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嘉定区就业和社会保障 “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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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嘉定区就业和社会保障 “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嘉人社发〔2021〕91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为推动本区“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本局组织制定了《嘉定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十四五”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8日

嘉定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十四五”规划

  为推动本区“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根据《上海市嘉定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上海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十四五”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十三五”时期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回顾

  “十三五”期间,面对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上升的复杂局面,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本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嘉定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上海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十三五”规划》的要求,全区上下围绕“创新引领、民生为本”工作主线,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攻坚克难、锐意进取,大力推进落实《嘉定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十三五”规划》,全面完成了“十三五”期间的各项目标任务,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取得新成就新发展。

  (一)促进就业创业取得明显成效

  1.主要目标如期完成。从具体指标的完成情况来看,大部分指标已经提前或超额完成,部分指标预计“十三五”末基本可以达到预期目标(详见附表)。

  附表  “十三五”时期嘉定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指标

“十三五”主要目标

属性

完成情况

新增就业岗位

每年不低于2.6万个

约束性

每年均超过2.6万个

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

累计不低于2万人次

约束性

累计完成25667人次

城镇登记失业人数

每年控制在市、区两级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范围内

约束性

每年均控制在市、区两级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范围内

帮助引领成功创业

累计不低于3250人

约束性

累计完成3389人

职业培训

累计完成6万人次

约束性

累计完成17.7万人次

“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困难人员

始终保持动态为零

约束性

始终保持动态清零

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重

35%

预期性

35.07%

  2.促进就业政策体系更加健全。“十三五”期间,以“充分就业社区”建设为抓手,在贯彻落实市级政策基础上,制定实施了促进高校毕业生、长期失业青年、就业困难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征地人员、务农就业人员、特殊人员等群体就业的区级政策,为促进各类重点群体更高质量的充分就业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撑。累计发放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就业专项资金27.72亿元。

  3.鼓励支持创业更具特色。“十三五”期间,深入实施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行动计划,大力开展创业型城区、特色创业型社区创建工作,着力打造具有嘉定特色的“创业嘉境”。累计发展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9家、高校创业指导站4家、创业见习基地30家;启动建设中国(上海)创业者公共实训基地嘉定分基地;本区被评为上海市“创业型城区”创建(2015-2017年)先进城区;全区四个街镇(嘉定工业区、南翔镇、江桥镇、真新街道)被评为上海市特色创业型社区。

  4.劳动者技能素质不断提高。“十三五”期间,制定实施了《嘉定区技能提升行动计划(2018年—2021年)》,职业技能培训政策、机制和服务进一步完善,培训体系更加广覆盖、多层次。累计287家企业同外省市109家职业技能院校签订合作协议372份,有序输入技能劳动者13872名;累计评出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4个、市级首席技师34名、全国技术能手2名、市级杰出技术能手1名、市级技术能手12名、市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1家、市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个人1名。每年成功举办区级职业技能竞赛,累计4170名选手参赛,2121名选手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选派117名选手参加市职业技能竞赛,荣获团体奖7个,63名选手晋升为高级工,33名选手晋升为技师。加强工业区、南翔镇的两个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提升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至“十三五”期末,全区共有高技能人才14.9万人。

  5.公共就业服务质量稳步提升。“十三五”期间,健全区、街镇、村居“三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加强社区、校区、园区“三区”联动,打通就业服务“最后一公里”。持续优化提升职业介绍、职业(创业)指导、就业援助等公共就业服务质量。依托就业(创业)专家志愿团,加强就业(创业)指导和政策宣传。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各类专场招聘活动和“周周有招聘、天天有指导”“海纳百创·创业嘉境”等品牌活动。实施失业登记、灵活就业登记等业务的“全市通办”“一网通办”,推广网上自助经办平台,提高公共就业服务效能。

  (二)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更趋完善

  1.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十三五”期间,完成本区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险制度调整工作,将本区原“镇保”人员全面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2017年实现征地养老人员区级统筹管理。工伤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顺利完成以建筑业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为核心的“同舟计划”,基本实现建筑项目参保全覆盖。失业保险政策特别是本市失业保险扩大至非本市户籍人员的新政策得到进一步宣传落实。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进一步提升。至“十三五”期末,全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总人数达86.34万人(其中,缴费62.78万人,已享受退休或领取养老待遇23.56万人),其中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62.36万人,退休18.47万人;征地养老3.32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保)缴费0.42万人(其中,农民0.19万人,城镇户籍0.23万人),领取城乡居保生活费1.77万人(其中,农民1.62万人,城镇户籍0.15万人)。

