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区司法局司法行政开放日答公众代表问

发布日期:2023-08-25     来源:黄浦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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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浦区司法局积极落实区政府、市司法局“政府开放月”系列活动工作部署,于8月22日诚邀公众代表以及媒体记者等共计20名参加区司法行政“复议为民”开放日活动。活动期间,代表们通过现场发言、填写问卷等方式为区行政复议工作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建议。区司法局高度重视公众代表们提出的各类事项,现面向社会大众统一答复如下:

  一、问:目前黄浦区行政复议网上申请界面中“事实和理由”部分文字内容限制在500字以内,可能无法满足群众的表达需求。

  答:网上申请的界面设置有附件上传功能,如果申请人需要对事实和理由进行充分阐述的,可以通过上传附件的方式补充说明。

  二、问: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以后,区政府审理案件类型呈现多样化趋势,如何保障行政复议工作的专业性。

  答:不断完善常态化的学习机制,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运用。发挥区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的咨询作用,落实疑难复杂案件集体审议,提升复议工作的专业性、权威性和公信力。

  三、问:如果对行政行为不服的是否必须经过行政复议以后才可以进行行政诉讼?

  答: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的“复议前置”的几项情形,对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选择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经行政复议后对复议决定不服的,仍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四、问:行政复议作为行政争议化解的主渠道,如何进一步提升群众的知晓度和触达率,以更好地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

  答:目前黄浦区已经建立了全时段、多渠道的复议便民网络,在行政复议局新址设置接待窗口,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咨询点,在各街道全覆盖设立基层咨询受理服务点,并在多个政府微信公众号上投放法治宣传视频。下一步,区行政复议局将进一步丰富宣传形式,拓宽宣传渠道,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的社会知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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