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2012年市本级决算及201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5-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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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25日在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上海市财政局局长宋依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关于上海市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现在,上海市2012年决算已经汇编完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本市2012年市本级决算报告和市本级决算草案,请予审查。

  2012年,在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共上海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区县、各部门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和“五个更加注重”,攻坚克难、稳中求进,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在此基础上,财政改革和发展取得新进展,全市和市本级的决算情况较好。

  一、2012年公共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汇总市本级和区县决算,2012年,全市地方公共财政收入3743.7亿元,完成预算的101%,比2011年(下同)增长9.2%。加上中央财政与本市结算净收入430.6亿元,中央财政专款上年结转收入、调入资金、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动用历年结余等106.1亿元,以及经国家批准本市试点自行组织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收入89亿元,减去调出资金25.9亿元,全市地方公共财政收入总计4343.5亿元。全市地方公共财政支出418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3.4%,增长6.9%。加上地方政府债券还本76亿元、中央财政专款结转下年支出46.6亿元、部分区县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4亿元,全市地方公共财政支出总计4322亿元。全市地方公共财政收支相抵,当年结余21.5亿元。

  2012年,市本级公共财政收入1831.6亿元,完成预算的100.3%,增长9.3%。加上中央财政与本市结算净收入430.6亿元、中央财政专款上年结转收入52.1亿元、接受其他地区援助收入0.1亿元、调入资金28.3亿元,以及经国家批准本市试点自行组织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收入89亿元,减去市对区县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696.8亿元,调出资金13.9亿元,市本级公共财政收入总计1721亿元。与向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比较,市本级公共财政收入增加15.5亿元,主要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中央与本市两级财政最终结算后,中央财政税收返还及专项补助收入增加、上解中央财政支出减少所致。市本级公共财政支出1524.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4.9%,增长1.1%。加上地方政府债券还本76亿元、转贷区县地方政府债券支出60亿元、中央财政专款结转下年支出46.6亿元,市本级公共财政支出总计1707.4亿元。与向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比较,市本级公共财政支出增加1.9亿元,主要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中央与本市两级财政最终结算后,中央专款结转下年支出数增加1.9亿元所致。市本级公共财政收支相抵,当年结余13.6亿元。需要说明的是,市本级调入资金28.3亿元,主要是按照《财政部关于将按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审计整改意见,对有关公共财政收入进行清理后缴入国库;市本级调出资金13.9亿元,主要是按照2011年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联合出台的《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将按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公共财政收入一定比例提取的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一)市本级公共财政收入决算情况

  市本级公共财政收入各主要科目的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1.增值税269.8亿元,完成预算的84.8%,主要是受本市经济增长放缓、工业企业效益下降等因素影响,增值税增长低于年初预期。

  2.营业税441.3亿元,完成预算的105.6%,主要是银行等金融业收入增长较快,相应带动营业税收入高于年初预期。

  3.企业所得税481.9亿元,完成预算的97.9%,主要是受外部经济环境等因素影响,本市工业企业效益下降,企业所得税增长低于年初预期。

  4.个人所得税163.5亿元,完成预算的97.3%,主要是受国家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本市存量房交易量下降等因素影响,个人所得税增长低于年初预期。

  5.城市维护建设税86.7亿元,完成预算的98.5%,主要是部分企业适用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下调,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相应减少。

  6.房产税24.6亿元,完成预算的109.3%,主要是本市部分企业生产经营性用房有所增加,以及本市加强房产税征管等,带动房产税增长高于年初预期。

  7.城镇土地使用税16.7亿元,完成预算的104.4%,主要是部分企业生产经营性用地有所增加,以及本市加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管等,带动城镇土地使用税增长高于年初预期。

  8.耕地占用税6.3亿元,完成预算的81.8%,主要是受房地产市场调控和本市经济增长放缓等因素影响,郊区土地供应量有所减少,使得耕地占用税收入增长低于年初预期。

  9.契税29.2亿元,完成预算的86.9%,主要是受房地产市场调控等因素影响,本市土地出让和房产交易量有所下降,使得契税收入增长低于年初预期。

  10.其他各税60.9亿元其他各税主要包括印花税(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车船税、土地增值税。,完成预算的116%,主要是本市加强对房地产项目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和征管,一次性增加土地增值税收入较多。

