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深化“五床联动” 进一步推动本区养老机构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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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彭浦镇政府:

  区民政局《关于深化“五床联动” 进一步推动本区养老机构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第10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9日

关于深化“五床联动” 进一步推动本区养老机构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深化本区“五床联动”医养融合整合性照护服务模式(以下简称“五床联动”),进一步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更好满足老年人医养康养需求,根据《上海市养老服务条例》《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本市养老机构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沪民养老〔2024〕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以维护老年健康权益和满足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本区“五床联动”试点成果为基础,注重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不断提升医疗卫生服务对健康养老的支撑能力,推动实现本区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保障基本,丰富供给。以保障老年人基本健康养老需求为先,同时大力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丰富康复护理服务供给,更好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医养康养需求。

  2.政府主导、多元参与。将“五床联动”作为促进本区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形成协同推进、深度融合的工作格局,充分激发各类社会主体参与积极性。

  3.创新发展,科技赋能。坚持问题导向、以人为本、探索创新,积极解决医养结合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统筹政府各部门、社会各方面资源,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作用,推动医养资源及服务融合发展、提质增效。

  (三)工作目标

  持续深化本区“五床联动”医养融合整合性照护服务模式。实现本区医养结合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医养结合服务网络进一步健全,家庭养老床位、养老机构床位、家庭病床、医疗病床和安宁疗护病床等“五床”服务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有序共享、统筹融合的发展格局总体形成,基本实现本区医养结合服务标准化、多样化、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医养融合服务网络

  1.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合作机制。按照“愿签尽签、保障基本”原则,鼓励和支持养老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域医疗中心等医疗卫生机构签约合作。医疗卫生机构可根据自身机构定位,按照“优势互补、权责明确、互惠互利、务实高效、长期合作”原则,与养老机构开展差异化签约合作。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增加医养结合服务。

  2.优化服务设施布局。支持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养老机构实际条件,依法合规在养老机构内部或毗邻设立社区卫生服务站点、家庭医生工作室,提供嵌入式医疗卫生服务。支持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养老机构开展合作运营。

  3.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申请内设门诊部、诊所、医务室、卫生所(室)、护理站的,实行备案管理。养老机构可根据相关标准将社区卫生服务站点、家庭医生工作室改建为内设医疗机构,并委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运营。

  (二)提升医养融合服务能力

  1.有效提升养老机构医养服务能级。鼓励养老机构与合作医疗卫生机构组建医养联合管理团队,以精细化健康评估为依托,共同为养老机构住养老人有针对性地提供健康宣教、预防保健、中医药服务、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多样化服务。支持家庭养老床位的老人到养老机构内共享相关医疗卫生服务及设施。

  2.优化床位转介服务。进一步规范家庭养老床位、养老机构床位、家庭病床、医疗病床和安宁疗护病床的建床及转院评估、优先定向转介和急诊急救绿色通道服务。当老人住养环境发生变化时,养老机构开设绿色通道,优先安排家庭养老床位或养老机构床位;当位于家庭养老床位或养老机构床位的老人身体健康状况发生变化时,养老机构及时与“五床联动”协议成员单位对接,完成健康档案流转,并开通相应绿色通道,建立家庭病床,或转至医疗病床;当老人健康状况好转时,可通过绿色通道转回至家庭养老床位或养老机构床位;当老人需临终关怀时,优先入住安宁疗护病床,提供临终慰藉服务。

  3.强化社区居家医养融合服务。扩大家庭医生对家庭养老床位和机构养老床位老年人的签约覆盖,对签约老年人实施针对性健康管理,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平台,以家庭医生为主体,提供“医防融合”“全专结合”的整合型健康服务。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制定护理计划、开展居家护理等上门服务,推动家庭养老床位、家庭病床“两床融合”。

  (三)加强医养融合运营支持

  1.加强对养老机构医养融合服务政策支持。落实《上海市养老服务机构“以奖代补”实施办法》相关政策,同时对于积极开展“五床联动”相关工作,且服务范围广、服务内容全、服务质量高的养老机构,按照市级相关文件精神,落实运营保障支持。

  2.提升养老机构人才队伍专业水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依托医养结合、老年医学相关培训项目,为签约养老机构医务人员免费提供继续医学教育和临床实训机会,定期为签约养老机构内医护人员提供医疗业务的同质化培训。

  3.建立绩效考核与激励体系。设计合理的绩效考核指标,对参与“五床联动”的医疗团队进行定期评估,将服务数量、质量、满意度等纳入考核体系,通过绩效奖励、职业晋升等激励措施,提升团队积极性和工作效率。建立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的长效合作机制,明确服务内容、费用分担、责任分配等。

  4.强化基本医疗保险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按规定同等享受医保联网及结算政策。

  5.完善评价体系和评估标准。通过信息手段收集数据,依托大学和协会资源,不断完善“五床联动”整体卫生学、社会学评价体系和评估标准。组建卫生、护理、院感、为老服务、文书、信息等督查专家组,共同协商厘清服务边界,确保责任分工明确,促进资源整合与共享。

  6.加强“五床联动”服务模式风险防范和矛盾调处。依托养老机构责任保险机制,增加医养结合风险防范内容。依托区级养老服务纠纷调解机构和相关工作机制,及时调解“五床联动”服务中发生的矛盾纠纷。

  (四)强化医养融合数字赋能

  1.推进智慧医养。依托“五床联动”智慧养老平台,加强健康、养老数据共享,促进养老机构住养老人电子健康档案规范管理与务实应用,探索整合市级相关部门以及区内相关部门的医养数据,织密医养结合数据网络,真正实现“五床”信息互联互通,推动不同养老场景下老年人的健康和养老信息合理利用,让老年人及家属享受到更便捷的医养结合服务。

  2.提升养老机构数字化水平。积极探索“养老院+互联网医院”,通过互联网医院云诊室、微诊室、移动诊室等,为养老机构的住养老人提供线上咨询、慢病随访、复诊续方、药物配送等服务。持续推广智慧养老院建设,在养老机构推进多个智慧养老场景全流程、全链条、全时段落地应用,为养老机构的老人提供更方便快捷的住养服务。

  三、部门职责

  区民政局:负责牵头推进“五床联动”各项工作,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切实推进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

  区卫生健康委: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域医疗中心按照“五床联动”服务清单提供相应服务,负责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及监督管理,协同推进“五床联动”智慧养老平台建设和数据资源共享等。

  区医保局:支持社区站点和养老机构的医保结算,开展医保监督及协议管理,协同推进“五床联动”智慧养老平台建设和数据资源共享等。

  区数据局:协同推进“五床联动”智慧养老平台建设和数据资源共享。

  各街道(镇):指导街镇级的养老机构落实开展“五床联动”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属地养老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同推进家庭养老床位、家庭病床“两床融合”工作。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相关部门要以精准对接老年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健康养老需求为出发点,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上下联动、密切配合的协作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二)严格监督管理

  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五床联动”监督、考核和评估机制,加强服务质量监管,及时互通信息,形成监管合力,积极防范和应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指导“五床联动”服务规范开展。

  (三)强化宣传引导

  全方位、多角度、多形式开展“五床联动”宣传工作,营造全社会充分理解、积极支持、主动参与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老年人及家属对“五床联动”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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