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本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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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局、区卫健委、团区委、区妇联、各街道: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提升困境儿童心理健康素养,根据民政部等五部门《关于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23〕61号)和市民政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本市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民儿福发〔2024〕2号),制定《关于加强本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上海市杨浦区民政局

  上海市杨浦区教育局

  上海市杨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共青团上海市杨浦区委员会

  上海市杨浦区妇女联合会

  2024年9月9日

关于加强本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民政部等五部门《关于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23〕61号)和市民政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本市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民儿福发〔2024〕2号),提升困境儿童心理健康素养,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强化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措施,提升关爱服务水平,更好促进困境儿童身心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二)工作目标

  重点聚焦因家庭贫困、自身残疾和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而陷入困境的儿童群体,同时关注有需要的流动儿童群体,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家庭尽责、社会参与,服务主体多元、服务方式多样、转介衔接顺畅、干预帮扶精准的新时代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格局,为困境儿童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提供高质量服务。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心理健康监测

  1.建立心理健康档案。规范心理健康测评工作,健全测评数据安全保护机制,多维度开展对困境儿童的动态监测。学校要每学年面向困境儿童至少开展1次心理健康测评监测,为困境儿童建立“一生一策”心理健康档案。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与辖区内幼儿园、中小学校签约率达到100%,常态化沟通联络,全面梳理核查辖区内困境儿童及流动儿童,建立并动态更新数据库,定期规范开展机构内儿童心理健康测评,对有需要的儿童及时开展心理健康辅导,测评情况及时纳入档案管理。(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各街道)

  2.关注儿童心理状况。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和儿童福利社工以及儿童之家等机构或场所的工作人员,要结合日常工作,梳理困境儿童家庭情况、监护状况、就学就医和心理健康状况,重点关注面临就学压力、经济困难、家庭变故、学生欺凌等心理健康风险因素的困境儿童,及时发现、识别困境儿童心理健康问题或苗头。儿童主任至少每个月联系1次困境儿童、每2个月入户走访1次,对已发现存在心理行为异常的,儿童主任至少每2周联系1次、每月入户走访1次,必要时协助开展早期干预或转介。(区民政局、区妇联、各街道)

  (二)加强心理健康教育

  3.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民政部门和妇联、共青团组织强化入户走访、主题活动、家庭教育指导、关爱帮扶等措施,向困境儿童监护人和实际照料人普及儿童心理健康知识,引导其密切关注儿童心理健康,更好履行家庭监护职责和子女心理健康第一责任人责任。深入社区开展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宣传,普及儿少心理健康知识,营造关注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的社会氛围,努力为困境儿童创造促进其身心健康成长的环境和条件。定期开展儿童家庭心理教育培训,加强对困境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心理健康常识普及,引导困境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掌握一定的儿童心理知识,加强亲情陪伴、情感关怀,以积极健康和谐的家庭环境影响儿童,疏导化解儿童的负面情绪。依托家长学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等,面向困境儿童监护人和实际照料人发放《家庭教育指导手册》。依托“心家园”社区家庭教育公益咨询点,做好困境儿童监护人和实际照料人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委、区妇联、团区委、各街道)

  4.发挥机构儿童心理健康教育作用。学校要开齐开好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将心理健康教育课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中等职业学校全部开设“心理健康与职业生涯”必修课;全区各校各学段至少安排1个年级每2周开设1课时心理健康活动课,所有年级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心理健康主题班团队会、1次心理健康和生命教育专题活动;托幼机构应遵循幼儿生理、心理特点,创设活动场景。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要依托专业社工、心理咨询师等力量或引入专业社会力量,针对机构内儿童身心特点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困境儿童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心理品质。(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各街道)

  (三)实施有效关爱服务

  5.优选成长导师和互助伙伴。学校为每名困境儿童优选配备一名有爱心有经验的成长导师,安排品学兼优的学生与有需要的困境儿童结为互助伙伴。中小学每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心理教师;学生规模500名以上学校应创造条件适当增加配备,保障学生就近就便获得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多校区、多学段的上海市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应配备至少2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重点关注困境儿童心理需求,研究实施有针对性的措施。在配齐专职心理教师基础上,可根据需要配备兼职教师。(区教育局)

  6.强化家校社医联动。建立家庭、学校、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联动协同机制,构建社会心理健康服务网络,推进区“未成年人心理关爱联盟”建设,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等心理健康咨询点建设,共同探索发挥四方优势的共通模式,全面开展困境儿童心理健康促进和关爱活动。学校专职心理教师、儿童主任、儿童福利社工等为有测评需要或服务需求的儿童,分类制定心理健康关爱方案,提供有针对性的检测评估、心理辅导、情绪疏导等心理健康服务。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设置心理咨询室,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心理健康辅导人员,为儿童提供心理关爱帮扶。发挥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儿童专科医院及妇幼保健机构的作用,积极开展相关诊疗以及适宜儿童生理心理发育发展阶段的心理干预和心理健康促进服务。通过青少年事务社工与学校联动等方式,发挥社工专业作用,为困境儿童提供道德教育、法治教育、生命教育、学生欺凌防治、心理或行为干预等服务。(区教育局、区卫健委、区民政局、团区委、各街道)

  7.深化拓展关爱服务项目。巩固提升“爱伴童行”家庭监护支持服务,持续开展“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监护缺失或不当的儿童的支持服务”实事项目、“邻家妈妈”困境儿童爱心结对帮扶、“一缕阳光”杨浦区青少年心灵陪伴计划、上海12355·青春杨浦共享空间、校园心语、“818”社区困难家庭自强少年爱心服务等,聚焦困境儿童心理特征和实际需求,强化监护指导、家庭教育、成长支持、情感陪伴等功能。鼓励各部门创设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结合辖区困境儿童实际需求策划实施一批心理健康关爱帮扶项目,打造服务品牌。(区民政局、区妇联、团区委、各街道)

