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分期竣工验收的通知

字号:

上海市奉贤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分期竣工验收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恢复和重振本区建筑业发展,进一步提高本区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效率,推动工程建设项目早落地、早见效。根据《关于深入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沪建审改〔2022〕1号) 和《关于加快本市建筑业恢复和重振的实施意见》(沪建建管〔2022〕315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区项目竣工验收实际,在本区推行建设项目分期竣工验收,具体通知如下。

  一、实施目标

  以提高本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效率为目标,推行分期竣工验收,为符合条件的建筑单体提前投入使用提供绿色通道,尽早发挥项目社会效益。依建设单位申请,通过告知承诺方式,在规划资源、工程质量安全和消防验收完成后,对符合验收要求的主体工程或单体建筑实施分期、分单体验收,支持提前投入使用。其他专业验收主管部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在项目全部建成并实施综合竣工验收时一并予以整体核验,通过后办理综合竣工备案手续。

  二、实施范围

  项目实施范围为本区重大建设项目、重点产业类项目以及其他工业、研发、公共服务设施等新改扩项目,建设单位在满足分期竣工验收要求时,经属地街镇或开发区同意后,向本区建设管理部门提出分期竣工验收申请。单张工程规划许可证原则上只可申请1次分期竣工验收。

  三、申请条件及内容

  (一)申请条件:

  申请分期竣工验收的主体工程或单体建筑必须满足基本使用功能、基本使用配套等要求并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如投用前涉及二次供水设施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建设项目,须取得二次供水检测报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竣工验收评价报告,现场应符合相关卫生、环保要求。

  (二)申请内容:

  建设单位申请分期竣工验收需提供以下内容:

  1.建设单位向区建设管理委进行书面申请,并附《奉贤区工程建设项目分期竣工验收申请表》(附件1);

  2.项目所在街镇或开发区的同意证明;

  3.按照区建设管理委消防、安质监和区规划资源局等部门要求,完成相关测绘、竣工验收报告、评价报告、检测等受理要件,并提交至以上部门。

  四、分期竣工验收方式

  区建设管理委收到建设单位申请后,通过《奉贤区工程建设项目分期竣工验收部门意见征询单》(附件2)方式征求区建设管理委消防、安质监和区规划资源局分期竣工验收意见,区建设管理委消防、安质监和区规划资源局在收到意见征询单后于5个工作日内将验收意见反馈至区建设管理委。符合条件后,区建设管理委对申请分期竣工验收的项目主体工程或单体建筑出具分期竣工验收、投用的复函。

  五、项目投用要求

  项目分期竣工验收合格后,根据区建设管理委的复函,项目可以提前投入使用。按照承诺告知,建设单位履行提前投入使用期间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参建单位应将已验收部分与未验收部分进行硬隔离且做好相应安全保护措施,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六、包容审慎管理模式

  各专业验收主管部门根据区建设管理委分期竣工验收、投入使用的复函,对项目主体工程或单体建筑提前投入使用采取包容审慎管理模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本通知中的复函只针对申请项目的主体工程或单体工程进行提前投用,不具其他效用。申请综合竣工验收完成后发放综合竣工验收合格通知书方可全面投用和办理不动产登记等手续。

  本通知(试行)自发布后实施。如发布市级分期竣工验收操作细则后,以市级文件为准。

  附件:

  1.《奉贤区工程建设项目分期竣工验收申请表》

  2.《奉贤区工程建设项目分期竣工验收部门意见征询单》

  上海市奉贤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2年8月19日

  附件1

奉贤区工程建设项目分期竣工验收申请表

申请单位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手机


经办人


手机


建 设 项 目 信 息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设计单位


施工总承包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许可证》编号


申请分期竣工验收单体信息:

参建单位承诺:

本单位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该分期部分满足交付条件,具有独立使用功能;与在建区域安全防护隔离措施已完善,如有任何虚假,将承担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单位:(签章)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奉贤区工程建设项目分期竣工验收部门意见征询单

验收部门


项目名称


根据《关于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分期竣工验收的通知》(文号),该项目符合分期竣工验收条件,现根据建设单位申请及承诺,特向贵单位征询___________________分期竣工验收意见,请完成以上单体工程验收后,于5个工作日内将意见反馈至区建设管理委。

 

奉贤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年   月   日    

联系人:                    电话:

验 收 部 门 意 见

(可附页)

 

 

验收部门盖章   

日期: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备注


  建设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