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日期:2024-07-29 浦高行府规〔2024〕1号
关于废止《高行镇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使用实施意见》的通知
浦高行府规〔2024〕1号
机关各部门、镇属各事业单位、各居(村)委:
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17号)相关要求,镇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废止《高行镇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使用实施意见》(浦高行府规〔2023〕1号)。
特此通知。
浦东新区高行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