  11.非税收入250.7亿元非税收入主要包括专项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企业计划亏损补贴)、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以及罚没收入和国库存款利息收入等。,完成预算的119%,主要是本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原按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等非税收入历年结余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一次性收入增加较多。

  需要说明的是,2012年市本级公共财政收入比预算超收4.6亿元,主要来自专项收入(其中:教育费附加收入超收1.9亿元,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收入超收2.7亿元)。按照国家有关专款专用的规定,市本级超收收入安排使用情况为:一是增加安排教育费附加专项支出1.9亿元;二是增加安排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专项支出2.7亿元。

  (二)市本级公共财政支出决算情况

  2012年,市本级公共财政支出的预算安排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的原则,着力突出“三个聚焦”(即:聚焦“稳增长、转方式、调结构”,聚焦以民生改善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聚焦城乡一体化可持续发展),市本级公共财政“三个聚焦”支出合计1249.2亿元,占市本级公共财政支出的81.9%。

  市本级公共财政支出各主要科目的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201亿元,完成预算的100.1%。

  2.科学技术支出131.2亿元,完成预算的107.2%,主要是中央财政增加拨付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补助资金。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0.6亿元,完成预算的106.6%,主要是中央财政增加拨付文化产业发展等专项补助资金,以及本市新增安排设立体育发展专项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2.4亿元,完成预算的100.5%。

  5.医疗卫生支出63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6.节能环保支出32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7.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5.9亿元,完成预算的108.9%,主要是中央财政增加拨付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

  8.农林水事务支出120.7亿元,完成预算的144.9%,主要是本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原按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历年结余一次性纳入预算管理,并按专款专用要求相应增加安排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支出,以及中央财政增加拨付农机购置、农业生产保险和农资综合补贴专项补助资金等。

  9.交通运输支出66.3亿元,完成预算的107.8%,主要是中央财政增加拨付成品油价格改革、公交和出租车行业专项补助资金。

  1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54.5亿元,完成预算的104%,主要是中央财政增加拨付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等专项资金。

  1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24.9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12.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10.5亿元,完成预算的132.9%,主要是本市增加安排优化金融发展环境、促进金融机构和金融人才集聚发展等方面的财政专项资金支出。

  13.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3.9亿元,完成预算的121.9%,主要是中央财政增加拨付国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查和海域使用金等专项补助资金。

  14.住房保障支出35.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4.7%,主要是增加安排大型居住社区外围市政配套设施建设补助支出和增加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投入。

  15.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支出11.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16.援助其他地区支出25.4亿元,完成预算的103.7%,主要是增加安排对口支援青海省藏区专项资金。

  17.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支出364.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4.9%,主要是增加安排市级政府性债务偿债准备金。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7亿元,完成预算的98.9%,主要是各部门严格控制并进一步压缩部门一般性支出。

  19.公共安全支出71.6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20.国债还本付息支出9亿元,完成预算的138.5%,主要是按规定将部分国债转贷付息支出由“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支出”转列至本科目。

  21.其他支出11.5亿元,完成预算的104.5%,主要是对外省市结算支出按规定据实结算。

  汇总2012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等用当年财政拨款开支的因公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合计9.59亿元,比预算数减少0.91亿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79亿元,减少0.18亿元;车辆购置及运行费4.77亿元,减少0.48亿元;公务接待费3.03亿元,减少0.25亿元。2012年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主要是各部门切实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厉行节约的要求,压缩“三公经费”,减少了相关支出等。

  汇总2012年市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维持机关运行开支的行政经费,合计100.6亿元。

  (三)市对区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决算情况

  2012年,市对区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696.8亿元,完成预算的104.4%。其中:市对区县税收返还361.1亿元,完成预算的108%;市对区县转移支付335.7亿元,完成预算的100.8%(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317.3亿元,所占比重达到94.5%;专项转移支付18.4亿元,所占比重达到5.5%)。对教育项目的转移支付比上年增长25%;市对郊区、人口导入区的转移支付达到261.8亿元,占市对区县转移支付总量的78%。

