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2017年市级决算及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8-08-02 来源:解放日报
市财政局局长 过剑飞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关于上海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现在,本市2017年决算已经汇编完成。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本市2017年市级决算报告和市级决算草案,请予审查。同时,简要报告今年上半年本市“四本预算”执行、财政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和下半年工作的初步安排。
一、关于本市2017年市级“四本预算”决算情况
2017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市各区、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决议和审查意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在此基础上,财税改革发展取得新成效,全市和市级决算情况总体良好。根据预算法第七十九条规定,重点报告以下情况:
(一)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642.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2.6%,比2016年(下同)增长9.1%。加上中央财政税收返还和补助收入781.6亿元,上年结转收入、调入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981.3亿元,以及本市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273.9亿元,收入总量为8679.1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547.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9%,增长9.1%。加上上解中央财政支出195.8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28.1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53.2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54.4亿元,支出总量为8679.1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平衡。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56.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1.4%,增长7.1%。加上中央财政税收返还和补助收入781.6亿元、上年结转收入47.3亿元、区级上解收入154.6亿元、调入资金165.3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8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273.9亿元,收入总量为4627.5亿元。与向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2.1亿元,主要是中央与本市两级财政最终结算后中央财政补助收入增加。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11.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4%,下降7.1%。加上上解中央财政支出195.8亿元、市对区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支出1645.5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4.5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支出273.9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45.1亿元、结转下年支出40.9亿元,支出总量为4627.5亿元。与向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2.1亿元,主要是最终结算后增加的中央财政补助收入结转下年支出。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平衡。
2017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预算超收8.8亿元,全部用于补充市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从收入决算的具体情况看,市级税收收入2620.4亿元,为预算的102.6%。其中:增值税1084.8亿元,为预算的105.7%,主要是本市经济平稳运行,内外需求稳步回升,工业生产企稳向好,商品销售持续增长,带动增值税收入增长高于年初预期。企业所得税803亿元,为预算的94.2%,主要是银行、证券等金融企业利润下滑,导致企业所得税增长低于年初预期。个人所得税343.9亿元,为预算的104.2%,主要是职工工资等收入持续增加,带动个人所得税增长高于年初预期。市级非税收入536.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5.8%,主要是消费税收入增长低于年初预期,按消费税等流转税收入附加征收的教育费附加收入和地方教育附加收入比年初预算相应减少。
从支出决算的具体情况看,市级支出2211.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4%。其中:教育支出280.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5%。科学技术支出215.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8.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6.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2%。农林水支出10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2.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19.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45.7%,主要是预算执行中新增拨付重大体育项目经费。公共安全支出119.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6.1%,主要是预算执行中新增拨付司法体制改革、信息化项目等专项经费。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8.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7.6%,主要是中央财政下达的内贸流通统计监测、重点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等专项补助资金结转下年使用。节能环保支出96.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8%,主要是预算执行中增加拨付新能源汽车补助资金,以及中央财政拨付小排量节能环保汽车推广专项补助资金。城乡社区支出110.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6.3%。交通运输支出141.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4.8%,主要是中央财政下达本市的成品油价格改革专项补助资金,预算执行中根据油价补贴标准和实际用油量拨付的补贴资金小于预算数。
市对区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1000.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4%。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578.9亿元,专项转移支付421.2亿元。与向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一致。
按照预算法的有关规定,对预算执行中因国家和本市政策调整等因素形成的年初预算时难以预见的支出,动支预备费予以安排。2017年,市级预备费预算67.5亿元,主要用于预算执行中增加安排对口支援资金、知识产权专利资助、重点技改专项,以及新增安排人工智能专项、重大体育项目经费、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助等支出。上述支出,已根据《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有关规定归入相应支出科目。
