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黄浦区关于把握科创回归都市趋势 加快提升科创发展能级的扶持办法》 已经2023年9月4日区委书记专题会议、9月12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黄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黄浦区财政局
2023年9月26日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若干意见》,加快科技回归中心城区,不断集聚科技创新企业,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推动科技创新发展,依据《黄浦区深化对接上海科创中心建设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一)登记在本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
(二)在本区拥有科技创新成果的个人和团队。
二、资金来源
本办法资金来源由区财政在科技类专项资金、人才发展资金等预算内安排。
三、扶持措施
(一)集聚科技创新主体,提升科创企业密集度
1、鼓励各类科技企业集聚发展。 集聚一批在金融科技、生物医药、绿色低碳、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产业领域具有先进性、创新性、突破性或颠覆性技术,且具有产业引领带动作用的企业,经认定,给予企业一次性科研启动扶持 最高 200万元。吸引一批在区块链、机器人、芯片半导体、医药外包服务(CXO)、脑科学、元宇宙、新材料等细分赛道技术优势明显 且已获得一定股权投资的企业,经认定, 给予企业一次性科研启动扶持 最高 100万元。培育一批符合黄浦区科创产业发展导向,且具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潜力、成长发展速度快的企业,经认定,给予企业一次性科研启动扶持 最高 50万元。
2、 支持科技研发机构建设。 聚焦金融科技、生物医药、绿色低碳、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产业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瓶颈,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建设国家、上海市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重点实验室、专业技术服务平台、新型研发机构等多层级的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对经主管部门认定的机构,支持并给予一定的配套资助。 对建设院士(专家)工作站(服务中心)的,经绩效评估,给予建设主体 5-20 万元的建站支持。
3、 吸引全球科技社会组织。 支持引进国际科技组织、国际顶级科技研究学会、杂志、期刊、科技协会等,对科技类社会组织吸引一定数量和质量的科研人才、科技成果、科技企业集聚黄浦的,经认定,给予社会组织一定的运营支持。
(二)打造创新人才高地,夯实国际人才凝聚力
4、 加大引进国际顶尖创新人才力度。 聚焦科技细分赛道,面向处于世界科技前沿和国际顶尖水平,对新引进的符合上海和黄浦科创战略发展需求,能够为黄浦科技创新发展带来优秀技术和先进成果,具备自主创新力、国际影响力与产业引领力的紧缺急需科学家、技术人员和管理者,经认定,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5、 鼓励高水平科技人才创业。 鼓励优秀科创人才和团队来黄浦创业,对经认定的科创人才或团队在黄浦创业初期,具有科技先进性和市场前景的项目,且获得市级以上科创赛事名次的,推荐入驻区内科创载体,享受载体扶持待遇,并给予科创人才或团队 核心成员(每个团队限1名) 一次性 奖励 10万元。同时,发挥黄浦区专业服务优势,为科创人才或团队提供企业登记注册、项目申请、创业辅导、财税服务、法律服务、融资上市辅导等全方位创业服务。
6、 加强科技创新人才服务保障。 营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发展环境 , 依法为科技创新人才提供人才公寓、人才落户、医疗绿色通道、子女教育等各项服务保障,并 在 户籍审批、奖励补贴申报、政务服务咨询、融资对接、出入境、停居留、工作许可等方面给予便利。
(三)释放场景要素潜力,打造科技创新合力
7、 支持应用场景资源供需对接。 依托产业优势,充分释放应用场景供给。组建全区统一的科技成果应用场景服务平台,在智慧城市、医疗、教育、金融、商贸、文旅、城区建设、政务服务等领域,每年发布科技成果应用场景,面向国内外征集解决方案。科技成果应用场景符合黄浦区产业导向且具备一定影响力的,经综合评估,给予一定比例补贴,单个项目不超过10万元。
8、 鼓励企业建设“场景展示厅”。 鼓励企业进行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融合创新的应用场景展示,推广宣传科技创新成果,对建设“场景展示厅”项目的企业,经综合评估,可推荐参评区科普基地,并给予不超过场地租赁、设备和装修成本20%的补贴,单项场景不超过20万元。
9、支持科技企业创新。 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服务和成果转化,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年累计成交额达5000万元(含)以上,按实际交易额的5‱予以一次性资助,最高50 万元。对获得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资助的,按资助金额给予1:1配套支持。对获得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资助的,按资助金额给予1:1配套支持。对由区政府提名 且获得市级科学技术奖的“完成单位”或“第一完成单位”(由多个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和个人,按照市奖励金额给予1:1配套奖励 , 每家单位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四)增强创新软硬件实力 ,提升科技创新活力
10、探索市场化发展的新机制。 鼓励科创市场主体探索建立推动科创服务业发展新机制,按照拨投结合、适度收益和适时退出的原则,采用股权投资、业绩对赌、项目合作等方式,吸引有前瞻性、引领性和颠覆性技术创新项目落户黄浦。
11、支持高端创新品牌活动。 鼓励企业、社会组织与黄浦区合作举办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 科技类 主题论坛、行业峰会、竞技大赛、创客交流等主题活动。对于开展相关活动的主体,经认定,给予活动费用支出总额30%的补贴,每次最高不超过10万元,每年同一机构补贴不超过30万元。
12、支持科创载体提质增效。 支持建设高质量孵化器,发挥孵化器在全过程创新、全要素集聚、全链条加速等方面的作用,培育硬科技企业。鼓励各类主体通过对存量楼宇、厂房等空间资源进行改造的方式,建设符合黄浦科创产业导向的“国际化、品牌化、专业化”科技园区、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孵化平台。对各科创载体运营主体经绩效评估,给予分级资助,每年最高不超过80万元。
四、申报受理
(一)每年由区科委 、 区 相关部门 适时发布扶持项目申报通知及申报指南,明确申报要求、申报时间、受理地点等具体信息。申报单位、个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项目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区科委 、 区 相关部门 负责扶持项目申报受理,并组成由区相关部门参加的评审小组,共同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认定,报区政府批准。
五、附则
(一)本办法由区科委 、 区 相关部门 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