  (四)加强心理健康服务资源供给

  8.健全社区阵地建设。将患有精神疾病,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纳入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制定规范化心理服务措施,联合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促进区域内困境儿童精神心理服务的有效性、专业性。统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社区学校、家中心、社区心理咨询室等公共服务阵地资源,每季度为困境儿童开展一次心理咨询服务、一次心理体验活动或一次心理成长课程。(区民政局、区卫健委、区教育局、区妇联、各街道)

  9.加强心理热线宣传。加强心理热线在辖区内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社区的宣传,强化12355青少年服务热线、12338妇女维权热线和“青小聊”等线上咨询平台服务功能,持续提升区心理热线4008209856知晓率。提升服务能级,积极为寻求帮助的困境儿童及其监护人、实际照料人解决心理情感、家庭教育、权益侵害、政策法规等方面的问题。定期在危机接线队伍中开展儿童青少年精神心理知识、儿童青少年焦虑抑郁的培训,重点督导困境儿童来电案例,提升热线队伍的儿童心理健康服务能力。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会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汇总心理援助热线、心理服务阵地、心理健康医疗卫生机构及专业人员等信息,编印社区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资源手册,发放至每位困境儿童或其监护人、实际照料人。(区卫健委、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妇联、团区委、各街道)

  (五)建立转介和跟进帮扶机制

  10.加强心理健康危机预警。建立区未成年人危机干预领导小组。提高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学校心理辅导室、综合性医院急诊室、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社区心理咨询室等对儿童心理危机的识别和预警能力。进一步健全学校心理健康分级预防网络,学校定期开展应对心理危机的培训和演练。推进校园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加强重点场所视频监控和巡更。安排专业医生定期到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驻点,定期为有需求困境儿童和家庭提供“一对一”心理评估服务,对初筛风险存疑的儿童,按心理健康程度给予分级,提出对应心理咨询或医疗应对建议。协助有需求的困境儿童进入医疗转介的绿色通道。对遭受欺凌和校园暴力、家庭暴力、性侵犯等困境儿童,以及在重大突发事件中受到影响的困境儿童,要及时提供心理危机干预,加强心理援助。(区教育局、区卫健委、区民政局、各街道)

  11.加强识别转诊。督促困境儿童监护人、实际照料人履行法定监护职责,及早发现儿童心理健康问题。儿童主任、学校对发现可能存在异常的困境儿童,应及时提出建议,寻求专业帮助。提高青少年咨询门诊中家庭治疗的供给比例,畅通困境儿童心理咨询、绿色就诊通道,确保有需求的困境儿童能够得到及时诊断,及时治疗。预留心身病房床位,为未成年患者提供及时的住院医疗服务,配备沙盘心理治疗师提供必要心理和康复治疗。(区民政局、区卫健委、区教育局、各街道)

  12.强化跟进服务帮扶。将患有精神疾病经卫生健康部门评估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纳入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会同精神卫生机构、学校,制订规范化、专业化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和家庭帮扶“一人一方案”计划,组织专业力量开展定期随访、跟踪服务,帮助困境儿童重返校园、融入社会。开展医教结合跟诊、精神科医生进中心等项目。建立个案转介“绿色通道”,形成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长效合作机制。(区民政局、区卫健委、区教育局、团区委、区妇联、各街道)

  (六)加强人才队伍和机构建设

  13.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加强儿童青少年精神和心理健康服务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加强精神科医师、心理治疗师等人才培养,扩大队伍数量,提高服务能力。区精神卫生中心专科团队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学生心理问题识别”“危机干预能力提升”等领域培训,增强老师对于心理问题的初步评估能力,增强老师的良好应对能力与心理服务能力。推动儿童福利、青少年事务等专业社工培质增能,开展精神卫生专业知识培训,提升其关爱服务困境儿童心理健康的水平。(区卫健委、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团区委、各街道)

  14.加强基层队伍建设。依托“上海市教师教育平台”等开设的心理通识培训课程,提升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和风险识别能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对工作人员开展入职前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和在岗持续培训。实施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心理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突出实用性心理健康工具技能培训,提升其对儿童心理问题识别、引导和关爱能力。加强家庭教育讲师团、家庭教育志愿团、“邻家妈妈”志愿者等队伍的心理健康知识培训。(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妇联、各街道)

  15.提升精神和心理健康专业机构服务水平。加强区级精神卫生专科医疗机构、综合性医疗机构心理/精神科建设,扩大服务能力,规范服务开展,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探索适合儿少的诊疗技术和手段,推进儿少心理问题识别新技术的应用。加快建设以心理治疗为特色的半开放式病房,强化儿童心身医学科建设,打造心理治疗、物理治疗与药物治疗一体的综合干预模式,为儿童提供治疗的同时注重心理健康服务。推动儿童青少年心理咨询队伍建设,对就诊的困境儿童提供规范化诊疗服务。发挥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社工协会等机构和组织功能,大力培育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儿童服务类社会组织、心理健康志愿服务组织等,为困境儿童及其家庭提供规范化、专业化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区卫健委、区民政局、各街道)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落实各项任务,将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和动态监测,整合阵地、人才和服务等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增强服务能力。

  (二)促进多元参与

  各单位要积极筹措资源,保障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资金、资源投入。调动多元主体参与,拓展心理健康服务路径,链接慈善资源积极参与,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

  (三)加大宣传力度

  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宣传,充分运用各类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传播心理健康知识,强化关心关注困境儿童群体心理健康的意识。及时挖掘正面典型案例,宣传推广工作中涌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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