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高行镇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使用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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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高行镇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使用实施意见》的通知

浦高行府规〔2024〕1号

机关各部门、镇属各事业单位、各居(村)委:

  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17号)相关要求,镇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废止《高行镇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使用实施意见》(浦高行府规〔2023〕1号)。

  特此通知。

  浦东新区高行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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