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浦区“户外职工爱心接力站” 创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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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总工会,各委、局、区级公司工会:

  为建设“更有温度的城市”,切实解决户外职工工作中遇到的饮水、休息等实际问题,根据市总工会沪工总基〔2018〕35号《关于创设本市“户外职工爱心接力站”的实施意见(试行)》文件的要求,本区在整合已建“户外职工驿站”和“快递员驿站”的基础上,会同各街镇、相关单位,继续推动社会资源共建共享,将进一步在全区创设“户外职工爱心接力站”。该项工作已列入2018年市政府实事项目。

  一、服务对象

  “户外职工爱心接力站”以环卫工、快递员、协管员、送餐员、出租车司机、物流驾驶员、交警辅警等户外职工为主要服务对象。

  二、创设载体

  服务站点创设主要依托本区目前现有的“户外职工驿站”、“快递员驿站”、街镇党建服务中心、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职工文体中心、部分银行、居委、小区门卫等单位挂牌设立,在户外职工工作相对集聚区域的沿街设置,方便户外职工知晓,就近就便使用。

  三、创设标准

  按照“六有”标准进行规范创设,即:有场所、有标识、有人员、有服务、有设施、有保障。

  (一)场所要求。站点创设做到因地制宜,应设置一方相对固定的区域,面积在3平方米左右,也可利用站内能满足服务要求的共享区域。

  (二)统一标识。为方便户外职工识别,接受社会监督,由市总工会统一制作、颁发“户外职工爱心接力站”铭牌(带有编号),各站点一般应在室外醒目位置予以挂牌明示,同时在室内相应位置公示服务公约及服务咨询监督投诉电话:12351(上海市总工会职工服务热线)。

  (三)管理人员。各站点应明确一名站长及一名负责人,可由所在单位的负责人或管理人员兼任,实行站长负责制,明确职责,纳入考核,确保为进站户外职工提供相应服务。

  (四)服务内容。站点应重点解决好户外职工工作时的饮水供给、避暑取暖、餐食加热、手机充电、休息如厕等实际问题,同时可结合各自区域特性和行业特点,发挥优势,提供各类户外职工欢迎的其他服务内容。服务时间一般为上午8:30—下午4:30。

  (五)配套设施。站点整合资源,做到硬件设施6+X配置,即须具备6项基本设施:空调、冰箱、微波炉、饮水机(或茶桶等)、充电排插和桌椅,另根据各自实际,可增加wifi、外伤急救药箱、书报架等设施,有条件的站点应向户外职工开放卫生间。

  (六)保障措施。站点应确保配套设施的正常使用,硬件设施原则上由站点所在单位配置。站点经市总工会统一审核通过后授予铭牌,提供宣传资料,并根据需要开展送清凉、送温暖等全市性集中行动,扩大同城效应,提升服务能级。

  四、站点管理

  (一)单位推荐。各街镇总工会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和创设标准进行选址,有条件的可以单独自建,也可以联合街镇党建服务中心、社区事务受理中心、职工文体中心、部分银行、居委、小区门卫等单位联合创设户外职工爱心接力站,街镇总工会填写《市政府实事项目——创设户外职工爱心接力站推荐表》(附件1),上报区总工会审核后由区总统一报送上海市总工会职工援助服务中心。

  (二)签署承诺。创设户外职工爱心接力站的单位,经审核验收后,由各街镇总工会统一签署《市政府实事项目——创设户外职工爱心接力站共建协议》(附件2),各站点统一签署《市政府实事项目——创设户外职工爱心接力站服务承诺书》(附件3),倡导各参建所在单位遵守共建协议,信守服务承诺。

  (三)落实责任。站点所在单位为日常管理责任主体,明确工作职责,明确服务内容,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工作责任。站点所属上级工会和相关单位应负责做好资源整合、统筹协调、规范管理、监督检查等工作,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及基础信息数据库;协调相关部门为站点购买公众责任险(营业场所责任险)。

  (四)考核评估。区总工会所属区工会职工援助服务中心牵头组织各基层工会组成专门检查组对各站点进行检查、明察暗访等,协调解决站点服务遇到的具体问题,并对站点所承诺的服务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估,考核情况每季度通报到各街镇总工会。对于未按要求提供服务或不执行相关承诺的站点,有权责令整改,情况严重的取消站点资格、收回铭牌。

  (五)管理激励。根据市总工会关于创设站点的要求,由市总工会会同市绿化市容局等单位加强对站点的工作指导和监督考核,对管理严格、服务优质、运作良好、职工满意度高的站点将授予“年度优秀户外职工爱心接力站”称号,其站长授予“明星站长”称号,对其上级单位授予“年度优秀公益合作伙伴”称号。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街镇总工会和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户外职工爱心接力站是工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整合各方资源,切实满足职工现实需求的重要举措,也是动员更多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市政府实事项目,以实际行动助力上海建设更有温度的城市、创建人文之城的有效途径。各街镇总工会和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有效落实,将该项工作列为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考核范畴和创建文明单位考核序列。

  (二)健全组织,规范管理。区总工会和区工会职工援助服务中心将成立“户外职工爱心接力站”创设工作小组,由区总工会基层工作部、区工会职工援助服务中心共同组成,具体负责承接全区所有推荐站点的审核、考核、管理等工作,同时指导各街镇总工会具体工作的开展和实施。各街镇总工会和相关单位要强化组织管理,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建立相应组织机构;要加强沟通协作,指导帮助站点落实场地、人员、资金等工作;要健全日常管理制度,明确职责,规范管理,形成常态、长效工作机制;要加强对站长等相关人员的培训,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做到热情接待、热心服务。区总工会协调区工会职工援助服务中心,配合市职工援助服务中心承担所在区域所有站点的相关管理工作。

  (三)加强考评,扩大宣传。各街镇总工会和相关单位要建立考核评价制度,对所属站点实施自查自评、互访互评,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整改,先进经验及时推广宣传。对符合建设标准,彰显服务特色,作用发挥明显的优秀站点,可予以经费支持和奖励。要精细管理,精准服务,努力将户外职工爱心接力站建设成为“暖人心、聚人气、有温度、展形象”的平台阵地,共同营造“关爱户外职工,共建人文之城”的良好氛围。

  六、经费保障

  (一)站点建设费。根据市总文件精神,各服务站点所需工作经费应由各单位统一安排解决,纳入单位年度经费预算。对于确有困难的单位,区总工会将适当予以一次性补贴,统一划拨至街镇总工会账户,该资金专款专用,只能用于“户外职工爱心接力站”建设。

  (二)人员费用补贴。接力站点的志愿者补贴根据青人社〔2017〕50号关于印发《青浦区群团组织挂职、兼职干部及志愿者津贴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参照执行,根据实际情况年底一次性发放。

  上海市青浦区总工会

  2018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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