米(含已有电力走廊拓宽);取消原规划220千伏祝桥站进线电力黄线,具体为:沿下盐路(大川公路—川南奉公路段)宽度为70米,长度约4.4公里;沿G1503上海绕城高速(下盐路—惠南一号河段)宽度为40米,长度约2.9公里(详见文本)。

三、原则同意浦东新区惠南镇PDHNJY01单元03-53地块、PDHNJY02单元02-33地块用地调整。将PDHNJY01单元03-53地块由供应设施用地(U1)调整为农用地(121),用地面积22500平方米;将PDHNJY02单元02-33地块由商业服务业用地(C2)调整为农用地(121),用地面积为6102平方米,保留惠南镇6102平方米的商业服务业用地指标,具体位置结合区域发展另行选址(详见文本)。

四、请你局会同浦东新区政府、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及相关部门,依据相关规定严格控制该专项规划中确定的设施用地范围内各类建设活动,确保工程的实施与安全。

五、请项目建设单位进一步做好与规划、水务、交通、绿化市容、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及当地政府的沟通,深化220千伏桥纳站及配套220千伏电力架空线的设计方案,做好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工作,确保项目建设符合水务、交通、绿化市容、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的具体要求。同时,应处理好设施建设与周边地块、相邻工程之间的关系,减少工程和环境风险。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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