2017年,市级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23.7亿元。其中:市级使用20.7亿元;市对区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使用3亿元。
2017年,市级周转金规模没有发生变化,年末余额为56.5亿元,主要用于调剂预算年度内季节性收支差额。
2017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49亿元,比预算数减少1.39亿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62亿元,减少0.13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15亿元(其中,购置费1.09亿元、运行费2.06亿元),减少0.68亿元;公务接待费0.72亿元,减少0.58亿元。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主要是市级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有关要求,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上述行政事业单位结余的财政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市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二)市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1960.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7.1%。加上中央财政补助收入18.1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509.2亿元、动用上年结转收入190.1亿元,收入总量为2678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2044.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8.2%。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08.4亿元、调出资金216.8亿元、结转下年支出307.9亿元,支出总量为2678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605.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40.1%。加上中央财政补助收入18.1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509.2亿元、动用上年结转收入19亿元,收入总量为1151.9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364.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3%。加上市对区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支出70.1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509.2亿元、调出资金143.6亿元、结转下年支出64.2亿元,支出总量为1151.9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数,与向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一致。
(三)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20.1亿元,为预算的120%,增长5.8%。加上上年结转收入27.8亿元,收入总量为147.9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99.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4%,增长0.4%。加上调出资金27.5亿元,结转下年使用的结余资金21亿元,支出总量为147.9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88.5亿元,为预算的118.8%,下降5.9%。加上上年结转收入24.1亿元,收入总量为112.6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76.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下降6.2%。加上调出资金21.6亿元,结转下年使用的结余资金14.8亿元,支出总量为112.6亿元。其中:资本性支出70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3%,主要用于支持市属国有企业技术创新和能级提升、参与浦东和虹桥机场重要基础设施改扩建、虹桥商务区等重点区域配套设施建设、智慧能源等新兴产业发展;费用性支出5.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支持国有企业创新发展、解决国有企业改革历史遗留问题等方面;其他支出2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7%,主要用于补充本市社会保险基金和国资监管等方面。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数,与向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一致。
(四)本市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162.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1.1%。其中:保险费收入3432.4亿元,财政补贴收入538.2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587.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9%。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支结余575.2亿元,年末滚存结余4511.1亿元。与向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2017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增加15亿元,支出减少7.5亿元,本年收支结余增加22.5亿元,主要是经按实清算后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相应增减变动。
按照预算法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当年预算已经安排、尚未支用并按规定留归预算单位继续使用的资金,可实行权责发生制核算。2017年,市级按上述规定实行权责发生制核算的事项为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结转资金,资金总量为12亿元。对此,市财政局将在预算执行中加强管理,及时拨付,尽快发挥资金效益。
需要说明的是,截至2017年年底,本市发行的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余额为2390.4亿元(其中:市级使用330.5亿元,区级使用2059.9亿元)、专项债券余额为2087.2亿元(其中:市级使用331亿元,区级使用1756.2亿元)。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核定本市2017年底的政府债务限额为7111.5亿元。经财政部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年报审核,截至2017年年底,本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4694.2亿元(其中:市级836.5亿元、区级3857.7亿元)。按审计口径计算的2017年年末债务率为41.2%,规模总量适度,风险总体可控。
