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54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的函 2022-11-07 来源:市政府办公厅建议提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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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打造上海城市数据底座,建立智能便捷的数字化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对本市深入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加快落实《上海市数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强化“一体化”数字底座建设,具有重要作用。我们已吸纳建议,并积极推进相关工作。

  一、夯实数据治理底座

  近年来,本市加快推动以大数据资源平台为代表的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2019年,打造公共数据共享交换平台;2020年,将其升级迭代为大数据资源平台,实现公共数据汇聚、治理、共享、开放、运营服务和开发利用等功能,成为本市信息化系统互联的连接器、城市数据管理的资源基座、数据共享交换的枢纽中心、智能数字化应用孵化基地和数据开发利用的可信环境。在平台设计上,构建“1+16”(1个市级平台、16个区级平台)市、区统筹的大数据资源平台体系,横向推动市、区两级数据治理的衔接,纵向解决市、区数据分层联邦治理。在技术实现上,通过基于多租户的资源隔离、元数据管理、角色权限管理等模式,实现对异构存储结构和异构算力资源的协同调度和集约管理。

  二、推动公共数据标准化

  本市十分重视标准化工作,积极实施标准化战略,为政府高效治理、精准服务提供有力支撑。2020年1月,成立全国首个公共数据专业标准化机构“上海市公共数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了一系列公共数据标准,初步构建了涵盖“采集、归集、治理、应用、安全、运营”等环节的数据标准化体系。今年1月,将“上海市公共数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更名为“上海市数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进一步统筹各行业、各领域数据标准,充分发挥标准化工作在城市数字化转型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和引领性作用。目前,已发布7项地方标准和17项地方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电子证照库建设技术规范、公共数据“三清单”管理规范、自然人婚姻专题库数据规范等。在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指导下,本市还联合江苏、浙江、安徽三省大数据管理部门成立“长三角”数据共享开放区域组,以数据标准化助力数据跨区域高效流动、助推区域一体化协同发展。

  三、加强公共数据差异化管理

  今年1月1日起,《条例》正式施行。围绕落实《条例》,本市进一步梳理形成7个方面37项配套措施任务,从更好地赋能数字经济发展,保障数据权益,加快城市数字化转型的角度出发,将分批出台配套政策或完成配套措施,年内将基本构建形成数据领域“1+X”制度体系。按照《条例》规定,本市正在研究制订公共数据分类管理有关规范,根据公共数据的通用性、基础性、重要性和数据来源属性等,明确不同类型公共数据的归集、治理共享、开发利用等具体要求,加快推动落实公共数据差异化管理措施,健全市、区一体化公共数据治理体系。

  四、加快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

  2021年,本市构建城市数字化转型“1+1+3+3”政策框架(前两个“1”,指数字化转型的意见和数字化转型“十四五”规划;第一个“3”,指三大领域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方案;第二个“3”,指《条例》、促进数字化转型若干政策措施和数据交易所基础设施建设),为城市数字化转型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目前,本市正在围绕经济数字化、生活数字化、治理数字化三个方面,加快推进一系列应用场景落地。一是在经济数字化转型方面,牢牢把握产业变革及数字化融合应用方向,以强化“十个新”为抓手,加快释放产业“增量”动能。加快建设长阳秀带、张江在线、虹桥在线新经济生态园;推动智能工厂、智能网联汽车、机器人等向中高端演进;实施大数据普惠金融应用2.0和“双千兆宽带城市加速度计划”等。二是在生活数字化方面,加快构建人人共享的数字生活新图景。推动“便捷就医”精准预约、电子病历卡等场景;推动“智能出行”数据共享、实时互动的MaaS平台;推动“为老服务”一键就医、订车、政策通等高频服务集成;推动手机APP适老化改造,弥合“数字鸿沟”;加快数字酒店建设。三是在治理数字化方面,持续构建协同高效的政府数字化履职能力体系。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推进更多服务“免申即享”,深化“一件事”改革,巩固“好办”“快办”“智能办”等成效;提升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效能,持续深化城市运行数字体征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发现问题、快速处置能力;夯实集约融合的“一体化”数字底座,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深化全域数据治理,提升共性应用能力,完善制度标准体系,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下一步,本市将持续推动城市数字化转型,不断优化市、区联动的一体化大数据资源平台,加快推进数据标准化建设,推动《条例》配套制度落地实施,打造一批经济、生活、治理领域的标杆应用场景。

  感谢您对本市数据发展管理、城市数字化转型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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