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产业园区“三线一单”和规划环评实施情况跟踪评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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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产业园区“三线一单”和规划环评实施情况跟踪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街镇、经开区,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松江区产业园区“三线一单”和规划环评效力监管,推动新一轮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联动园区评估和上报工作,根据《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沪环评〔2021〕243号)和《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产业园区“三线一单”和规划环评跟踪评估工作的通知》(沪环评〔2023〕16号),将开展2023年度产业园区“三线一单”和规划环评实施情况跟踪评估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对本区已开展规划环评的11个“三线一单”重点管控单元(产业园区)开展“三线一单”和规划环评实施情况跟踪评估(以下简称“跟踪评估”)。产业园区清单见附件1。

  二、责任分工

  区生态环境局负责本辖区内各产业园区跟踪评估和联动申报,指导和督促园区做好整改落实。

  各产业园区管理机构是落实“三线一单”和规划环评的责任主体,负责园区落实情况的全面自查,组织提交评估材料、配合现场核查、落实跟踪评估整改,根据评估结果,按自愿原则申请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

  三、工作内容

  (一)准备校核(3月)

  区生态环境局梳理辖区内各产业园区基础材料(附件2),完成材料分发。其中:近两年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AQI变化情况、近两年环境投诉情况、处罚和突发环境事件情况,直接用于后续区局书面评估;各园区2022年项目环评审批清单、2021年-2022年园区强制性清洁生产清单和自查表等相关材料分发至园区,用于园区开展自查。

  3月底前,区生态环境局对园区提交的自查表及自证材料进行“完整性校核”,对于材料提交不完整的园区及时反馈补正意见,并督促相关园区按时补正、提交盖章版材料。园区自查表及自证材料(终稿)于3月底前截止收取。

  (二)评估审查(4月-5月)

  1、书面评估(4月)

  4月底前,区生态环境局以跟踪评估指标体系为基准完成辖区内园区材料的书面评估。跟踪评估指标体系内的18项二级指标均设置不同的分数档,基于对应评分标准描述,结合各园区提供的自证材料评估该项指标的得分。

  2、现场核查(5月)

  5月上旬,区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现场核查,范围原则上覆盖辖区内所有园区。现场核查前,将根据书面评估情况,重点关注存疑问题,确定现场核查内容;现场核查后,结合现场核查结果,对应填写现场核查记录表。

  现场核查关注重点包括:整改计划落实情况、结构调整清单和环境治理清单 落实情况、企业环保手续完备情况、产业控制带内企业、投诉集中的企业。

  3、综合评估(5月)

  5月下旬,基于书面评估和现场核查情况,区生态环境局将对辖区内各园区进行综合评估,并编制各园区评估报告。同时,基于评估结果,综合考虑辖区内园区发展及联动需求,编制区局工作总结报告。

  园区评估报告及区局工作总结报告于5月底前提交市局,并同步将园区评估报告反馈至各园区。

  (三)抽查复核(6月)

  6月,市生态环境局对各区跟踪评估结果开展抽查复核,于月底反馈各区抽查结果意见单;区生态环境局将同步将市局抽查意见反馈各园区。

  (四)联动申报(7月)

  各产业园区按自愿原则申请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区生态环境局组织符合联动条件的园区向市局提交联动申请函(附件3),督促相关园区制定整改计划(附件4),相关园区材料于7月中旬前截止收取。

  (五)材料归档(8月)

  8月中旬,市生态环境局经综合审核,发布2023年度联动园区名单。

  8月底前,区生态环境局根据归档材料清单,做好辖区内产业园区跟踪评估的归档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落实工作

  成立领导工作专班,由区生态环境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环评许可科、大气及水生态环境科、执法稽查科、信访办及区环境监测站负责人为组员。区生态环境局负责统筹推进跟踪评估工作,各产业园区按要求落实跟踪评估自查及相关整改工作。

  (二)加强技术指导,提高工作成效

  成立技术评估小组,由局环评许可科负责开展技术评估工作,落实跟踪评估工作技术保障,切实推进跟踪评估工作的完成和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三)其他要求

  根据实际工作需求,通过区财政落实跟踪评估工作的技术服务专项费用。为园区自查工作提供技术服务的技术单位不得作为该园区的技术评估小组成员。

  联系人:区生态环境局环评许可科 葛天骄、张娟

  电话:18121175223、18121175235

  电子邮箱:kfkyjx@126.com

  附件:

  1.2023年纳入跟踪评估范围的园区清单

  2.各产业园区基础材料

  3.园区联动申请函(样本)

  4.园区整改计划(样本)

  上海市松江区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1日

  附件1

2023年纳入跟踪评估范围的园区清单

序号

行政区域

园区名称

1

经开区

松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和西区)

2

经开区

松江综合保税区

3

石湖荡镇

石湖荡工业园区

4

洞泾镇

上海松江经济开发区(洞泾工业园)

5

九亭镇

上海松江经济开发区(九亭高科技工业园区)

6

泗泾镇

上海松江经济开发区(泗泾高科技开发区)

7

九亭镇

久富工业区

8

临港科技城

上海临港松江科技城

9

佘山镇

松江工业区佘山分区

10

中山街道

中山工业园区

11

永丰街道

永丰城镇工业地块

  附件2  区局准备的基础材料(样本)

  附件2-1 近两年各园区投诉、处罚和突发环境事件统计

序号

园区

年份

AQI优良率

(%)

环境投诉量

(件)

生态环境处罚量

(件)

突发环境事件量

(件)

1

XX园区

2021

XX自动站

 

 

 

 

2022

XX自动站

 

 

 

 

XX园区

2021

XX自动站

 

 

 

 

2022

XX自动站

 

 

 

 

  附件2-2 近两年园区强制性清洁生产清单

序号

园区

企业名称

名单公布时间

要求完成期限

1

XX园区

XX

2021/2022

2022/2023

XX园区

 

 

 

  附件2-3  2022年各园区项目环评审批清单

序号

园区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批复文号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企业名称

行业类别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4位)

1

XX园区

 

 

 

 

 

 

 

XX园区

 

 

 

 

 

 

 

  附件3  园区联动申请函(样本)

XX园区关于纳入2023年度上海市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联动区域的申请函(样本)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的实施意见》(沪环规〔2021〕6号)和《关于开展2023年度产业园区“三线一单”和规划环评实施情况跟踪评估工作的通知》(沪环评〔2023〕16号)的要求,本园区已完成2023年度跟踪评估工作,符合纳入本市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联动区域的基本要求。现向贵局提出申请,望准予纳入2023年度本市联动区域范围。(申请联动范围与规划环评不一致的另附申请区域的四至边界说明)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产业园区管理机构(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园区整改计划(样本)

2023 年度 XX 园区“三线一单”和规划环评实施情况跟踪评估整改计划(样本)

  根据 2023 年 “三线一单”和规划环评实施情况跟踪评估结果,          园区存在          项环保问题有待整改,本单位组织制定了整改计划,并承诺于2024年3月底前落实相关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指标

存在问题

整改方案

整改完成时间

责任单位

备注

 

 

 

 

 

 

 

 

 

 

 

 

 

 

 

 

 

 

 

 

 

 

 

 

 

 

 

 

 

 

 

 

 

 

 

  注:根据“一园一报告”中“(三)主要问题及整改建议”填写表格,必要时需附具体待整改企业清单。

  产业园区管理机构(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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