  2.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稳步提升。“十三五”期间,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社会保障待遇水平不断提高。至“十三五”期末,本区征地养老人员月生活费标准为2584元,比“十二五”期末(1645元)增长了57.1%,处于市郊领先;城乡居保人均月养老金水平为1441元,比“十二五”期末(912元)增长了58%,处于全市领先。累计发放失业保险基金23.53亿元。

  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十三五”期间,城乡居保业务经办全面下沉至街镇,2020年起,部分业务实现零材料申报。2019年征地养老人员医药费报销通过本区自主研发的“医药费二次补差报销自动结算系统”实现结算。失业保险待遇发放和调整得到有效落实。持续提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服务质量,累计受理工伤认定25589件,劳动能力鉴定21143件,安排960人进行康复申请,工伤康复率达4.5%,位列全市前茅。

  (三)劳动关系持续保持和谐稳定

  1.持续做好劳动关系指导服务。以贯彻落实《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为主线,强化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确保全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至“十三五”期末,全区“上海市和谐劳动关系达标企业”达731家。推进“一网通办”服务便捷化改革,着力规范行政审批工作,全区劳务派遣企业239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52家、职业培训机构19家。推进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指导区管国有企业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加强企业实行其他工时制度管理,累计批复其他工时申请8069件。完善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建设,全区集体协商制度覆盖率超过90%,有效期内集体合同1916份,覆盖企业6295户,覆盖劳动者32.89万人。妥善处置新冠疫情防控期间的劳动关系问题,指导企业采取轮岗轮休等方式保障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2.不断健全调解仲裁工作机制。“十三五”期间,全面开展街镇劳动争议调解综合示范和街镇调解组织实体化建设,着力推进劳动争议引导先行调解工作,不断完善仲裁案件委托司法、工会调解工作机制,加强调裁衔接,推进争议多元化解。健全仲裁办案机制,规范办案流程,加强案件审办监督,仲裁办案质量和工作效能得到进一步提升。累计办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案件29320件,审结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17676件,其中达成和解和调解成功的调解仲裁案件共27552件,为当事人追回劳动报酬等损失75083万元。

  3.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十三五”期间,加强主动监管和群体性劳资矛盾的预警排查工作,深入推进劳动保障监察指导员制度,完善预防、维权、服务和应急处置四大机制体系。加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贯彻力度,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和一般用工领域根治拖欠工作专项行动,加强失信联合惩戒和两法衔接工作。累计受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5323件,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949件,追讨工资、社保等25636.871万元,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151起;累计解决1403起农民工工资矛盾纠纷,涉及农民工57855人,涉及拖欠金额28882.87万元;累计8家企业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二、“十四五”时期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目标定位

  (一)发展形势

  1.从国际国内环境看,“十四五”时期是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深度演化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和平发展仍是时代主题,国际竞争优势重塑、经贸规则重建、力量格局重构的叠加态势,加之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国内外发展环境更加错综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同时,我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国内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全国将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经济新发展格局。

  2.从全市形势看,“十四五”时期是上海全面建成“五个中心”和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打造“四大功能”的重要时期;是上海举全市之力推动新城发展,加快推进新城规划建设的关键时期。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本市拥有“1+3+1”五张王牌的发展优势,全市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加速。同时,本市经济外向度高,处于我国对外开放的前沿,发展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影响较大,可能会对就业市场形成直接或间接的冲击,稳定就业和稳定劳动关系的压力将会进一步增大。

