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政务服务“陪办”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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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政务服务“陪办”工作的通知

嘉人社发〔2021〕88号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2021年是“一网通办”改革拓展年。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务服务“陪办”工作的通知》要求,探索建立部门领导全程陪同群众和企业办事的“陪办”机制,坚持从企业和群众视角出发,以主要领导带头、部门常态化开展的形式,落实“陪办”工作制度。在陪同企业群众办事过程中发现并解决政务服务存在的难点、堵点,为群众排疑解难,为改革清障解绊,全力打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陪办”主体和对象

  “陪办”工作的主体为局领导班子成员。“陪办”工作的对象为在本局所属线下窗口办事的企业和群众。

  二、“陪办”内容

  1.局领导班子成员采取亲身办、代理办、陪同办等形式,从事前咨询到表格填写,从排队办理到事项办结,在“陪办”过程中发现本部门在办事指南、办结时限、业务审批、制证发证、服务态度等方面存在的堵点,促进政务服务提速。

  领导班子成员在服务窗口进行“局长走流程”,涉及政务服务“陪办”工作的,两者可相互结合、同步落实。

  2.引导企业群众体验特色创新服务,提升“一网通办”知晓度。“陪办”过程中主动宣传并邀请企业群众体验“一件事” “两个免于提交”“长三角跨省通办”等“一网通办”最新改革成果,指导企业群众申请事项“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促进特色服务提质。

  三、“陪办”机制

  (一)统筹协调机制

  原则上局领导班子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政务服务“陪办”工作。局成立由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服务窗口安排相关人员作为联络员的“陪办”队伍。按照“问题导向、清单管理”的原则,统筹做好“陪办”工作的组织协调、任务安排、记录汇总等工作。“陪办”情况记录表及工作信息由业务科室或窗口单位填报。

  (二)汇总报送机制

  “陪办”人员要详细记录“陪办”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及时进行总结、梳理;涉及业务流程优化的,要提出意见和建议,定期将“陪办”工作记录表(见附件)报送至局办公室(联系人:王晟,联系电话:59534035),并做好年度台账。局办公室负责向区政府办公室报送“陪办”工作信息和“陪办”工作记录表。

  (三)整改反馈机制

  针对“陪办”中发现的问题,能即知即改的应立即整改;涉及跨部门、跨层级的事项无法马上解决的,作为牵头部门应会同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必要时提请局领导协调解决。局办公室对问题的整改反馈情况进行跟踪复查,确保“陪办”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四、“陪办”要求

  1.“陪办”时要轻车简从,不搞层层陪同,不增加企业群众负担,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问题导向,确保“陪办”实效。

  2.“陪办”要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边实践边总结,形成发现问题—整改反馈—复制推广的长效“陪办”机制。要结合市、区两级重要措施出台、市级事权下放、区级特色工作推广的重要时间节点和企业群众集中反映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事项“陪办”。

  3.各科室、单位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推广活动,提高办事企业群众的知晓度;通过实施政务服务“陪办”工作,进一步提高办事企业群众的感受度和满意度。

  附件:“陪办”情况记录表

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28日

  附件

“陪办”情况记录表

“陪办”领导


现任

职务


联系方式


“陪办”时间


“陪办”所至窗口


“陪办”事项


“陪办”事项涉及科室单位


“陪办”中

发现的问题


整改措施


其他需要反映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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