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80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的函 2022-11-07 来源:市政府办公厅建议提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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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宏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政府办实事机制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市政府办公厅会同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房屋管理局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您的建议抓住了关键,很有针对性,我们将积极采纳,推动为民办实事以及其他民生工作不断改进和提升。

  三十多年来,本市以为民办实事项目为载体,每年完成一批与市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且看得见、摸得着、能感知的实事,这已经成为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解决了一大批“老小旧远”和“急难愁盼”问题,近两年测评总体满意度连创新高,受到市民群众高度评价。在推动硬件建设的同时,我们也积极探索扩大群众参与、建立健全运维机制。如,在旧住房更新改造项目中,通过实施前的征询会、实施中的协调会、实施后的评议会畅通群众参与渠道,并通过居民意见征询结果公开、修缮科目和内容公开、施工队伍公开等“十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促进公开、公平、公正。为使为民办实事项目更好惠及百姓,下一步,我们将从四个方面加以改进和完善。

  一、进一步加强可行性分析论证。要求申报部门对项目可行性进行深入调研论证,切实摸清群众的真实需求,在此基础上,提前与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衔接沟通,按照与发展阶段相适应、与财政承受能力相匹配的要求,确保项目的立项报批、开发建设、后续管理等各环节形成闭环,杜绝建管脱节,严格做到未进行充分沟通、未达成一致意见的项目不列入,确保实事项目经得起历史检验,让市民群众长期获益。

  二、进一步扩大群众参与。目前,市级为民办实事项目的立项酝酿,主要通过网上征集意见(“中国上海”门户网站、“上海发布”微博和微信公众号、“12345”市民服务热线)、基层座谈会(参加者包括市民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基层工作者)、委托第三方开展专项调查等方式,倾听群众呼声,查找民生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今年,将把为民办实事项目的立项启动时间调整至8月(较往年提前约1个月),并适当增加基层座谈会的参会者人数,以进一步提高群众参与的深度和广度,更好地反映最广大市民心声,使最终确定的实事项目更接“地气”,市民受惠覆盖面更广。

  三、进一步加强经费和绩效管理。为民办实事项目突出财政支出的公共性、普惠性,市财政局在立项时,即配合各项目牵头部门做好项目内容和资金情况的审核工作,对申请财政资金安排的项目,要求符合公共财政规定和财政资金供给范围,有明确的绩效目标、组织实施计划和科学合理的项目预算,并经过可行性研究、论证和评审。从今年的市级为民办实事项目看,绝大部分项目由市、区级财政全额出资保障。对需要依托社会力量开展的项目,我们将进一步厘清财政支持边界,持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方面,对现阶段市场还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非经营性项目,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本投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另一方面,督促各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相应的绩效管理指标体系。

  四、进一步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对需要进行后续运营维护的项目,要求责任单位在立项时,即明确后续维护责任主体、运营资金安排等内容,避免项目完成后出现管理真空。以广受社会关注的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为例,电梯投用后,容易出现管理主体落实难、后续运维保障难等问题。对此,市有关部门将从推动立法、制定标准、强化监管等层面入手,进一步完善全流程闭环服务,切实把好事办好。目前,市司法局已将修订《上海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列为今年立法的正式项目,通过修订办法,对加装电梯的使用管理主体、运维费用筹集、维修资金缴纳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市市场监管局已制定《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使用管理规范》地方标准,明确加装电梯使用管理的各项要求,并督促各区市场监管部门将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纳入年度重点检查计划。

  感谢您对本市为民办实事工作的关心,希望您继续关注支持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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