  3.从自身发展看,“十四五”时期是嘉定建设成为长三角城市群中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综合性节点城市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是加快建设“创新活力充沛、融合发展充分、人文魅力充足”的现代化新型城市的关键时期;是传承发展科技嘉定、汽车嘉定、教化嘉定、健康嘉定、美丽嘉定的重要时期。嘉定将建设成为引领高品质生活的未来之城,成为全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成为具有较强辐射带动作用的上海新城样板。全区正在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积极建设成为世界级汽车产业中心的核心承载地,科技城自主创新产业承载区,打造以汽车制造和汽车“新四化”、智能传感器及物联网、高性能医疗设备及精准医疗等若干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同时,产业升级特别是互联网技术和人工智能与各行各业的深度融合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迅猛发展,在创造大量就业岗位和创业机会的同时,对传统劳动者技能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对传统的以标准劳动关系为主体的用工关系带来重大挑战。本区调结构、转动能的过程会给就业带来更深层次的结构性矛盾,部分青年和高校毕业生群体存在就业观念偏差,自身就业意愿偏弱,倾向于“慢就业”的问题比较普遍,“就业难”和“招工难”并存的局面将更加凸显。本区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短板问题亟需解决,主要包括:对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解决就业结构性矛盾的政策措施还不够有力有效;劳动者技能水平与经济转型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依然突出,提高就业质量的任务依然艰巨;社会保障水平以及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等保障需求还不能满足广大市民的新期盼;劳动关系更趋复杂化,各种民意诉求、社会矛盾相互交织,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面临较大压力。因此,全区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并存。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十四五”时期,本区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对标本市“五个中心”“四大功能”建设、新城建设和本区三个核心功能(长三角综合性节点城市、高端制造业重要阵地、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建设,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全面强化就业优先战略,进一步健全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巩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构建打造全市一流的更高品质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优化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效能,努力推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实现人人在就业和社会保障领域中有机会出彩、有平台参与、有价值体现、有成果共享,全面助力嘉定建设“创新活力充沛、融合发展充分、人文魅力充足”的现代化新型城市。

  2.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为指引,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把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统筹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二是坚持高质量发展。顺应经济发展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新形势,推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高品质生活的追求。三是坚持协同发展。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建立健全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公共服务等工作体系,打造智能化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全面推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各项工作协同发展,着力推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以及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相互促进、协同发展。四是坚持底线思维。把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全局,认清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把握国际国内发展趋势,增强忧患意识,全面提升风险应对能力,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和群体性劳动关系矛盾,努力保持就业和社会保障局势基本稳定。

  (三)主要目标

  1.就业稳定态势下就业质量稳步提升。“十四五”期间,城镇登记失业人数每年控制在市、区两级政府下达的指标范围内,累计帮扶引领成功创业不少于2500人(其中,帮扶引领青年大学生成功创业不少于1500人),完成职业技能培训不少于10万人,“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困难人员始终保持动态清零。至“十四五”期末,本区促进就业政策和服务体系更加精准高效,创业环境更加优化;劳动者整体技能素质明显提升,结构性矛盾出现缓解,全区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重达到36%;各类重点群体就业帮扶更加有效,失业风险防控机制更加健全;就业局势持续保持稳定,充分就业态势更加巩固,就业质量稳步提升。

  2.多层次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更加公平更可持续。遵循建设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目标,认真落实城乡居保制度,加强“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政策宣传,提高个人缴费水平,城乡居保待遇水平不断提升。征地养老人员保障水平继续保持全市前列。失业保险、工伤保险领域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持续提升。失业保险政策有效落实,待遇发放安全及时。至“十四五”期末,工伤、失业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基金安全运行更有保障。

  3.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已建工会且具备条件的企业普遍建立集体协商制度,积极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确保劳动关系持续保持总体和谐稳定。至“十四五”期末,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机制更加完善,群体性突发事件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机制更加有效,根治欠薪长效机制更加巩固。“十四五”期间,“上海市和谐劳动关系达标企业”保持在731家,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按期结案率不低于98%。

  4.公共服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技术,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推进就业和社会保障领域的信息化、智能化、自助化服务。聚焦“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减跑动”,深化全市通办、一网通办便民服务,努力实现群众“最多跑一次”。至“十四五”期末,本区就业和社会保障业务网上办理覆盖面和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大幅提高,公共服务便捷度全面提升。

