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银行: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精神,进一步推动静安区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降低融资成本,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在征求了部分本区银行的意见后,区财政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融资贷款财政贴息实施办法》(见附件)。该《办法》目前已经区政府批准同意施行。望各驻区银行大力支持,为了落实实施好该办法,各银行在接到通知后,于6月30日前把实施的额度以及建议在回执中反馈给区财政局。
特此通知。
区财政局联系人:田国光 张晶晶
联 系 电 话:62991360 62991297
附件:《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融资贷款财政贴息实施办法》
静安区财政局
2024年6月14日
回执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盖单)
实施额度(单位:亿元) |
意见及建议 |
此表于6月30前反馈给区财政局会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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