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化工区开展危险化学品和工贸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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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化管〔2023〕62号

园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企业:

  现将《上海化工区开展危险化学品和工贸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6月2日

上海化工区开展危险化学品和工贸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委会和应急管理部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市应急管理局印发的《上海市深入开展工贸及危险化学品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对照《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中各类重大隐患整治内容,以及重大危险源和装置设备带“病”运行安全等 10个专项整治中列举的突出问题,并结合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扎实推进园区危险化学品和工贸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

  在管委会统筹领导下,联合化工区消防支队、市场监管支队等安委会成员单位,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开展专项排查整治现场检查、督导整改等工作,并邀请园区常备安全专家队伍,参加整治工作。

  二、专项排查整治范围

  园区内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仓储经营)、使用许可证企业,化工医药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工贸类)、以及粉尘涉爆、涉氨制冷等工贸企业和有限空间作业等风险较高领域。

  三、工作目标和重点

  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违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通过精准有力的督导检查行动,压实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促进企业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强化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措施和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有效开展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做好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

  四、时间安排

  根据市里统一部署安排,分3个阶段开展。

  (一)自查自改阶段。各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深入学习研究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对标对表组织开展自查自改,要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对各类隐患进行分级分类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隐患,要明确隐患整改“五落实”措施,实行闭环管理。(8月10日前完成自查自改并建立台账清单)

  (二)检查抽查阶段。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将结合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制定月专项检查计划,开展“全覆盖”联合现场检查和督导整改等工作,并配合市应急局做好抽查工作。(11月30日前完成)

  (三)总结提高阶段。各企业完成自查隐患和专项检查发现隐患问题的整改,形成专项报告。进一步总结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出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12月15日前完成)

  五、有关要求

  1.精心组织落实。相关企业要把本次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作为年度重点任务来抓,周密部署,细化落实责任;要及时吸取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排查整治同类事故隐患,及时修订完善相关事故应急预案。专项整治期间,主要负责人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检查(每月至少1次),可结合年度计划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

  2.有效督导检查。充分发挥联动工作机制成效,扎实开展现场检查和跟踪整改落实,既要杜绝心慈手软、失之于宽,又要避免行政权力滥用,法律适用和自由裁量不当。对整改不到位等问题,及时约谈,视情通报、问责,并纳入企业年度安全目标考核,确保专项整治扎实有效开展。参与专项检查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廉洁纪律,严格保守被检查单位商业机密、生产技术秘密等资料,统一行动听指挥。

  3.加强宣传引导。结合“安全生产月——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主题活动,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作为重要活动内容,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动员部署,进一步提高部门和企业的思想认识,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广泛关注、积极参与,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附件:

  1.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小组名单

  2.装置设备带“病”运行安全等专项检查汇总表

  3.化工区工贸领域重点企业分类汇总表

  4.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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