全市和市级“四本预算”收支项目的预算数、决算数及其对比分析,详见全市及市级财政决算草案。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17年,我们坚决贯彻中央精神和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市人大有关决议要求和批准的预算,着力深化财税改革,有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切实加强财政管理,有力地促进了上海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积极财政政策的“减税降费”“降本增效”力度进一步加大。认真落实国家和本市的各类“减税降费”政策,企业税费负担进一步降低(2013-2017年,“营改增”减税累计3112亿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降费累计115亿元、社保降费累计317亿元,其中,2017年新增“减税降费”505亿元);将本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的担保期限由1年延长至3年,担保基金对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增信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自2016年5月设立至2017年底,累计实施担保项目7133个,提供担保贷款109.79亿元);加大存量债务置换力度,本市政府债券余额占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的比重由2016年底的83%提高到2017年底的95.4%,融资成本进一步降低;从2017年4月19日起,将本市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实施范围由航空口岸扩大到水运、陆路口岸,实现离境退税政策在全市离境口岸全覆盖,国际化的购物消费环境进一步优化(截至2018年6月底,本市已实施境外旅客离境退税政策三周年。三年来,本市挂牌设立的退税定点商店达到359家,退税物品销售额达到6.5亿元,共为4.8万余名境外旅客开具了4.9万份退税申请单,实际完成退税7000万元,退税业务量和销售额均占全国总量的75%以上)。二是财税在促进实施上海自贸区和科创中心建设两大国家战略中的基础性、支撑性、保障性作用进一步增强。聚焦支持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与服务科创中心、国际金融中心和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统筹联动,自贸试验区对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的示范引领作用持续发挥;综合运用财政专项资金和“天使”“创投”“集成电路”“产业转型升级”等政府投资基金,不断加大对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共性技术研发转化平台建设、先导性和原创性基础前沿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具有重大引领作用的科技重大项目,以及“华力二期”“和辉光电二期”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大项目的财政投入和政策聚焦支持力度;进一步扩大科技创新券覆盖范围,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并对纳入本市创新产品年度推荐目录中的51件创新产品实行政府采购首购,聚焦支持创新产品的研发和应用,中小微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三是人民群众获得感进一步提升。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继续稳步提高各类领取养老金人员养老金、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民生保障标准,调整完善本市被征地人员的基本社会保险制度,聚焦支持低收入困难家庭、零就业家庭等特殊困难群体就业,建立健全补供方与补需方相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补贴机制,着力改善旧区内群众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基本民生保障进一步加强;完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公共安全、文化体育、“三农”等重点领域的财政投入和转移支付机制,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初显成效,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等综合医改试点持续稳步推进,跨区域的重大公共卫生和公共文化体育设施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推进;进一步加强对财力困难地区、生态保护区域和基层建设的财力保障,持续用力补短板,社会治理创新迈出坚实步伐,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黄浦江两岸45公里岸线公共空间年底全线贯通开放,1864条段、1756公里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全面完成,“五违四必”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取得明显成效。四是现代财政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出台《关于推进市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试行)》,首次比较系统地从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角度界定市区两级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职责分工,并明确了改革的主要任务、实施步骤和组织保障,财政体制改革进入全面深化新阶段;取消一般公共预算中排污费、水资源费的以收定支、专款专用规定,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并将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从2016年的19%提高到22%,“四本预算”的统筹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出台《上海市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实现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处置全覆盖,债务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完善;逐步将政府购买服务公共管理平台试点范围推广到符合条件的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和全部16个区;率先开展2016年度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试点,为全国改革试点的进一步深化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借鉴。五是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制定《上海市法治财政建设实施意见》,修订完善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等制度办法,基本完成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屋资产管理使用情况核查,并全面完成市区两级财政专户清理规范工作,财政预算的制度和管理基础进一步夯实;加大财政重点支出项目、部门整体支出、财政专项资金的预算评审和绩效评价力度,并将6个市级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报告作为市级决算参阅材料提交市人大;将市级国库集中支付数据及时传递至市人大,预算联网监督迈出实质性步伐;将部门预算公开范围从预算主管部门延伸扩大到预算主管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大力推动预算公开向乡镇一级的预算单位延伸,并将近年来本市预算公开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报告,财政运行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进一步提高。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本市预算执行和财政改革发展还面临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和不足:一是财政收入增长的新动能有待进一步培育和壮大,预算支出执行的时效性和科学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推进,政府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有机结合的“三资”统筹调剂配置机制改革尚处于试点阶段,中期财政规划与年度预算的衔接有待进一步强化,绩效管理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扩大,财政支出项目的预算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三是财政专项资金的公共性、公益性有待进一步增强,政府投资基金、科技创新券等新型政策工具的运用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财政政策、支出标准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有待进一步创新完善。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更加注重从创新制度机制上着力,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源头防治。
二、关于本市2018年上半年“四本预算”执行、财政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和下半年财政工作的初步安排
