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为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一部门关于推动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协调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部联通信〔2024〕165号)、《上海市信息基础设施管理办法》(沪府令〔2023〕75号)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新型信息基础设施专业规划编制工作,明确专业规划内容范围、深度要求及编制流程,指导市、区、重点区域相关部门科学有序开展规划编制,更好发挥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对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我委组织编制了《上海市新型信息基础设施专业规划编制导则》,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上海市新型信息基础设施专业规划编制导则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