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企业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热点问题解答 2022-07-13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问题1
企业申请缓缴后,行业类型不属于5个特困行业,审核不通过该怎么办?
社保经办机构审核企业是否适用缓缴政策时,行业类型以企业参保登记时自行申报的行业类型(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共享提供)为依据予以确认。对于企业的行业类型不属于5个特困行业,但属于此次缓缴扩围行业所属困难企业以及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的,企业可通过对应“扩围行业及中小微企业”功能办理缓缴申请。
问题2
哪些情况可以至社保分中心提交行业类型书面承诺,需要哪些资料?
企业申请缓缴的,社保经办机构将运用大数据比对就企业缓缴资格进行审核,无需另行提供资料。
问题3
申请缓缴企业的行业类型如何界定?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企业是否适用缓缴政策的行业类型,是按企业参保登记时自行申报的行业类型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业类型信息为依据予以确定的。
问题4
如果企业行业类型已发生变化,未能及时申请缓缴,该如何补申请?
若企业行业类型发生变化的,可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调整。变更调整之后,企业可重新提出缓缴申请,自审核通过之月起生效。
问题5
在缓缴养老保险期限内,有职工申领养老保险待遇的,如何为其补齐缓缴的养老保险费?
缓缴期限内,职工申领养老保险待遇、办理关系转移等业务的,企业应为其补齐缓缴的养老保险费,补齐缓缴部分的养老保险费由社保经办机构核定并通过数据共享传递至税务部门征收,无需单位另行申报。
问题6
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办理暂缓缴费手续?
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无需申报办理。
问题7
单位申请了缓缴,但缓缴期没有结束,是否可以提前申请停止缓缴?
企业可结合自身经营状况,通过调整“缓缴截止月份”申请调整缓缴期限,经核准后,调整的缓缴期限当月生效。
问题8
企业已申请“五大特困行业单位”缓缴且审核通过的,是否可以再申请“扩围行业及中小微企业”缓缴?
不可以。企业已申请“五大特困行业单位”缓缴且审核通过的,因自身经营状况需调整缓缴期限的,仍应通过“五大特困行业单位”类型重新申请。
问题9
企业2022年7月申请缓缴什么时候可以办理?
2022年7月之后办理缓缴申请手续的企业,可以在每月5日-26日(每月5日逢法定节假日顺延,26日逢法定节假日提前)通过网上办理申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自申请当月起纳入缓缴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