(一)上半年本市“四本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各区、各部门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改革开放的理念、方法和路径推进各项工作,锐意进取、攻坚克难,上半年全市经济运行延续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稳中向好、更趋协调的基本态势,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良好开端,“四本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从收支总量看,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76.1亿元,比去年同期(下同)增长6.8%,为预算的63%(其中:市级收入2139.2亿元,增长8.7%,为预算的63.6%;区级收入2336.9亿元,增长5%,为代编预算的62.4%)。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00.3亿元,增长6.1%,完成调整预算的51.3%(其中:市级支出1449.1亿元,增长10.2%,完成调整预算的58.4%;区级支出2751.2亿元,增长4%,完成代编预算的48.2%)。
从收入情况看,主要呈现四方面特点:一是财政收入平稳增长。今年以来,本市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要求,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上海自贸区和“五个中心”建设,促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带动财政收入增长6.8%(其中:一季度增长6.2%,二季度增长7.3%),呈现平稳增长的良好态势。二是收入结构较为合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3992.5亿元,占比89.2%;非税收入483.6亿元,占比10.8%,非税收入占比继续保持较低水平。三是郊区增速快于中心城区。郊区收入增长7.5%,主要得益于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工业财政收入实现较快增长;而中心城区下降0.5%,主要受房产交易额下滑、去年同期高基数等因素影响。四是商业、金融业贡献突出。得益于居民消费水平和消费能级提升,商业收入增长14.1%;受资产管理产品今年起开征增值税等因素带动,金融业收入增长16.9%,两个行业合计贡献全市收入增量逾五成。
从支出情况看,今年以来,为更加有效地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实现更高质量发展,本市各级财政部门着力加强预算支出执行全过程管理,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上半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3.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68.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6.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56.0%;节能环保支出147.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57.6%;城乡社区支出941.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55.6%。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626.3亿元,下降15.3%,为预算的33.5%(其中:市级收入249.4亿元,增长5.6%,为预算的51.7%)。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下降,主要是受本市增加租赁住房用地供应等因素影响,土地出让溢价率同比降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60.1亿元,下降15.1%。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713.3亿元,下降28.4%,完成调整预算的30.7%(其中:市级支出219.1亿元,增长0.9%,完成预算的48.5%)。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下降,主要是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和要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同比下降,拨付的支出相应减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8.1亿元,为预算的25.1%,(其中:市级收入12.5亿元,为预算的14.1%)。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33亿元,完成预算的32.5%(其中:市级支出23.9亿元,完成预算的30.7%)。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229.2亿元,下降0.5%,为预算的51.9%。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831.2亿元,增长9.2%,完成预算的48.2%。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4909.1亿元。
需要说明的是,今年4月,财政部核定了本市2018年政府债务限额,市财政局据此拟定了本市2018年新增政府债券安排使用方案。同时,为加快推进上海“五个中心”建设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市级计划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安排基本建设支出。根据预算法规定,对于预算执行中的上述两项调整,市财政局编制了市级预算调整方案并经市政府同意,已提交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预算调整后,2018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量从4407.4亿元调整为4775.4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量从586.4亿元调整为880.4亿元。
(二)上半年本市财政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和下半年财政工作初步安排
今年以来,我们按照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的有关决议和审查意见要求,认真落实十一届市委三次全会和《政府工作报告》的各项部署,更加积极主动地服从和服务全市发展大局,实现了“时间过半、完成任务过半”的目标。一是着力支持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一流营商环境。围绕打造上海自贸区“升级版”,制定和实施新一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专项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持续聚焦支持“三区一堡”建设,促进区内改革与全市改革、国际金融中心和科创中心建设联动。支持高起点建设全市大数据中心,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尽快形成覆盖全市、统筹利用、统一接入的数据共享平台,加快实现从“群众跑腿”向“数据跑路”的转变,让政府的各项管理更智能、各类服务更便利。结合落实国家积极的财政政策,进一步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切实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在减税方面,从2018年1月1日起,将享受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优惠的企业新购进研发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上限,从1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从2018年5月1日起,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并将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由50万元和80万元统一上调至500万元。在降费方面,在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将阶段性下调失业保险费率0.5个百分点的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19年4月30日的同时,暂停征收每户企业每年324元的欠薪保障金;从2018年5月1日起,将工伤保险基准费率阶段性下调50%;从2018年4月1日起,将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由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降低至2倍。