  三、“十四五”时期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重大任务、重点政策和措施

  (一)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充分就业

  1.坚持实施“稳就业”政策。把就业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位置,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全面强化就业优先政策,积极发挥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牵头协调推动作用,贯彻落实好市、区两级促进就业政策,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结合本区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就业新形势、新特点,健全完善区级促进就业政策,支持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发展,注重对灵活就业和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四新经济”以及平台经济的政策支持,着力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探索推动促进就业政策与产业、财税、金融、贸易等重大政策的配套衔接和协同发力,构建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促进就业政策体系。建立宏观经济政策对就业影响评价制度,以及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就业考核制度,健全产业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联动机制,实现促进经济增长与更高质量的充分就业间良性互动、协调发展。通过政策导向,确保全区就业局势持续稳定。

  2.持续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深入贯彻落实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行动计划,深化创业型城区建设,鼓励引导街镇开展特色创业型社区建设,打造创业特色品牌。完善落实创业扶持政策,探索对科创、文创等领域和“四新经济”、平台经济的创业政策扶持。整合创业服务资源,为创业者提供包括政策、空间、融资、人才、能力提升等全覆盖的精细化、精准化服务,构筑全方位、全流程的创业服务生态链。进一步发挥创业指导专家志愿团作用,提升服务效能。加强校区、社区、园区“三区联动”,实现创业教育-创业培训-创业见习衔接共进,构建贯彻始终的创业能力培育体系。发展中国(上海)创业者公共实训基地嘉定分基地、市区两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高校创业指导站、创业见习基地等服务载体,推动资源整合与共享。组织开展多样化的创业主题活动,营造双创浓厚氛围。

  3.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深入贯彻实施嘉定区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完善职业培训机制,落实政府补贴培训各项政策,规范有效使用地方教育附加资金,鼓励支持企业开展职工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劳动者自主参加社会化职业培训,统筹做好面向各类重点群体的职业培训工作。不断完善与本区汽车制造全产业链相一致的职业培训平台。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以工代训、线上线下融合培训等工作。全面推行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落实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各项工作,营造有利于技能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制度环境。深化校企合作、定向培训、岗位练兵等技能人才培养机制。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整合各类培训资源,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培训,促进培训载体多元化发展,提升培训效率和培训质量。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探索建立一批具有引领性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发展具有示范性的技能等级认定和技能人才社会评价机构。进一步完善首席技师、技能大师工作室等高技能人才使用和激励机制,推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推进长三角一体化高技能人才培养合作。健全职业技能竞赛体系,推动本区技能竞赛上新水平,配合办好上海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

  4.统筹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落实“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青年就业启航计划”等专项行动计划,综合运用职业培训、职业见习、就业援助、创业指导等政策措施,引导青年大学生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鼓励企业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促进农民非农就业和就业增收,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深化“充分就业社区”建设,不断完善发挥区、街镇、村居“三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功能,持续提升公共就业精细化、精准化服务水平。加强就业援助员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就业服务效能。进一步健全就业援助机制,合理使用好中央就业补助资金和区促进就业专项资金,加大就业帮扶力度,通过强化政策帮扶、提供线上线下分层分类就业指导、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就业、鼓励扶持创业、支持灵活就业、加强托底安置等方式,促进产业转型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长期失业青年、农村富余劳动力、退役军人等各类重点群体以及残疾人、刑释解教人员、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等特殊群体实现充分高质量就业,坚决兜牢就业民生底线。

  5.积极构建科学精准的就业监测体系。加强企业用工需求调查、劳动力资源动态分析和失业动态监测,进一步完善区内重点企业用工情况监测机制,探索建立与区内电商等平台的合作,加强新业态从业人员统计监测,科学研判和及时应对就业形势变化。以就业困难人员、应届毕业生、受经贸摩擦影响企业员工等关键群体为核心,加强对重点群体就业状况的监测和研判,完善规模性失业风险的应对预案,及时防范化解失业风险隐患。加强与相关部门合作与信息共享,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提升就业统计分析的信息化水平,探索建立就业形势联动分析机制,为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深入落实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1. 全力推进基本保障制度的全覆盖。加大城乡居民无账户人员排摸力度,积极落实全民参保计划。加强工伤保险政策宣传,鼓励引导中小微企业积极参保;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进一步扩大工伤保险参保覆盖面。坚持完善工伤保险“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体系,着力推动工伤预防和康复工作,提升工伤预防效用和工伤康复质量。关注和贯彻落实新业态领域社会保障工作,保障新业态领域从业人员切身利益。落实本市失业保险扩大至非本市户籍人员的新政策,进一步强化失业保险制度在预防失业、促进就业方面的功能。

