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普陀区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办法

字号:

  一、为什么制定《普陀区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办法》?

  退役军人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作出过重要贡献,是国家宝贵的人力资源。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和创业工作,有利于促进退役军人提升能力素质,有利于提高就业质量,有利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组建以来,始终坚持把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把通过教育培训实现稳定就业、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作为重要任务,区退役军人局制订《普陀区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进一步提升普陀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顶层设计和制度建设。

  二、制定《实施办法》的依据有哪些?

  《退役军人保障法》、《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 号)和上海市《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沪退役军人局规〔2019〕3号)。

  三、《实施办法》的定位在哪里?

  一是体现具体工作要求。注重与《保障法》等法律法规衔接一致,体现退役军人事务部和上海市相关要求,针对区级承担的工作任务提出普陀区就业创业工作方向和目标,以及实施的方法路径。二是集成各方政策。坚持普惠和优待叠加,在为退役军人提供普惠性就业创业扶持公共服务和普惠政策优待服务基础上,叠加退役军人部门提供个性化或特殊优待服务。三是探索改革创新。将前期实践固化为普陀区退役军人创新创业特色和优势,围绕重点抓好落实,形成有效的工作平台载体。

  四、《实施办法》中的退役军人创业企业(团队)标准?

  退役军人创业企业指注册在本市、企业法定代表人为退役军人的企业,或者退役军人为合伙人并在企业任职的企业。

  五、教育培训对象有哪些?

  培训对象为转业军官、逐月领取退役金退役军人、复员军官、

  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含退出消防员)、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含退出消防员)。

  六、针对不同层次的退役军人有哪些培训?

  1、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学历教育,每年上半年有公安警察学员定向招录、普通高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收退役士兵定向招考,专升本免试招生等。对参加学历教育的退役士兵,给予学费补贴。

  2、开展退役军人全员适应性培训,对转业军官、逐月领取退役金退役军人、复员军官、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分层培训。培训时长每班不少于 80 学时,其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转业军官和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培训,其他人员各区负责具体落实。培训以适应军地角色转换为目标,突出思想政治引领、退役政策宣讲、职业生涯指导,重点帮助退役军人树牢组织纪律意识、全面掌握退役政策、积极开展心理调适。

  3、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全市公开遴选培训项目,培训项目贴近退役士兵就业创业需求、富有上海特色、处于高尖端技术领域,全年滚动开班。

  七、职业技能培训如何组织实施?

  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遵循“政府主导、依托社会、个人自愿、按需培训”的原则,按照“市级统筹、区级实施”“统一培训目录、提供备选菜单”的方式,全市统一培训要求,统一培训机构和项目,各区具体组织实施。2011年以来退役、未接受过免费(学杂费、住宿费、技能鉴定费)职业技能培训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按需报名参加培训,培训期间享受生活补助(参照上年度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八、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如何遴选?

  培训机构以高等(职业)院校、国有企业、行业头部非国有企业、社会组织和专业培训机构为主体,要求有培训和颁证资质,有师资和场地资源,培训项目贴近退役士兵就业创业需求、富有上海特色、处于高尖端技术领域,每年由各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征集培训机构申报材料,市退役军人局组织专家评审,通过的项目纳入上海市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库,依法依规开展培训。

  九、退役军人就业优待有哪些?

  本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各街镇在招录工作人员时,适当放宽退役军人的年龄、学历条件和专业要求,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用退役军人。失业退役军人有就业需求的,纳入“一对一 ”再就业帮扶范围,优先纳入公益性岗位帮助,优先推荐退役军人再就业,确保零就业退役军人家庭动态清零。单位裁减人员的,优先留用退役军人。

  十、企业用工政策性补贴有哪些?

  本区企业(国有、含有国资成分以及公益性企业除外)每录用一名本区户籍退役军人,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用工满6个月后,给予岗位补贴,补贴标准800元/月,补贴期限最多12个月(操作细则另行制定)。

  十一、就业服务措施有哪些?

  加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策的宣传力度,提升政策知晓度。建立本区退役军人劳动力资源信息库和岗位需求信息库,完善本区退役军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每年至少组织2次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通过“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大型公共就业服务活动提供就业帮扶。

  十二、扶持退役军人创业平台建设。

  继续发挥上海市普陀铧犁退役军人创业投资服务中心和普陀戎耀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示范引领作用,在创业孵化、投融资、股权服务等方面为退役军人提供专业化、精准化、规范化服务。筹备成立区退役军人企业家联盟等平台组织,为退役军人创业对接、整合资源,助力退役军人创业。

  十三、创业扶持经费如何申请?

  一是退役军人创业平台可申报市级退役军人创业扶持基金。为退役军人创业提供支撑并作出重要贡献的平台,包括退役军人创新创业示范园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就业创业服务基地和创业指导站,促进退役军人创业的社会服务组织,可申请市级创业扶持基金。二是退役军人企业可申报市级退役军人创业扶持基金,积极吸纳退役军人就业、达到一定人数或比例的退役军人创办企业,或符合本市产业发展定位、拥有自主研发科技、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市场潜力大的退役军人创新创业企业,可申请市级创业扶持基金。一般由平台(企业)向所属区提出申报,市退役军人局组织专家评审,区对申报成功的平台给予配套经费补贴。

  十四、如何建立创业基金?

  鼓励社会资本设立退役军人创业投资专项基金,与上海市普陀铧犁退役军人创业投资服务中心协商筹备设立千万级的退役军人创业投资专项基金,辅导和引导退役军人企业建立良性健康的股权结构,为退役军人企业提供投融资服务。

  十五、如何选树创业典型?

  每两年举办一次区级退役军人创新创业大赛,激发退役军人创新创业活力。给予参加由国家级退役军人部门主办或联合主办的创业大赛并获优胜及以上奖项的退役军人创业企业(团队)最高5万元的创业扶持资金;给予参加由市级退役军人部门主办或联合主办的创业大赛并获优胜及以上奖项的创业企业(团队)最高3万元的创业扶持资金;给予参加由区级退役军人部门主办或联合主办的创业大赛并获优胜及以上奖项的退役军人创业组织或团队最高1万元的创业扶持资金。

  十六、实施办法从何时开始实施?

  实施办法自2023年10 月30日起开始实施。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