二是着力支持加快构建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按照既定的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切实加强财政资金和政策服务保障,确保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各项准备工作有序有效推进,充分发挥上海万商云集、信息交汇、要素集聚、价格生成的开放性综合平台优势,吸引更多的国家、地区和企业报名参展,最大限度地放大国际进口博览会“联动长三角、服务全国、辐射亚太”的带动和“溢出辐射效应”,促进贸易升级、消费升级和开放升级;围绕实施全力打响“四大品牌”三年行动计划,结合深化落实巩固提升实体经济能级和文创产业创新发展两个“50条”,进一步加强资源整合,发挥财政专项资金和政府产业投资基金的示范引导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加大品牌建设投入,促进各区错位发展、“四大品牌”融合联动发展;围绕打造长三角开放新高地,聚力支持在区域创新、产业协同、信用共建、道路对接、生态环境联防共治、社保医保“一卡通”等方面深化合作,促进实现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围绕促进长江经济带发展,进一步放大启运港退税政策的辐射和示范效应,从2018年1月16日起将启运港退税试点口岸由原来的8个扩大至13个,基本实现长江流域沿线主要港口的全覆盖,并将离境港由洋山保税港区扩大至外高桥港区;拓宽“出口信用保险”的支持领域和覆盖范围,促进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地区的经贸、金融合作;支持建立企业“走出去”综合服务平台,为上海、长三角乃至全国的各类企业开展国际化投资经营提供信息资讯、会展及海外推广、商事法律、海外网络建设、贸易投资便利化等一站式、全方位、综合性的公共服务;优化完善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资金投入机制,重点向深度贫困地区聚焦发力,全力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三是着力推进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在稳步做好各类领取养老金人员养老金、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最低工资保障调标工作的基础上,支持提高孤儿基本生活费、优抚补助标准;聚焦支持各类重点群体尤其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扩大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就业补贴覆盖面,鼓励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扩大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覆盖面,对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按该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加大对技能人才资助力度,完善优秀高技能人才奖励措施;支持将长期护理保险试点范围从徐汇、普陀、金山扩大到全市,优化完善与长护险制度相衔接的养老服务补贴政策,确保老年人福利待遇不下降;支持实施“农村养老三年行动计划”,促进构建镇(街)有“院”、片区(村)有“所”、村(组)有“点”的服务网络,推动实现养老服务城乡均等化;支持将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范围从上海大学、中医药大学扩大到上海海洋大学、交大医学院等5所高校;健全完善有利于支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居民就诊下沉的综合配套政策,促进重点人群签约率稳步提高;大力推进上海图书馆东馆等重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做实完善市、区、街镇、居村四级公共文化服务配送网络;贯彻落实国务院《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加大对新谊河、新塘港河道整治投入力度,支持打通本市青浦东西清水走廊。四是着力推进建立本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建立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将其作为市区两级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积极构建由市财政局牵头,由市国资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和各区政府参加、部门协作、市区联动的本市国有资产报告工作推进机制;印发《关于开展本市2018年国有资产报告工作的通知》,统一明确报告体系、内容要求和职责分工,系统梳理分析本市各类国有资产性质和管理情况,按时完成本市2018年国有资产综合报告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专项报告的汇总编报工作,为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加强人大和全社会对本市国有资产的监督、进一步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促进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和治理体系夯实了比较扎实的基础。五是着力推进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改革。出台本市环境保护税收入划分改革方案,合理划分市区两级政府环境保护税收入,着力从体制上引导各区加强环境保护和治理,确保费税制度改革平稳转换;印发《关于本市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逐步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进一步提升基层对指导性任务的资金统筹使用能力,确保财政政策导向、资金投入重点与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本市乡村振兴规划目标任务和郊区产业培育发展相适应;及时修订《上海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补充完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承诺书具体承诺内容,明确和强化采购代理机构对评审工作的现场管理职责;将绩效管理的重点从一般公共预算逐步拓展到政府性基金、国资和社保等其他“三本预算”,并印发《市级预算部门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办法》;选择体现部门履职特点、涉及重要民生和重大支出的33个项目实施预算绩效重点评价,并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重点项目的评价过程进行现场指导监督,着力提高绩效评价的科学性和公信力。坚持以改革促公开,对全市预算公开实施标准化、目录化管理;将市级31个金额较大、社会关注度高、代表性强并已经年初市人代会审议的重点支出项目情况,随部门预算一并向社会公开。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十一届市委四次全会的总体部署,根据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的有关决议、审查意见和本次会议要求,紧扣全市改革发展重点,不断加大财税政策、制度和体制机制创新力度,更好发挥财政的职能作用,确保实现今年预算目标。一是进一步支持促进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关于面向全球面向未来提升上海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的意见》,聚焦总体目标、主攻方向和重点任务,进一步创新完善财税政策体系,加大对“三大攻坚战”、国家战略规划明确的高质量发展相关关键领域、重点区域、大科学设施、科技重大专项、“卡脖子”核心技术研发攻坚、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和重大功能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财税聚焦支持力度;设立生物医药和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着力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对于符合科创中心建设方向、能够参与国内国际行业规则和技术标准制定、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战略性新兴主导产业和行业“独角兽”“隐形冠军”企业,给予全生命周期各关键环节的重点倾斜和支持;进一步拓展和发挥本市“创投”“集成电路”“产业转型升级”等政府投资基金的引导撬动作用,鼓励更多社会资本特别是民营资本发起设立市场化的创业投资、天使投资和股权投资基金,促进集成电路、人工智能、量子通信、航天航空和海洋工程等战略领域实现重点突破;实施融资租赁业财政扶持政策,鼓励支持本市融资租赁业创新发展,不断提升融资租赁行业的集聚力;加大本市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的业务创新力度,开发更多有利于创新创业、符合新兴产业发展特点、实现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专项担保产品,鼓励、引导和支持各商业银行不断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特别是科技型和“专精特新型”中小微企业的信贷倾斜支持力度;研究出台《上海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进一步拓展科技创新券覆盖面、推动兑现便利化,探索科技创新券长三角区域通用通兑,促进区域协同创新网络建设;积极拓展政府采购支持国产设备的政策导向功能,在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电子集市设立“创新产品采购专栏”,促进首购产品供需双方精准对接,不断加大对企业创新产品或服务的政府采购力度;研究提高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奖励标准,进一步完善科技奖励制度。