  2.坚持完善社会保障待遇增长机制。进一步完善与本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征地养老人员待遇调整机制,参照职工养老保险增资标准,不断提高征地养老人员月生活费标准,确保医疗待遇、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救济费、节日补助费等总体水平不低于职保待遇。规范城乡居保人员待遇发放。适当提高对被征地人员实施就业补贴和参保补贴,从源头上引导和鼓励被征地人员参加更高层次社会保险。

  3.规范社会保障资金的使用。加强对征地养老人员资金的核查,对征地养老人员进行动态管理,实时掌握征地养老人员的变化,保障征地养老人员的生活费、医药费及时准确发放、报销。对风控系统中提示有风险的城乡居保业务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强化监督制约和风险防控。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从源头上保障工伤基金安全。落实失业保险待遇的发放和调整,确保失业保险基金安全运行,规范区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监管和使用。

  (三)持续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1.建立健全根治欠薪长效治理工作机制。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加强保障工资支付的政策法规宣传、解读和落实。有机结合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健全欠薪联合处置机制,综合运用多种执法手段打击恶意欠薪行为。持续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强化排摸预警、现场稳控、联合处置力度,最大限度减小负面影响,杜绝发生因欠薪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进一步推进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依法实施、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企业劳动保障守法等级评价等工作,加强失信联合惩戒工作。进一步落实欠薪保障金制度,规范欠薪的审查、垫付工作,提高垫付效能。

  2.完善劳动关系协调管理体制机制。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依法规范管理劳务派遣,有效规范企业裁员行为。切实加大指导和服务力度,优化劳动关系法律法规政策宣讲工作,推动企业不断提升用工管理水平。加强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劳动派遣许可等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持续关注和研究新业态用工,切实保障新业态就业人员合法权益。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推进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加强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管理。

  3.推进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联动作用。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专业化建设,健全以街镇专业性调解组织为主、基层调解组织为辅、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体系。深化街镇专业性调解组织实体化建设,完善基层调解制度,加强先行调解,提高劳动争议先行调解成功率。推进仲裁机构标准化建设,优化内设机构设置,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互联网+”技术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中的运用,探索建设数字化仲裁庭,逐步增设仲裁巡回庭。建立仲裁案件管理标准体系,完善仲裁办案制度,加强调裁、裁审衔接,落实仲裁案件年度结案率考核,提升争议处理效能,最大限度保障每个案件的公平公正。

  4.着力提升劳动保障监察预警预防机制。推进劳动保障监察“关口前移、重心下沉、预防为先”的劳资矛盾排查工作机制建设,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协同信息数据共享,联合动态监控,联动预测预防,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精准率。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和“双随机”监管抽查力度。完善建立街镇排查反馈机制、群体性劳资矛盾预警通报机制、重点案件信息互通机制和应急处置长效机制。加强群体性劳动关系矛盾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健全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群体性事件应急联动处置机制,及时调处化解劳资矛盾,及时稳妥处理投诉举报案件。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建立专业化的专职队伍,夯实基层基础。

  (四)努力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1.推进一体化建设。深度融入本市“一网通办、一网统管”格局,积极推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各项工作,构建打造全市一流的更高品质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全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资源利用管理中的统筹规划和协同推进作用,强化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资源在区、街镇、村居“三级”的集约化建设,优化“15分钟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圈”的一体化格局,探索推进面向全区常住人口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网络全覆盖,形成全区城乡一体的平台到村居、联系到户、服务到人的工作格局,提升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在线上线下,在区、街镇、村居“三级”之间的均等化和便捷化水平。

