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度上海市公安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印发日期:2023-03-28      发布日期:2023-03-30      沪公指通字〔2023〕4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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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局、市局各部门: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上海市公安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市局指挥部编制了《2023年度上海市公安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2023年3月23日市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列入《2023年度上海市公安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决策事项,各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市局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年度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确需新增事项或对已列入《2023年度上海市公安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的,承办单位应按照《上海市公安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十条规定程序办理。
    三、列入《2023年度上海市公安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决策事项履行法定程序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评范畴,市局指挥部将会同法制总队加强指导、监督和检查。
    四、各承办单位要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及时将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证明材料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上海市公安局指挥部
    2023年3月28日

    2023年度上海市公安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

承办单位

决策时间安排

1

修订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对部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实施处罚的裁量基准

治安总队

第三季度

2

建立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涉案资金专业会计师入驻审计机制

刑侦总队

第三季度

3

修订上海市公安局关于网络安全管理行政处罚的裁量基准

网安总队

第四季度

4

制定关于加强集中出租房屋安全管理的规定

人口办

第四季度

法制总队

治安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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