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干意见》的制订背景
“十四五”时期是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在基本建成基础上迈向更高发展水平的开局起步期。静安作为中心城区,持牌金融机构、外资金融机构集聚,具有良好的产业发展条件。《若干意见》立足于上海建设全球资产管理中心和金融科技中心的目标任务,着眼于近年来国内资本市场改革和金融对外开放步伐加速的发展机遇,是提升静安国际资源配置力和辐射影响力,加快静安金融创新发展与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将有力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若干意见》的政策亮点
一是产业竞争优势进一步提升。加大资源投入力度,以好政策集聚好机构,以贴心服务助力优质企业发展。二是金融影响力持续增强。支持行业协会、专业论坛、学术研究等机构落户静安,组织开展各项行业交流活动。三是优质企业直接融资渠道不断扩宽。鼓励区内优质企业通过吸引股权投资、资本市场上市等方式做大做强。
三、《若干意见》的主要内容
《若干意见》分8条,主要从三方面支持静安金融发展。一是加大产业支持,推动优质金融机构集聚。增强静安金融产业政策竞争力,重点支持持牌金融机构、国际影响力较强的外资金融机构开展增量业务。支持存量企业扩展业务范围,开展各式金融创新。二是着眼生态建设,营造良好金融发展环境。重视金融与实体经济的互联互通,加快各类金融要素集聚,持续提升金融企业服务水平。三是聚焦人才服务,吸引各类高端金融人才。打造立体化、全方位的金融人才服务体系,协助符合条件的金融人才解决在静安工作生活中医疗、落户、住房等各类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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