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现场检查和审核,上海新亚药业闵行有限公司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现予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18年11月21日至2018年12月4日。
监督电话:021-50121858;传真:021-50121866
地址:上海市蔡伦路781号;邮编:201203
邮箱:ypspbgs@smda.gov.cn
特此公示。
附:药品GMP认证审查目录(第243号)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九日
药品GMP认证审查目录(第243号)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企业名称 | 认证范围 | 现场检查时间 | 检查员 |
| 1 | AJ180473 | 上海新亚药业闵行有限公司 | 片剂(头孢菌素类)、硬胶囊剂(头孢菌素类) | 2018年9月18日-9月21日 | 朱佳娴邹任贤徐陈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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