  二、2012年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2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1290.6亿元,完成预算的85.7%。加上中央财政对本市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14.8亿元、动用历年结余和调入资金等161.7亿元,收入总计1467.1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1371.7亿元,完成预算的86.5%。全市政府性基金收支相抵,当年结余95.4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647.8亿元,完成预算的127.8%。加上中央财政对本市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14.8亿元、动用历年结余和调入资金65.8亿元,减去市对区县政府性基金补助支出88.7亿元,收入总计639.7亿元。与向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比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增加0.3亿元,主要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中央与本市两级财政最终结算后,中央财政对本市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增加0.3亿元所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602亿元,完成预算的123.7%。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相抵,当年结余37.7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按国家规定专款专用,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

  (一)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情况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各主要科目的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1.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13.5亿元,完成预算的117.4%,主要是本市娱乐和广告行业经营收入增长,相应征收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高于年初预期。

  2.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18.8亿元,完成预算的98.9%,主要是继续实施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减少,相应征收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低于年初预期。

  3.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24.8亿元,完成预算的95.4%,主要是本市工业用电量同比下降,相应征收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低于年初预期。

  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65亿元,完成预算的135.6%,主要是上海世博园区、虹桥商务区主功能区等特定区域国有土地出让收入的缴库级次,从原来的缴入市、区两级国库调整为全部缴入市级国库,市本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高于年初预期。

  5.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7.1亿元,完成预算的136.5%,主要是市本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高于年初预期,带动按规定提取的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相应增加。

  6.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0.9亿元,完成预算的81.8%,主要是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面积低于年初预期,且主要集中在国有土地出让收益计提标准较低的郊区。

  7.彩票公益金收入6.1亿元,完成预算的101.7%,主要是福利彩票发行收入高于年初预期,带动按规定提取的彩票公益金收入相应增加。

  8.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9.6亿元,完成预算的126.5%,主要是区县按规定上缴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高于年初预期。

  9.车辆通行费收入4.6亿元,完成预算的64.8%,主要是2012年本市取消征收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后,退还多缴纳的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车辆通行费收入低于年初预期。

  10.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11.8亿元,完成预算的181.5%,主要是本市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缴管理,以及本市社会平均工资增长率高于年初预期,按职工工资总额1.6%标准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相应增加。

  11.地方教育附加收入70.9亿元,完成预算的116.2%,主要是本市营业税等流转税收入高于年初预期,按流转税税额2%带征的地方教育附加收入相应增加。

  12.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入0.5亿元,完成预算的71.4%,主要是车辆通行费收入低于年初预期,按规定计提的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入相应减少。

  13.港口建设费收入3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14.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1.2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各主要科目的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1.文化事业建设费支出12亿元,完成预算的101.7%,主要是增加安排大型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等经费支出。

  2.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支出11.6亿元,完成预算的38.7%,主要是土地整治项目建设进度慢于年初预期,按项目实施进度拨付的支出相应减少。

  3.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支出19.2亿元,完成预算的83.8%,主要是部分项目建设进度慢于年初预期,按项目实施进度拨付的支出相应减少。

  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470.3亿元,完成预算的137%,主要是增加安排中心城区重点旧改地块、虹桥商务区主功能区等土地储备支出。

  5.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5.7亿元,完成预算的109.6%,主要是增加安排国际旅游度假区土地储备支出。

  6.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0.5亿元,完成预算的45.5%,主要是土地整治项目建设进度慢于年初预期,按项目实施进度拨付的支出相应减少。

  7.彩票公益金支出6亿元,完成预算的90.9%,主要是部分养老机构设施改造等项目建设进度慢于年初预期,按项目实施进度拨付的支出相应减少。

  8.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17.3亿元,完成预算的108.1%,主要是增加安排轨道交通建设支出。

  9.车辆通行费支出8.6亿元,完成预算的104.9%,主要是新增安排崇启通道高速公路养护运营经费支出。

  10.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2.7亿元,完成预算的96.4%,主要是据实拨付的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的奖励经费低于年初预期。

  11.地方教育附加支出13.3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12.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支出10亿元,完成预算的86.2%,主要是部分防汛应急度汛项目的实际支出低于年初预期。

  13.港口建设费支出1.9亿元,完成预算的63.3%,主要是外高桥和罗泾支航道疏浚等工程项目慢于年初预期,按项目实施进度据实拨付的支出相应减少。

  14.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22.9亿元,完成预算的208.2%,主要是中央财政增加拨付民航发展基金等政府性基金。

