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GMP认证审查公示(第2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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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现场检查和审核,上海新亚药业闵行有限公司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现予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18年11月21日至2018年12月4日。

  监督电话:021-50121858;传真:021-50121866

  地址:上海市蔡伦路781号;邮编:201203

  邮箱:ypspbgs@smda.gov.cn

  特此公示。

  附:药品GMP认证审查目录(第243号)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九日

药品GMP认证审查目录(第243号)

序号 受理编号 企业名称 认证范围 现场检查时间 检查员
1 AJ180473 上海新亚药业闵行有限公司 片剂(头孢菌素类)、硬胶囊剂(头孢菌素类) 2018年9月18日-9月21日 朱佳娴邹任贤徐陈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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