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静安区开展第五批国家级、市星级充分就业社区评选推荐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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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静安区开展第五批国家级、市星级充分就业社区评选推荐有关工作的通知

静人社〔2021〕40号

各街镇:

  根据《关于做好充分就业社区创建评估和第五批国家级、市星级充分就业社区推荐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沪人社就〔2021〕227号),现就本区开展第五批国家级、市星级充分就业社区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市星级充分就业社区

  (一)评选标准

  连续三年达到本市充分就业社区标准,创建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较好,且各项指标高于本区充分就业社区平均水平。

  (二)推荐数量

  本区推荐1个街镇(不含已获评市星级充分就业社区的街镇)。

  (三)推荐程序

  1.街镇自荐

  各街镇对照评选标准进行自荐,符合评选标准的街镇于8月6日前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送《上海市星级充分就业社区推荐表》一式三份。

  2.区级推荐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街镇自荐情况,评选确定推荐社区名单,于8月20日前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交《上海市星级充分就业社区推荐表》。

  3.市级复核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各区推荐情况进行复核,根据复核结果确认市星级充分就业社区名单。

 二、评选推荐第五批国家级充分就业社区

  (一)推荐标准

  1.辖区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率均不低于95%,无失业半年以上人员。

  2.辖区内符合就业失业登记条件的人员100%进行登记,零就业家庭认定后1个月内至少帮助1人实现就业。

  3.有健全的就业创业服务和就业管理工作制度并保障措施落实到位,对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能力提升培训,连续三年就业创业服务工作无群众有效投诉。

  4.已认定为市星级充分就业社区(不含本批推荐评选的市星级充分就业社区),工作方法和工作措施有创新,具有较强典型性、示范性。

  5.在推进“稳就业”工作、“保居民就业”任务和就业扶贫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优先。

  (二)推荐范围及数量

  1.范围:符合推荐条件的街镇。

  2.数量:本区确定推荐社区1个(全市共13个),已经被认定为国家级的社区不再参评。

  (三)推荐程序

  1.街镇自荐

  各街镇对照推荐标准进行自荐,符合推荐标准的街镇于8月6日前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送《第五批国家级充分就业社区推荐表》一式三份。

  2.区级推荐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推荐标准对拟推荐的社区进行材料初审和实地考察,对通过材料初审和实地考察的社区,在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后无异议的社区,于8月20日前将《第五批国家级充分就业社区推荐表》提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市级复核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各区上报的推荐材料进行复审,按照社区就业指标情况择优确定推荐名单,并在本市媒体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对公示后无异议的社区,将推荐材料上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组织开展第五批国家级充分就业社区的审核、公示、命名和授牌工作。

  联系人: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

      葛幸蔼 13818056091

      朱彬姣 18201755935

  电子材料报送邮箱:jiuyeke1809@163.com

  附件:

  1.近三年获评本市充分就业社区名单

  2.已获评市星级充分就业社区名单

  3.上海市星级充分就业社区推荐表

  4.第五批国家级充分就业社区推荐表

  静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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