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绿化市容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整治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8号)和《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市工程建设领域整治工作的通知》(沪建信访〔2021〕686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领域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聚焦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突出问题,持续深化本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领域整治,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源头治理的防范整治长效机制,不断规范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市场秩序。
二、工作目标
认真排摸梳理本市园林绿化工程领域行业乱象,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到2022年6月底,本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领域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招投标乱象和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招投标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
三、整治重点
以严厉打击恶意竞标、强揽工程、强迫交易、恶意拖欠工程款等违法行为为重点,统筹推进整治违法分包、非法转包、“挂证”等行业乱象,不断深化园林绿化工程建设领域整治。
四、工作计划
(一)分解工作任务(2022年1月-2022年2月)
各区要结合本区工作实际,细化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明确总体要求、工作计划、责任主体,重点整治恶意竞标、强揽工程、违章违建、强迫交易、恶意拖欠工程款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分包、非法转包、“挂证”等行业乱象要一并纳入整治工作。
(二)集中排查整治(2022年2月-2022年4月)
各区要对在建园林绿化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发现涉嫌行业乱象问题要及时整改,涉黑涉恶线索应及时移交公安政法、纪检监察等部门联合处理。通过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招投标书面情况备案审查、智慧监管全覆盖抽查等手段,严厉打击园林绿化工程建设领域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整治督导检查(2022年4月-2022年5月)
市绿化市容局将密切跟进各项工作进展,适时对各区绿化市容局的整治工作情况、投诉举报件办理情况等开展专项督查,通过约谈、通报、现场督导等形式,确保整治工作按期落实到位。
(四)健全长效机制(2022年5月-2022年6月)
各区要及时总结整治工作,梳理突出问题、剖析深层原因、研判全新动向,健全涉黑涉恶线索摸排移送制度,堵塞监管漏洞,建立健全防范问题发生的常态化制度,切实巩固整治工作成效。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区绿化市容局作为开展本市园林绿化工程领域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整治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勇于担当、敢于碰硬,要强化过程管理,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二)完善部门协作。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政法、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建立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监察、司法、检察建议书和公安提示函等“三书一函”的作用,及时发现问题隐患,查找监管漏洞,推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区要通过门户网站、微信等媒体平台对园林绿化工程建设领域整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及时向群众公示整治重点,通报工作进展,公布整治成果,做到整治内容直面群众关切,整治过程邀请群众参与,整治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四)及时报送信息。各区于每月18日前将当月整治情况报送市绿化和市容(林业)工程管理站,市绿化和市容(林业)工程管理站具体负责统计汇总整治情况并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绿化市容局。在整治工作推进中,各区绿化市容局要注重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并及时报送。
(五)按时总结上报。各区要及时总结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于2022年5月1日前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并根据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填写统计表,一并报送市绿化和市容(林业)工程管理站。
附件:1.园林绿化工程建设领域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总表
2.2021-2022 年上海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领域整治工作月度汇总表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2年1月5日
附件1
园林绿化工程建设领域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排查的在建园林绿化施工程项目数量 |
发现的违法违规案件数 量 |
依法实施处罚的案件数量 |
发现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的涉黑涉恶案件数量 |
收到并办理 的“三书一 函”数量 |
说明∶
1、本表由各区绿化市容局填报
2、表中数量指自整治工作开始至填报要求截止日期
3、上报邮箱:gczjyk@163.com 联系电话:51586926
附件2
2021-2022 年上海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领域整治工作月度汇总表( 年 月)
部门 |
当月排查情况 |
当月查处情况 |
当月行政处罚结案情况 |
扫黑除恶斗争情况 |
"两函"制度 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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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监工程总数 |
排查 (检查) 工程数 |
发现涉嫌违法工程数 |
其 中 |
开具整改单数量 |
开具停工单数量 |
当月结案行政处罚案件数 |
当月结案罚款总金额(万元) |
其 中 |
排查涉黑涉恶线索数量 |
移送涉黑涉恶线索数量 |
配合查处的案件数量 |
出台加强行业监管政策数量 |
发出招标人问询函数量 |
发出风险警示函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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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围标串标、明招暗围工程数 |
涉嫌应招未招、应投未投工程数 |
涉嫌支解发包、转包挂 靠、违法分包工程数 |
涉嫌无证施工工程数 |
涉疑其他市场行为违法行为工程数 |
个人罚 款金额(万元) |
围标串标、明招暗定案件结案数 |
围标串标、明招暗定案件罚款金额 (万元) |
应招未 招、应 投未授 案件结 案数 |
应招未招、应投未投案件罚款金额(万元) |
支解发包、转包挂靠、违法分包案件结案数 |
支解发包、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罚款金额(万无) |
其他市场行为违法案件结案数 |
其他市场行为违法案件罚款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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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活动 监督部门 |
园林招投标委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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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程管理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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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发包活动 监督部门 |
临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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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程管理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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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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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具体整治情况 (一)总体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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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线索核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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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典型案件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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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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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市工程管理站负责统计全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招投标相关整治及扫黑除恶斗争数据情况,并填写招标人函询制度及风险警示函制度(“两函制度”落实情况);市工程管理站(安监部门)负责(含临港)园林绿化工程市场行为相关整治及扫黑除恶斗争数据情况。 2、在监工程总数一栏,市招标投标办填当月全市开标标段总数;其他市场行为违法行为包括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未按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未开具工程款支付担保等其他涉及招投标、承发包、劳务用工有关市场行为 违法情形。 3、各单位每月需按职能汇总具体整治情况,并在表格中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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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联系方式∶ 填报时间∶ 填报单位∶ (盖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