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静安区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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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4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24]4号)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24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沪教委基[2024]7号)的精神,现就2024年静安区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提出具体实施要求。

  一、 考试工作

  (一)考试安排

  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业考试”)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体育与健身和综合测试(含物理、化学、跨学科案例分析、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的成绩作为录取的基本依据,总分750分。

  (二)考务组织

  1.回户籍地或居住证登记地址所在区参加中招报名(以下简称“跨区报名”)的学生,在学籍所在区参加学业考试。往届生、返沪生在报名区参加学业考试。

  2.残疾学生参加考试可申请相应合理便利,具体根据市教育考试院相关通知执行。

  3.学业考试的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和历史科目以及综合测试笔试实行全市统一网上评卷;其他科目考试评定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评卷工作严格按照市教委和市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到安全保密、规范管理、统一标准、公平公正。

  4.学生若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申请成绩复核。成绩复核主要核查答题纸姓名、报名号等是否与学生本人对应,试题有无漏评、漏阅,小题得分是否漏计,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学生的成绩一致等,不重新评卷。复核结果由市教育考试院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反馈学生。学生本人及家长(监护人)不可查阅试卷、答卷以及相关考试的视频监控录像。

  二、志愿填报

  2024年中招志愿填报统一在学业考试后、成绩发布前进行。自主招生录取、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和统一招生录取的志愿填报由市教育考试院负责,区考试中心按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组织开展。

  各批次志愿(国际课程班、久隆模范中学推优、征求志愿招生录取除外)均在市级统一平台进行网上填报。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进行志愿填报。填报完成后,学生本人及家长(监护人)须进行志愿书面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填报志愿,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书面确认,均视作自动放弃。

  (一) 自主招生录取志愿

  自主招生录取分四个类别,均可兼报。

  1. 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市特色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合计2个志愿,不分先后。

  2. 市级优秀体育学生、艺术骨干学生自主招生录取:合计2个志愿,不分先后,填报该志愿的学生须通过相关资格确认,同时具备两类资格的学生可以兼报。

  3. 国际课程班和中外合作办学高中自主招生录取:志愿填报由招生学校自行组织,无须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

  4. 中职校自主招生录取:设中本贯通、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贯通、中职校提前招生(需面试或专业测试的专业)三个类别,可兼报。如需填报有面试或专业测试要求的志愿,学生应先报名参加由相关学校组织的测试,通过后方可填报相应志愿。中职校自主招生录取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平行志愿方式(以下简称“平行志愿”)。

  中本贯通:2个平行志愿,限完成本市中招报名的上海户籍学生填报。

  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贯通:合计5个平行志愿。

  中职校提前招生:3个平行志愿。

  (二) 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志愿

  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分为“名额分配到区”和“名额分配到校”两个类别,可兼报。

  1.“名额分配到区”招生录取:1个志愿,完成本市中招报名的学生均可填报。

  2.“名额分配到校”招生录取:2个平行志愿,仅限不选择生源初中在籍在读满3年的应届初三学生填报,学生填报资格由学籍学校认定,并须于补报名结束后按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局和区考试中心。往届生、返沪生和跨区报名的学生不能填报名额分配到校志愿。

  (三)统一招生录取志愿

  1.上海市久隆模范中学(简称“久隆模范中学”)推优:面向本校初三学生推荐招生录取,经公示无异议后即获得推优资格,无需专门填报志愿。

  2.区级优秀体育学生和艺术骨干学生招生录取:经资格确认并公示无异议后,在市级统一平台“区级优秀体育学生、艺术骨干学生”志愿栏内填报1个志愿。

  3.“1至15志愿”:15个平行志愿,含普通高中和中职校。久隆模范中学“免费生”志愿只招收经学校审核通过的本市常住户口的低收入或特殊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具体要求见学校招生说明)。

  4.征求志愿:未被录取且愿意参加征求志愿的学生,由区考试中心组织实施征求志愿工作。

  (四) 其他说明

  1.填报志愿时,学生须仔细阅读市、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施细则和招生学校的招生方案,根据各校招生计划、招生要求、住宿条件、交通情况和收费标准等,慎重填报。请特别注意填报学校是本部还是分校或校区、计划类别、招生代码(6位数)、学校属性(公办或者民办、高中或者中职校)等信息。

  2.填报自主招生录取志愿的学生也应填报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志愿和统一招生录取志愿。

  3.填报有身体条件及其他特殊要求的中职专业,学生须符合相关要求才能填报志愿。若因不符合招生要求而被学校退档,学生则无法再被其他志愿录取。

  4.在“中职校提前招生”类别中,若个别专业因录取人数太少而无法成班,招生学校可根据学生志愿、计划及招生章程等,在本校同类别其他专业中进行调剂。

  5.部分中职校在统一招生录取时不分专业,直接投档到学校或专业大类,学生进校后,学校根据学生成绩及志愿进行专业分班或调剂。

  6.学生本人及家长(监护人)须在市级统一填报系统中打印的志愿正表上完成签字确认,其网上填报的志愿方可生效。本市应届初三学生在学籍学校进行签字确认,往届生、返沪生在区考试中心进行签字确认,签字确认时不可更改任何志愿信息。

