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长宁区百岁老人健康照顾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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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完善长宁区百岁老人健康照顾项目的通知

长老工办发〔2020〕1号

各街道(镇)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全国老龄办、市老龄办关于做好百岁老人等重点老年人健康照顾的工作要求,结合“十四五”规划关于健康老龄化战略要求,以及长宁区实际,现对长宁区百岁老人健康照顾项目方案作进一步深化完善,具体如下:

  一、工作对象

  本区户籍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

  二、服务内容

  区老龄办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为百岁老人提供多元化、全年健康照顾服务,服务时间为8:00-17:00,全年365天,内容分为“健康照顾基本服务包”和“健康照顾增殖服务包”:

  1.健康照顾基本服务包:主要为健康管理、用药指导、护理指导、健康教育,与原项目内容相同。

  2.健康照顾增殖服务包:主要为健康体检、中医特色理疗、全科医生上门服务、健康管理师,由老人根据需求选择使用。

  三、名额分配及经费管理

  1、享受健康照顾的对象为居住在本区、居家的百岁老人,按各街道(镇)老人实际情况。

  2、项目经费纳入区老龄办年度专项经费,实施项目经费管理。

  3、“健康照顾基本服务包”和“健康照顾增殖服务包”费用合并计算,原则上每位老人每年不超过1200元,年底按实结算。

  四、工作流程

  1、各街道(镇)老龄办提供辖区内百岁老人名单,经区老龄办审核后,将名单给第三方服务机构;

  2、第三方服务机构对名单上每位老人进行需求调研,并和每位老人签订服务协议书,确定服务具体内容和服务人员;

  3、第三方服务机构按照协议内容开展相关服务,每月汇总服务相关数据反馈到区老龄办。

  五、工作职责

  1、区老龄办:负责筹集项目资金,与区卫健委共同制定项目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各街道(镇)老龄办:负责排摸辖区内百岁老人信息,积极配合做好项目宣传、实施等工作;

  3、区卫健委:负责制定本项目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评估和考核,确保项目资金合理使用。

  4、第三方服务机构:具体实施百岁老人健康照顾项目,建立百岁老人基本信息及服务需求档案,完善提供服务机构及人员的相关信息,每月收集服务信息及老人反馈信息,根据每位老人的情况及时调整个性化服务方案。

  六、项目评估

  区老龄办、区卫健委组成评估组,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过程和效果进行定期监督和评估,并形成年度总结报告。

  附件:长宁区百岁老人健康照顾项目服务清单

  上海市长宁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9月3日

  附件

长宁区百岁老人健康照顾项目服务清单

  1.健康照顾基本服务包

健康管理

制定个性化健康管理方案,每月一次一般体格检查。

每月一次,每次100元。

用药指导

根据老年人的生理特点和所患疾病的特征给予常规用药指导。

护理指导

提供慢性病护理(口腔、褥疮)和、临终护理指导等,并将这些知识和操作教会护工和家属

健康教育

根据季节变化开展相关疾病预防的健康教育,包括日常饮食、起居的健康指导。

  2.健康照顾增殖服务包

健康体检

包括三大常规、血脂、肾功能、血糖、肝功能等实验室检查,心电图检查。

每年一次,每次300元

中医特色理疗

根据老人疾病,指定特色中医服务(如:中医问诊、中医把脉、中医穴位敷贴、药膳处方、养生处方等中医特色服务)。

每2月一次,每次200元。

全科医生上门服务

根据老人疾病特征给予上门开具处方以及专业药物指导,教会家属老人日常康复,给予老人心理疏导,每季度一次。

每季度一次,每次200元。

健康管理师

1、制定EHR电子健康管理档案;

2、通过互联网工具随时为老人做饮食、运动等健康指导;

3、400客服电话,5*8随时在线指导

4、如有特殊需求,健康管理师可为老人每季度代配药一次

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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