  三、2012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

  2012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81.06亿元,加上上年结转的0.27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合计81.33亿元,完成预算的99.97%。其中:应交利润收入25.48亿元,完成预算的99.95%;国有股利、股息收入11.58亿元,完成预算的99.94%;国有产权转让收入44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81.25亿元,完成预算的99.87%。其中:用于对重点产业的资本性支出78.10亿元,完成预算的99.99%;用于解决国有企业改革的历史遗留问题等费用性支出2.84亿元,完成预算的97.81%;用于国资监管等其他支出0.31亿元,完成预算的90.69%。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相抵,当年结余0.08亿元,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

  四、2012年预算执行效果

  总的来看,2012年全市和市本级财政运行情况较好,积极的财政政策得到全面有效落实,财政改革和预算管理创新进一步深化,财政在全市“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作出了新的贡献。一是“营改增”试点取得好于预期的改革先发效应。成功实现本市“1+6”行业试点企业新老税制的顺利转换,从制度上突破制约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税制瓶颈,基本解决了试点行业企业货物与劳务税制不统一和营业税的重复征税问题,结构性减税的政策效应充分体现(2012年,全市共有15.9万户企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本市区域内的试点企业和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实行“营改增”试点减税约166亿元),税制环境进一步优化,现代服务业加速集聚发展(2012年,全市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首次达到60%;新增跨国公司地区总部50家、投资性公司25家、外资研发中心17家;服务贸易出口总额达515.3亿美元,占全国的比重超过1/4)。二是财政政策的综合调控功能和作用进一步增强。本市在认真贯彻实施国家积极财政政策的同时,以扩大内需、优化结构、完善环境和防范风险等为重点,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等政策措施缓解中小微企业“担保难、融资难”问题,先行先试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着力推进财政科技投入机制改革,全市经济在加快转型中实现了持续平稳健康发展(2012年,上海全市生产总值首次超过2万亿元,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突破1万亿元),在摆脱传统发展模式束缚、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方面迈出了实质性步伐。三是公共财政的民生投入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财政政策和财力保障重点聚焦支持教育、社保、就业、医疗、住房、交通、文化和城市公共安全等基本公共服务和重要民生项目,体现以人为本的公共财政支出体系进一步完善。特别是,以“三个统筹”为核心内容的财政基础教育投入机制改革稳步推进,中心城区与郊区县的生均经费差距缩小11.2个百分点;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城镇和农村低保标准分别提高12.9%和19.4%,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本市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取得了新进展。四是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试编工作继续深化推进,政府预算体系框架基本形成;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和公务卡改革拓展到市级和区县所有预算单位;本市市级政府2011年度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试编工作顺利完成;镇(乡)财政性资金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加强;64家市级部门的部门决算、61家市级部门的“三公经费”决算和35个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市与区县两级财政的信息公开机制进一步完善。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本市预算执行中反映出的一些问题:一是受经济下行压力的影响,全年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增幅比上年有所回落,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难度不断加大;二是城乡之间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仍然存在一定的差异,对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财政保障力度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财政政策的创新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财政在促进稳增长和转型发展中的功能作用有待进一步拓展和发挥;四是预算支出特别是项目支出的标准体系还需健全,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审计情况也表明,2012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等方面也存在一些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市人大的有关决议要求和审计意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整改。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今年以来,本市各级财政部门紧紧围绕“五个着力”和年初市人代会通过的2013年预算任务,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各项重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财政运行的协调性和可持续性进一步提高,有力地支持和促进了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一是着力优化有利于加快转型发展的财税环境。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结合深化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在认真总结综合保税区试点经验和学习借鉴国际惯例的基础上,从促进投资和扩大贸易等方面入手,及时研究提出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功能定位相适应、比较系统的税收政策建议,努力培育和形成开放型经济新优势;基本完成2012年度本市“1+6”行业企业“营改增”试点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的清算审核工作,并及时兑现落实资金,有效平衡试点企业税负;深化推进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支持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示范项目和现代商贸服务示范功能区加快建设。二是着力加大对“转方式、调结构”的财政支持力度。结合实施国家积极的财政政策,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双特”决策,及时设立新一轮临港地区专项发展资金,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支持和促进临港地区的开发、建设和发展;及时修订完善《上海市国家级重要科研设施和基地建设配套支持办法》、《上海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评估与奖励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大对科技自主创新项目的聚焦支持力度;足额安排落实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和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三是着力完善公共财政民生保障长效机制。本着“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及时安排落实各类应急和家禽养殖户补贴资金,切实加强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的防控经费保障;根据不同情况和特点,超前考虑和优先安排市政府确定的2013年十大类26个实事项目经费预算;合理调整提高本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健全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机制,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社和示范社加快发展;支持食品安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推进建立有奖举报制度;支持“电子警察”建设,加快推进建立完善的公共安全体系;加大节能环保支持力度,积极推进绿色、循环和低碳发展。四是着力深化推进财政预算制度改革。制定和实施《上海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试行办法》,进一步完善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制定和实施《关于上海市市级公立医院实施综合预算管理制度的试行意见》、《上海市市级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委派管理试行办法》和《关于完善区县公立医疗机构政府投入机制的实施意见》,加快构建与本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配套的财政预算管理制度体系;重点选择部分有代表性的预算单位开展财政综合监督改革试点,启动对非税收入政策执行和33个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并积极探索实施部门综合评价试点;全面实施《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深化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改革。五是着力提高财政运行透明度。及时编制和公布《上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2013年版)》;选择部分市场价格变动较为频繁的电子类产品,公开第三方评估价格作为“市场平均参考价”,切实完善对政府采购电子集市产品的价格监督;在及时公开96家市级部门的部门预算、93家市级部门的“三公经费”预算和67项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的同时,进一步统一规范各区县财政信息公开的范围和重点。