  7.市教育考试院、区考试中心不受理以任何理由提出的更改志愿、顺延志愿、放弃志愿和补填志愿等申请。学生被志愿学校录取后,不得放弃录取结果。

  三、招生录取

  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以下简称“中招录取”)分三个批次进行,依次为自主招生录取、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统一招生录取。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学生须具有2024年本市中招报名资格并完成报名,且须参加学业考试,并获得统一考试科目有效成绩。学生在任一批次中被正式录取,其他所有志愿自然失效。

  (一)自主招生录取工作

  自主招生录取在学业考试后进行。录取顺序依次为:(1)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市特色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2)市级优秀体育学生、艺术骨干学生自主招生录取;(3)国际课程班和中外合作办学高中自主招生录取;(4)中职校自主招生录取。

  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市特色普通高中招生,市级优秀体育学生、艺术骨干学生招生,国际课程班和中外合作办学高中招生这三类自主招生采用网上签约的方式进行预录取。学生只能与上述三类学校中的一所招生学校签约。已签约预录取的学生不得更改或放弃。学生的学业考试总成绩(含政策性照顾加分,下同)须达到相应的自主招生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正式录取。

  1.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市特色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工作

  学生根据志愿填报时间和要求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上填报志愿。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学生志愿,同时投档至志愿学校。招生学校根据学生材料,确定综合测试人选并通知学生参加综合测试。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后确定拟预录取名单,招生学校通知拟预录取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预录取签约,预录取签约的人数不得大于招生学校本类别自主招生计划数。学生的学业考试总成绩须达到本市自主招生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正式录取。

  2.市级优秀体育学生、艺术骨干学生自主招生录取工作

  通过相关资格确认的市级优秀体育学生、艺术骨干学生,根据志愿填报时间和要求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上填报志愿。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学生志愿,同时投档至志愿学校。招生学校通知学生参加综合测试。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后确定拟预录取名单,招生学校通知拟预录取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预录取签约。招生学校应按计划数足额进行预录取签约,签约的人数不得大于学校本类别自主招生计划数。市级优秀体育学生的学业考试总成绩须达到本市自主招生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正式录取。市级艺术骨干学生的学业考试总成绩须达到招生学校自主设定的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本市自主招生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正式录取。

  市级优秀体育学生、艺术骨干学生的相关工作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收优秀体育学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体[2024]4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艺术骨干学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体[2024]8号)要求执行。

  3.国际课程班和中外合作办学高中自主招生录取工作

  国际课程班招生由招生学校根据公布的招生方案,按照招生计划进行自主预录取,预录取人数不得大于本类别自主招生计划数。其中,已完成2024年本市中招报名的预录取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预录取签约。

  公办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预录取签约的学生,其学业考试总成绩须达到本市自主招生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正式录取。民办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预录取签约的学生,其学业考试总成绩须达到招生学校自主设定的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正式录取。民办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招收的非本市生源学生招生按市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执行。

  4.中职校自主招生录取工作

  中职校自主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按学校招生计划和要求,根据学生学业考试总成绩和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方式,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进行网上投档录取(末位同分时,则采用同分同投进行投档录取)。录取顺序依次为:(1)中本贯通;(2)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贯通;(3)中职校提前招生。

  中本贯通录取学生的学业考试总成绩须达到本市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贯通录取学生的学业考试总成绩须达到相应的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具体实施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职[2024]7号)要求执行。

  (二)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工作

  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在自主招生录取后进行。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的总分由学业考试总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两部分构成。录取顺序依次为:(1)“名额分配到区”录取;(2)“名额分配到校”录取。

  1.“名额分配到区”招生录取

  市教育考试院依据学生志愿,根据学生学业考试总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以学生报名所在区为单位,对达到相应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的学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确定录取名单。

  2.“名额分配到校”招生录取

  市教育考试院依据学生志愿,根据学生学业考试总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以学生所在初中学校为单位,对达到相应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的学生,从高分到低分按平行志愿方式投档,确定录取名单。

  3.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末位投档排序规则

  “名额分配到区”和“名额分配到校”投档末位同分时,按以下规则排序录取:

  第1位序,经公示享受同分优待的学生优先。

  第2位序,比较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高者优先。

  第3位序,比较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合计成绩,高者优先。

  第4位序,比较数学成绩,高者优先。

  第5位序,比较语文成绩,高者优先。

  第6位序,比较学业考试综合测试(含物理、化学、跨学科案例分析、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成绩,高者优先。

  (三)统一招生录取工作

  1.久隆模范中学推优招生录取

  久隆模范中学面向本校应届初三学生(须经学校认定符合“免费生”资格)招收优秀毕业生,在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结束后、区级优秀体育学生和艺术骨干学生招生录取及“1至15志愿”招生录取开始前进行。久隆模范中学须成立推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负责,制定推荐招生方案,加强宣传,按规定时间在校内对方案、名额、名单做好公示。经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生获得久隆模范中学推优资格。已获得久隆模范中学推优资格的学生不得要求放弃推优资格,若学生在自主招生录取批次或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批次被正式录取,则其久隆模范中学推优资格自然失效,其他获得久隆模范中学推优资格的学生学业考试总成绩须达到本市自主招生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后方能正式录取。一旦录取,其后志愿自然失效。

