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本区征地养老人员发放2024年度 一次性节日补助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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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人社发〔2024〕1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各征地养老服务单位: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精神,结合本区实际,经区政府同意,现决定对本区征地养老人员发放2024年度一次性节日补助费,具体安排如下:

  一、年龄在80周岁以下(1943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征地养老人员,每人800元。

  二、年龄在80周岁以上(1943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征地养老人员,每人900元。

  所需费用按原渠道列支,请各征地养老管理单位抓紧进行安排,尽快贯彻实施,切实做好2024年度一次性节日补助费发放工作。

  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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