  下半年,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的有关决议、审查意见以及本次会议提出的要求,紧紧围绕“稳中求进、稳中求好、稳中求优”,统筹兼顾、聚焦突破,重点做好以下五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推进上海“四个中心”建设。按照国务院的批复精神和要求,拟订和实施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相配套的本市税收政策执行管理具体办法,切实加强政策宣传和业务辅导,确保自贸区政策及时落地,充分发挥先行先试的改革先发效应;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有关促进金融机构和金融人才集聚发展的财政政策;重点聚焦支持现代航运服务平台建设,促进各类功能性航运机构特别是全球性航运机构来沪集聚发展;将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等纳入“营改增”试点,深化开展邮电通信业择机纳入试点范围的预案研究,充分发挥税制改革的联动放大效应;进一步扩大服务类项目的政府采购范围,并将本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的使用范围拓展到科技服务等新兴服务业;鼓励和支持国际跨国公司在沪设立亚太地区总部、业务部门全球总部等高能级的总部机构。二是进一步加大对稳增长和创新转型的聚焦支持力度。在加快推进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同时,制定和实施市级科技重大专项实施方案和科技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市级财政科技投入管理平台的功能和应用,重点聚焦国家级科技创新园区、重大项目和重点专项工程,进一步加大对产学研合作等技术创新活动的财政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企业通过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来改造和提升现有产业,切实增强上海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在有效提高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容忍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创新服务体系建设的财政支持力度;着力支持完善外贸出口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出口自主品牌和国际营销网络建设,进一步扩大外贸出口特别是服务贸易出口;以加强商贸流通体系建设、规范市场秩序、完善信用体系等为重点,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有效扩大和提升消费需求。三是进一步支持和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和要求,加大财力统筹保障力度,全力支持和促进事关城乡一体化的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围绕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市级其他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改革,积极支持探索“新农合”的市级统筹,支持普陀、闸北、虹口区试点实施大学生社区服务计划;结合实施本市将要出台的《上海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和落实郊区差别化管理机制的要求,拟订和实施2013年度市对区县财政转移支付方案;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本市加强农村综合帮扶工作的若干意见》,着力加大对郊区经济相对薄弱地区的财政支持力度;切实强化财税政策支持,重点推进中心城区二级旧里以下房屋和郊区城镇棚户简屋改造;继续做好地方政府债券的区县转贷工作,重点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普通公路等重大公益性项目建设;建立健全稳定的政府性债务偿债机制,实施市对区县政府性债务的风险预警提示制度。四是进一步健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绩效评价和信息公开“五位一体”的预算管理机制。结合启动编制2014年预算,研究建立财政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用定额标准,大力推进实施项目支出特别是重大项目支出预算的事前评审制度,选择部分实施周期较长、使用资金总量较大的财政重点支出项目深化开展中期预算管理机制改革试点;将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改革和公务卡制度改革推广覆盖至全市所有镇(乡)预算单位,并制定和实施镇(乡)财政资金监督和绩效评价管理制度;在继续试编市级政府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同时,推进宝山、嘉定两区先行试点;在及时公开有关财政决算信息、2012年本市财政教育经费投入使用情况的同时,着力完善统筹推进机制,进一步增强市与区县财政信息公开的联动性和区县之间的协调性;认真做好将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本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报送市人大审议,以及细化编报市本级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的各项准备工作,不断提高预算编制、执行的完整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五是进一步加强财政收支的规范化、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税种财政收入和政府非税收入的动态跟踪,进一步提高财政收入增长的稳定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结合推进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和国库现金管理改革试点,进一步增强财政的筹资理财功能,完善国库资金的保值增值机制。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各项要求,着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控制修建装修办公楼等楼堂馆所;深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改革试点,扩大“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审计评估、信息公开”预算管理办法的覆盖面;制定和实施《上海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办法》,建立协议供货产品价格定期更新和价格举报机制;修订完善《上海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扩大重点项目的绩效评价资金规模,全年预算主管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的财政资金总量不低于本部门项目支出的10%,切实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真正把钱用在“刀刃”上,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201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落实市第十次党代会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财政改革和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繁重。我们将在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共上海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诚恳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锐意进取、克难奋进,扎实推进各项财政工作,确保圆满完成2013年预算任务,为上海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作出新贡献!

