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区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改制上市和并购重组的实施意见(试行)》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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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定背景

  为全力落实党中央交给上海的三项新的重大任务,着力发挥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创新作用,促进本市科创企业高质量发展,2019年7月,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着力发挥资本市场作用促进本市科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即“浦江之光”行动)。2020年11月,为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等不利影响,推动上海上市公司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之路,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推动提高上海上市公司质量的若干措施》。黄浦区积极响应落实市级相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完善上市工作机制和政策体系,鼓励引导本区企业积极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本区实际,区金融办牵头起草了《黄浦区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改制上市和并购重组的实施意见(试行)》。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支持范围”“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其他事项”六个部分,旨在进一步提高上市企业总量和规模,优化区上市企业结构,营造一流投融资生态,推动上市企业做优做强。其中,“主要任务”从完善推进企业上市工作机制、加强拟上市企业跟踪服务、优化企业上市扶持政策、推动上市企业并购重组、优化上市服务集成、切实防范金融风险6方面提出了15项具体举措。

  三、相关解读

  实施意见适用于注册纳税在本区,符合“3+3+X”高端服务业发展体系建设的金融服务业、商贸流通业、专业服务业、科创服务业、健康服务业、文旅服务业及其他新兴产业,以创新型经济、服务型经济、开放型经济、总部型经济、流量型经济为主的“五型经济”领域相关企业。

  (一)完善推进企业上市工作机制(第1条、第2条)

  包括完善协调机制、完善联动机制2项举措。在黄浦区推进企业上市专项工作组领导下,区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企业上市的支持协调力度,日常工作由区金融办负责统筹推进。按照“企业为主体、政府推动、中介尽责”的原则,构建联动工作机制。

  (二)加强拟上市企业跟踪服务(第3条至第6条)

  包括加强上市资源培育、坚持分类指导和梯度孵化、强化培训和服务效能、建立企业上市绿色通道4项举措。加大全区范围的排摸和推荐力度,加强上市资源的发现和培育。按照“五个一批”的工作目标,分情况、分进度推进企业上市。开展多层次、专业化、常态化的培训和指导,进一步提升专业服务水平。提供绿色通道服务,不断提升工作效能。

  (三)优化企业上市扶持政策(第7条至第9条)

  包括鼓励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及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3项举措。企业获得主板、科创板、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资格并成功上市的,分别给予相应奖励;企业成功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给予相应奖励;企业在经主管单位认可的境外主要交易所(含港澳台地区)成功挂牌上市的,给予相应补贴;对改制后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成功挂牌创新层的企业,给予相应补贴。企业成功转板上市,经评估认定给予差额补贴。

  (四)推动上市企业并购重组(第10条至第12条)

  包括鼓励实施并购重组、推动国企改革与资本市场联动、推进外滩并购中心建设3项举措。鼓励上市公司开展境内外并购重组、开展多元化融资。鼓励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方式引进符合黄浦区产业导向的优质项目或企业。鼓励金融机构为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提供融资及投资便利。上市公司完成并购重组后给予相应奖励。支持国有企业依托资本市场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相关企业依托资本市场优化股权结构、整合资产。发挥外滩金融品牌效应,推进外滩并购中心建设,加速产业与资本对接,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五)优化上市服务集成(第13条、第14条)

  包括大力发展股权投资机构、提升专业机构服务水平2项举措。发挥黄浦投资控股平台作用,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向重点领域。支持专业服务机构加强自身建设,探索集成式服务联盟,营造上市服务生态。

  (六)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第15条)

  包括协同推进风险防范1项举措。加强与监管服务部门的长效合作,推进信息共享,完善风险防范处置机制。

  (七)其他事项

  实施意见明确了负责解释的单位、试行期限等事项。

  关于印发《黄浦区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改制上市和并购重组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一图读懂】黄浦区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改制上市和并购重组的实施意见(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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