二是进一步支持深化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在继续支持国家监察体制和司法体制深化改革的同时,紧密结合上海实际,着力完善与职能调整、机构编制相适应的财政预算管理体制和经费保障机制,分类做好机构改革中涉及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划转、接收等工作,不断优化完善资产配置,确保政府机构改革任务顺利落地,全面提升治理能力和政府效能;围绕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着力支持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大开放性市场化重组力度,激发国企创新活力,促进做大做优做强、打造一流品牌。支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人才引进服务便利化,加快推进人才高峰建设,打造近悦远来的国际化人才集聚新高地;认真落实市委《关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在全市范围内推进实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力争在年内推进一批经营类事业单位转制改企;按照中央关于推进港口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和政企分开、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稳妥推进本市港航公安机关管理体制改革。三是进一步支持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聚焦支持推进城市核心功能承载区加快发展、重点区域能级提升、老工业区整体转型,支持打造黄浦江沿岸创新经济和服务经济集聚带;深化落实本市教育综合改革方案,重点支持“文教”“科教”“体教”“医教”等“四教”结合项目、终身教育促进发展项目、民办教育内涵发展;积极发挥文创产业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撬动社会资本投入文创产业发展;积极推进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新增养老床位、失智老人照护床位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快农村薄弱养老机构改造;聚焦支持建立租售并举的住房制度,统筹推进风貌保护、城市更新、旧区改造和大居配套建设;创新完善与本市“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提高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相适应的财政投入机制,支持构建精细科学的城市智能化管理体系;修订完善《农业生态与农产品安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立完善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政策体系,全面优化并加大对农业生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投入;围绕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目标要求,支持全面启动苏州河环境综合治理四期、吴淞江工程上海段开工等重点工程建设;完善河道整治等相关财政补助政策,确保本市2018年底全面稳定消除河道黑臭任务目标顺利实现;按照“源头减量、全程分类、末端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的原则,大力推进垃圾综合治理;围绕举办国际进口博览会,聚焦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着力支持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确保城市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四是进一步深化财税改革攻坚。研究制定本市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区两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具体实施方案;密切跟踪中央其他分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进展情况,结合本市实际,条件成熟一项、推进实施一项;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主动适应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绩效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将国家和本市确定的高质量发展指标、目标作为优化财政预算安排和财政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着力推进重点支出项目库建设,增强跨年度重大支出政策的可预期性,推进中期规划与年度预算的有机衔接,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前瞻性、科学性、准确性;将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试点范围从徐汇、金山两区扩大到全市各区和部分符合条件的乡镇,加快建立安全、高效、便捷的电子支付安全体系;完善本市政府购买服务公共平台管理,加强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价;贯彻落实中央有关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府隐性债务甄别核实工作,准确锁定本市政府隐性债务底数,分期分批逐步化解本市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并研究完善政府公益性项目投融资机制,建立健全债务风险防范长效机制,切实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五是进一步深化财政管理创新。聚焦重点领域,加快推进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并结合编制2019年预算,进一步优化预算管理系统功能;研究制定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屋资产管理办法、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公物仓”管理制度;着力加强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支出效能管理,认真落实《上海市第三方机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质量评估办法》,积极开展项目支出绩效管理综合评价试点,健全完善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机制;将市级主管部门重点支出项目绩效自评价报告的摘要汇总情况和财政组织的部分重点支出项目绩效的评价报告作为本市2017年市级决算的参阅材料提交市人大,并在会后向社会公开。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人大常委会始终高度重视财税改革发展工作,有力地促进了上海的现代财政制度建设。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上海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诚恳接受人大和政协的指导监督,扎实做好各项财政预算工作,为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确保实现全年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为上海加快推进“五个中心”、卓越的全球城市和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