  附件:《2012年本市财政教育经费投入使用情况》

  附件

  2012年本市财政教育经费投入使用情况

  2012年,本市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意见》(国发〔2011〕22号)的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经费的投入力度,着力支持和促进教育优先发展。

  一、2012年全市财政教育经费投入使用情况

  2012年,全市财政教育投入724.1亿元。其中:由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教育支出为649亿元(市级201亿元,区县级448亿元),按财政部考核口径计算,占全市地方公共财政支出的15.3%,达到国家下达本市财政教育支出占地方公共财政支出15%的比例目标要求。由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教育支出为75.1亿元,其中:由地方教育附加安排的教育支出为64.8亿元(市级13.3亿元,区县级51.5亿元);由国有土地出让收益计提教育资金安排的教育支出为10.3亿元(市级6亿元,区县级4.3亿元)。

  二、2012年市级财政教育经费投入使用情况

  (一)2012年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教育支出201亿元。主要由市教委和其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安排使用,具体如下:

  1.由市教委安排使用的财政教育支出165.5亿元。包括:市教委系统所属学校及事业单位部门预算71.7亿元,实施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专项资金30亿元,教育费附加支出28亿元,“985工程”地方配套资金12.8亿元,化解地方公办高校历史遗留债务8.8亿元,在沪部属高校共建经费9.46亿元,老年教育均衡布局项目经费1.04亿元,上海科技大学启动经费0.2亿元,国家奖助学金、教师培训、职业教育示范校建设等中央专款支出3.5亿元。

  2.由其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安排使用的财政教育支出21.1亿元。主要用于行业所属学校经费支出。

  3.教育设施的基本建设等其他教育经费支出14.4亿元。

  (二)2012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教育支出19.3亿元。包括由2012年市级地方教育附加和市级财政从国有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教育资金安排的支出。

  1.市级地方教育附加支出13.3亿元。其中:用于鼓励企业开展职工职业培训补贴1.08亿元;扶持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和公共实训等社会培训机构建设支出3.1亿元;用于地方高等教育发展支出9.15亿元。

  2.市级财政从国有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教育资金安排的支出6亿元。全部用于补助人口集聚区、大型居住社区和财力相对困难区县的教育设施建设。

  三、2012年本市财政教育经费投入使用信息公开情况

  市财政部门负责公开市级财政教育经费安排使用的汇总情况;市有关财政教育经费使用部门和单位负责公开本部门、本单位财政教育经费分配、使用的具体情况。

  区县财政部门负责做好本级财政教育经费投入和市级财政教育转移支付分配使用的信息公开工作;区县有关财政教育经费使用部门和单位负责公开本部门、本单位财政教育经费分配、使用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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