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05年决算情况(摘要) 2005-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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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龚学平在市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上指出,政府各部门要切实转变职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必须严格遵守财政、财务的相关法律法规,强化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实现对财政资金运行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监控,保证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市财政局局长葛爱玲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作了上海市2005年市本级决算的报告。《报告》指出,上海市2005年决算已正式编成。2005年,全市收入总计为1682.3亿元,支出总计为1678.6亿元,收入与支出相抵,当年结余3.7亿元。市本级收入总计为544.1亿元,支出总计为543.7亿元,收入与支出相抵,当年结余0.4亿元。《报告》提出,本市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定不移、持之以恒地贯彻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确保政府公共保障财力合理配置,确保科教兴市主战略、社会主义新郊区新农村建设等经济社会发展重点有效实施,确保实现各级财政收支平衡,确保全面圆满完成2006年预算任务。
  龚学平强调,要严格执行新修改的审计法,加大预算执行的审计监督力度。同时,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必须严格按照中央的规定,加强对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养老基金、失业基金等社保基金的监管和审计,及时纠正运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这些基金的安全和规范运作。审计部门应及时向常委会报告审计情况,市人大有关委员会、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应加强日常的监督检查,督促政府相关部门切实担负起监管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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