  2.推进标准化建设。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优化服务事项,完善办事指南,规范工作流程,优化人员数量配备和岗位设置,打造窗口服务形象品牌。深化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与现代化信息、智能技术融合,创新服务模式供给,完善服务平台功能,构建区、街镇、村居“三级”立体化的全方位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强化信息共享,加大电子证照应用,积极推进城乡居保“零材料”申报和容缺受理,街镇全面对接“一网通办”和“一网通管”业务经办管理,提升为民服务能力。拓展工伤鉴定点位布局,实现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就近办理。进一步加强调解仲裁的标准化建设,完善调解仲裁工作行为准则。推进仲裁案件办案程序、办案质量和工作绩效的标准化服务管理,进一步提高仲裁效能。

  3.推进专业化建设。加强就业援助员队伍建设,夯实基层社区就业援助、就业统计等各项公共就业服务基础。健全教育培训和绩效考核机制,提升就业工作者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强化劳动关系基层基础,进一步完善区、街镇两级劳动关系工作网络。夯实街镇(园区)劳动保障监察协管队伍,不断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队伍专业化,拓宽人才发展空间,稳定调解仲裁队伍。加强服务队伍作风建设,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效能。

  四、“十四五”时期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的重大事项

  (一)实施就业质量提升行动

  聚焦本区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创造更多的高质量就业岗位,提高劳动者生产商品的价值链地位,提升各类就业形态的就业质量。加强公共就业服务,营造劳动者公平就业的环境。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实施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升级行动

  深入贯彻落实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行动计划,深化创业型城区创建和特色创业型社区建设,完善落实精准高效的创业扶持政策,优化提升创业精细化服务,加强政策支持,提升服务效能。推进中国(上海)创业者公共实训基地嘉定分基地等各类服务载体建设,促进区域创业者能力提升。

  (三)实施技能提升行动

  深入推进实施嘉定区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开展高质量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深化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建设,搭建技能竞赛的高效平台促进劳动者技能水平提升。加大对社会紧缺急需技能人才的培养力度,推进符合本区产业导向的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

  (四)实施人力资源供需对接平台建设行动

  依托区、街镇、村居“三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信息化平台和就业服务专项主题活动、品牌活动,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为劳动者求职和用人单位招聘搭建精准高效的线上线下供需对接平台,促进劳动力要素合理畅通有序流动。调查排摸劳动者就业需求,充分挖掘企业用工需求,为劳动者和企业提供精细化、专业化、个性化的就业和招聘服务,推动实现人力资源和岗位的精准匹配。

  (五)实施工伤预防提升行动

  依托本区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平台,多部门协作联动,更高效更直接地督促企业提升工伤预防意识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树立依法为劳动者提供职业健康保障的底线思维,从源头降低工伤事故发生。

  (六)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根治行动

  充分发挥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整合、协调作用,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市的工作目标和要求,抓紧抓实抓好各成员单位的责任落实。进一步推进落实工程建设领域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街镇的监管责任,全面做到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分包委托总包通过银行代发工资等方面实现全覆盖。

  (七)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行动

  在全国构建国内循环为主、国内国际互促双循环新格局和长三角一体化国家发展战略深入推进的大环境下,以嘉定建设成为长三角城市群中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综合性节点城市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与长三角一体化区域(主要是昆山、太仓、温州等城市)在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公共服务政策协同、创业实训基地共建、人力资源产业协作、高技能人才培养合作、信息资源互通共享、劳动保障监察协作、调解仲裁相互合作、工伤认定鉴定协作、劳动者权益跨区域维护等,促进政策、服务、人才、资源、保障等方面的一体化发展。

  五、“十四五”时期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把规划的总体要求有效衔接到年度工作计划中,将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纳入各部门、各街镇绩效考核体系,为确保规划落实提供根本保证。加强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就业和社会保障各条线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和区镇联动,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规划实施,形成一体推进落实本规划工作目标任务的工作机制。

  (二)强化规划实施

  运用各种媒介,深入宣传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强化对规划的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提高社会知晓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规划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建立对规划实施的监测和评估机制,加强规划实施年度跟踪监测和评估,确保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三)强化经费保障

  推动建立与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相匹配的政府预算投入机制,将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多渠道筹集专项资金,保障就业和社会保障领域的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和服务机构的正常运转,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提高就业和社会保障的服务效能。

  (四)强化队伍保障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领域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建立健全政策和经办规程的清理制度,坚持依法行政,确保依法履职。全面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加强法制教育培训,提升就业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能力和依法办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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