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 上海市奉贤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完善联勤联动执法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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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上海市奉贤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完善联勤联动执法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区公安分局指挥处、各派出所,区城管执法局勤务指挥科、各综合执法队(城管执法中队):

  《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 上海市奉贤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完善联勤联动执法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已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

上海市奉贤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3年10月30日

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上海市奉贤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关于完善联勤联动执法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

  本实施意见主要适用于区城管执法系统发起的需区公安分局响应并配合开展的执法协作工作,以及在城管执法队员正常执法过程中突遇群众阻扰、暴力抗法情况下的应急执法处置、舆情导控等工作。

  一、适用情形

  (一)应急处置

  城管执法队员在日常正常执法过程中,突遇执法对象和无关群众阻扰、暴力抗法等遭受不法侵害。

  (二)专项协作

  根据城市治理需要,由区城管执法局或由街镇负责牵头,联合各城管执法部门在内的多部门、多单位,发起的在街镇范围内或跨街镇范围的专项联勤联动执法协作。

  (三)舆情应对

  开展应急处置和联勤联动执法协作过程中,因民生热点、执法行为等引发舆情后共同开展导控工作。

        二、协作机制

  (一)应急处置流程

  街镇城管执法队通过拨打事发地派出所综合指挥室电话或区城管执法局及其下设科拨打区公安分局指挥中心电话后,由事发地派出所民警先期处警,过程中区公安分局指挥中心全程掌握现场趋势烈度,视情上报分局领导及调配增援力量,确保事件“快处、妥处”“处早、处小”;现场处置完毕后,由区公安分局对案事件进行定性,根据定性结果,对涉事人员依法作出相应处罚。

  (二)专项协作流程

  按照“谁需要、谁发起,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以“统一部署、部门参与、分工协作”的方式,由区城管执法局和各城管执法中队组织联合相关部门单位开展的专项联勤联动执法协作。

  街镇范围内联勤联动。由发起专项联勤联动执法协作需求的单位主体向属地党委政府请示报告、提请审批,并牵头组织召开街镇范围内的联席会议;在形成该次联勤联动执法协作工作方案后,立即抄送区公安分局进行评估,由区公安分局提出工作需求及修改建议;工作方案审定通过后,由区公安分局以“分局任务单”形式指派属地派出所参与执法协作。执法协作结束后,由发起单位围绕短板漏洞、经验做法制作“复盘评估报告”供各执法协作部门单位参阅,共同推动联勤联动执法协作提质增效。

  跨街镇联勤联动。由区城管执法局负责牵头发起,组织相关区级部门、街镇召开联席会议,负责制定该次联勤联动执法协作工作方案,并立即抄送各参与部门单位进行评估,研提各自工作需求及修改建议;工作方案审定通过后,由区公安分局以“分局任务单”形式指派对应派出所参与执法协作。执法协作结束后,由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制作“复盘评估报告”供各执法协作部门单位参阅,对联勤联动执法协作进行督导问效。

  (三)舆情应对流程

  区城管执法局和区公安分局应明确专人沟通对接舆情监测处置工作,在结束“应急处置”及“专项协作”后,要加强网上舆情巡查工作,及时发现相关网上敏感信息,并在舆情监测、信息互通、措施落实、人员落查等方面各司其职、紧密联动、高效运作。

  三、职责分工

  (一)区公安分局。根据法律赋予的权责,积极响应配合城管执法等部门开展联勤联动执法协作,主要负责现场秩序的维护工作,对发现由公安机关负责管辖的违法犯罪行为,即刻开展处置。

  (二)区城管执法局。围绕城市治理领域,健全完善联勤联动执法协作过程中的分析通报、预案制定、联席会议、执法工作指引等机制建设及制度落实,并按照“谁需要、谁发起,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牵头组织落实在联勤联动执法过程中的行政执法活动。

  (三)其他单位(部门)。按照本单位(部门)工作职能,在联勤联动执法协作过程中严格规范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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