  2.区级优秀体育学生和艺术骨干学生招生录取

  经专业测试资格认定、公示无异议且完成该项志愿填报的区级优秀体育学生、艺术骨干学生,招生录取工作在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和久隆模范中学推优录取之后进行。具体工作按静安区教育局关于《2024年静安区高中学校区级优秀体育学生、艺术骨干学生招生实施细则》要求执行。

  3.“1至15志愿”招生录取

  区考试中心根据学生学业考试总成绩和志愿,按平行志愿方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被普通高中、中专录取的学生学业考试总成绩须达到相应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上海戏剧学院附属高级中学艺术类招收经专业测试合格的学生,其计划单列。

  久隆模范中学“免费生”计划和“收费生”计划分列。

  4.征求志愿招生录取

  对于选择“愿意征求志愿”但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区考试中心负责进行征求志愿的填报和录取工作。

  5.“1至15志愿”、“征求志愿”招生录取投档末位同分时,按以下规则排序录取

  第1位序,经公示享受同分优待的学生优先(市教育考试院下发名单)。

  第2位序,比较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合计成绩,高者优先。

  第3位序,比较数学成绩,高者优先。

  第4位序,比较语文成绩,高者优先。

  第5位序,比较学业考试综合测试(含物理、化学、跨学科案例分析、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成绩,高者优先。

  (四)其他录取工作

  1.持外国护照并以外籍身份报名学生的录取工作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要求,以外籍身份报名且参加学业考试的学生,不参加自主招生录取、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和统一招生录取。学生须在规定时间统一向区考试中心递交就读意向表,意向学校应从本区普通高中范围内进行选择,且学生学业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该校在本区统一招生录取批次“1至15志愿”招生录取分数线。区考试中心根据学生学业考试总成绩、学生就读意向以及本区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和学校相关招生要求,统一安排外籍学生至相应学校入学。若学生意向进入中职校就读,则由其本人向中职校提出申请,由招生学校统一办理录取手续。

  2.2024年本市中招政策性照顾学生名单及加分分值根据《若干意见》的规定进行公示。

  3.随迁子女升学工作按《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上海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本市初中应届毕业生中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工作的通知》(沪教委职[2024]8号)文执行。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按《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上海市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24]6号)文执行。

  4.学生档案资料电子化工作根据市教育考试院相关通知执行。

  四、招生录取工作要求

  (一)区教育局根据市教委有关精神严格执行全市统一的中招政策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指导学校制定相关招生工作方案,规范做好各项组织工作,确保各项招生工作平稳有序。遵守保密制度,严防学生报名信息、志愿信息、考试信息泄漏,杜绝舞弊事件的发生。完善招生工作信息公开制度、信访接待制度、招生录取全流程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本区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平稳进行。加强对学校负责人和毕业年级教师的招生政策、升学指导培训,重视对初三学生的升学和生涯发展指导,增强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适时性,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二)区考试中心严格按照全市统一的信息标准处理各类数据,确保数据的准确、安全。做好人员、设施设备保障工作,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安全、有序、高效。严格按市教委下达的学校招生计划投档。根据学生学业考试总成绩、志愿和招生计划按序投档,自然形成学校实际录取分数线。严格执行“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的要求,低于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的学生不得投档录取。

  区考试中心将招生录取信息上报市教育考试院,作为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新生入学注册的依据。未经市教委同意,不得向任何个人、单位和社会机构提供学生信息。

  (三)各初中学校要按照市教委的要求,加强对初中毕业年级学生的管理,不得提前分流学生,要采取措施保证符合2024年本市中招报名条件的学生参加中招报名和学业考试。正确引导学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填报志愿。充分尊重学生的自主选择,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定学生报考学校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各初中校的所有相关工作人员都须严格落实保密制度,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个人、单位和社会机构泄露包括学生志愿信息在内的各项信息。

  (四)各招生学校的招生简章、招生方案、招生宣传材料等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并由学校承担相应的责任。无专业限制的招生学校不得自行设置体检规定和男女性别比例。中职校根据专业要求设置的专业体检规定,必须为确实影响学生学习和未来升学就业的要求,原则上要有设置依据。一般专业不建议设定学生报考要求,不对身体条件作限制。

  (五)区考试中心及各招生学校须按《若干意见》中“2024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公布公示内容” 适时对外公布有关信息,区考试中心进一步建立健全中招专栏,加强招生工作信息公开力度。

  (六)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各类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按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满分750分)划定。

  区监督电话:56630990*1005

  区考试中心接待地址和电话:新丰路558号 62882414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四9:00-11:30,14:00-16:30,周五上午9:00-11:30

  附件:考试时间安排和中招工作主要日程

  静安区教育局

  202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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