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府办发〔2019〕11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上海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方案(2018-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5月10日
上海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方案(2018-2020年)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8〕91号),加快推进本市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努力打造生态友好、清洁低碳、集约高效的绿色交通运输体系,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宜水则水、宜陆则陆”的原则,深化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聚焦公转铁、水水中转、海铁联运、城市配送,着力加快运输结构调整,打造绿色交通运输体系,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本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持续健康发展,为推动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打好基础。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运输结构调整取得突破性进展,上海港口铁路集疏运量有明显增加。与2017年相比,2020年上海铁路货运量增加30万吨、增长6%;商品车铁路发送量达50万台,较2017年增加21.5万台。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洋山深水港区水水中转业务比例力争达到50%,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年均增长20%以上,洋山集装箱江海直达比例力争达到20%。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铁路运输能力
1.加快铁路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考虑铁路规划和港口的有效衔接及功能匹配。到2020年底,沪通铁路南通至安亭段基本建成,加快建设太仓至四团段。结合太仓至四团段工程,加快推进外高桥港区铁路装卸场站及配套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资源局、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上港集团、申铁公司、相关区政府)
2.深化铁路运输挖潜提效。加强精细化调度组织,提高运输效率,压缩运输时限,实现运输服务的准时制、快捷化、差异化。积极推进与物流企业融合发展,积极开行如集装箱、冷链、商品车等有特色的多式联运专列。(责任单位: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市商务委(市口岸办)、市交通委)
3.提升铁路货运服务水平。深化铁路货运价格市场化改革,构建符合铁路行业特征的市场化定价机制,综合实施运价策略,不断提高运价决策水平和实施效果。规范收费行为,降低物流成本,切实提高铁路运输市场竞争力。近期,针对洋山港铁水联运,加强协调,推进芦潮港与洋山港港站一体化管理,降低铁水联运“最后一公里”成本,提升市场竞争力。加强与重点产业园区和港口的对接,定期开展上门服务,掌握客户需求,对“公转铁”运输需求较大的企业,加强协调,按照“一企一策”原则,开发定制化产品,支持企业进行运输结构调整,实现路企共赢。(责任单位: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上港集团)
(二)完善水路运输系统
1.完善内河水运网络。提升长江口航道通航能力,深化长江口北槽深水航道通航研究,继续完善大型船舶超宽交会措施。2019年,完成长江口南槽航道治理一期工程工可编制和初步设计,启动工程建设;2020年,基本完成建设。有序推进长三角高等级航道整治工作。持续推进大芦线航道二期、赵家沟东段航道、平申线航道(上海段)、长湖申线航道(上海段)等多项整治工程,推进大治河西枢纽新建二线船闸工程。(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长江口航道局)
2.大力发展江海直达和江海联运。基本形成长江和长三角地区至洋山深水港区江海直达运输系统。完善小洋山北侧支线码头的配套设施。强化长三角区域港航协同发展机制,落实浙沪两地合作备忘录,加快推进小洋山北侧岸线联动开发,建设专用支线码头或泊位。2019年,与浙江方面达成小洋山北侧开发协议,争取启动支线码头建设;2020年,推进支线码头建设。重点支持武汉至洋山、长三角水网至洋山代表船型研发。2020年底前,推进江海直达船型相关建造规范出台,积极推动集装箱江海直达标准船型建造应用。(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上港集团、中国船级社)
(三)加强公路货运治理
1.加强道路货运车辆超载超限治理。加强货物装载源头监管,督促大宗货物生产、仓储企业和物流园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止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上路。定期开展超限超载车辆路面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加强对严重超限超载车辆的查处,积极开展流动联合执法,统一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制定治超联合执法工作方案,形成交通、公安联动执法的良好局面。研究高速公路收费站称重检测的技术方案。开展非现场治超执法系统工程,完善运行13处、38条车道的治超动态不停车检测系统,研究货车车道渠化、电子抓拍等科技手段的应用,启动非现场处罚手段,研究出台治超非现场执法布点建设方案,逐步推动治超信息系统功能升级与系统改造。加强执法单位的数据对接,推进各执法单位在信息领域的合作,加强与苏浙皖三省的数据交换,推进跨区域超限案件协查、“一超四罚”车辆信息传递等功能建设。推进长三角区域高污染机动车环保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强化长三角区域内高污染车联防联治。(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
2.大力推进货运车型标准化。根据交通运输部要求稳步开展道路货运行业细分领域非标或非法改装车辆的治理。推进不合规货运车辆退出,建立不合规车辆黑名单数据库制度,完善货运车辆退出机制。加强多部门联动,加快研究制定货车车型标准化范围,协同推进货运车型标准化工作。依法保障符合国家标准、具备合法证明的车辆办理登记上路行驶。(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公安局)
(四)推进多式联运发展
1.加快联运枢纽建设,推动联运装备标准化。打造由五大重点物流园区(外高桥、深水港、浦东空港、西北、西南)、四类专业物流基地(制造业、农产品、快递、公路货运)为核心架构的“5+4”空间布局。推动多式联运设施与装备技术标准化,鼓励开展物流一体化运输,推广托盘、集装箱、集装袋等周转联运设备标准化与循环共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口岸办)、市交通委、相关区政府、上港集团、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中铁集上海分公司)
2.加快发展集装箱铁水联运。由港铁等多方共同成立合资公司经营铁水联运业务。开行覆盖纵深经济腹地的铁水联运五定班列,开设上海-沪宁沿线等短线,上海-合肥线等中线,以及上海-成都线等长线。打通海铁信息系统,设立海铁联运信息服务平台。(责任单位:上港集团、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中铁集上海分公司、中远海运集团、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
3.深入实施多式联运示范工程。推进落实“安吉物流沿江沿海经济带商品车滚装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实施方案,依托沿江、沿海2条综合运输大通道,打造6条(2条外贸、4条内贸)精品示范线路,开展全场景无人化整车仓储运作,融合汽车零部件、城市配送等多种物流业态的多式联运模式,打造多式联运综合物流服务平台,建成全流程数字化多式联运的行业标杆。(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示范工程相关企业)
(五)推动城市绿色配送
1.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工程。支持邮政快递企业、城市配送企业、道路货运企业创新统一配送、集中配送、共同配送等集约化运输组织模式,积极开展网络化运输、带板运输、托盘社会化循环共用等高效组织和运营模式的试点项目,并适时推广。进一步深化无车承运人和甩挂运输工作。加强多部门协同,推动完善末端配送设施布局顶层设计。加强对装卸停靠需求的排摸,挖掘路内外停车存量资源,多措并举缓解“停靠难、装卸难”问题;推动企业精简装卸货流程、调整配送时段、线路,优化装卸点选址。(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商务委(市口岸办)、市公安局、相关区政府)
2.加大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推广应用力度。到2019年7月1日,提前实施新车国Ⅵ排放标准。到2020年,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邮政和轻型物流配送车辆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的比例达到80%;新能源货车推广规模超过1.5万辆;在铁路货场、机场、港口,更新和新增作业车辆中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占比达到80%;充电桩总量不低于21万个,公共、专用充电基础设施不少于7万个,外环以内及新能源重点发展地区充电设施服务半径小于1公里;集装箱车辆LNG使用比例达到10%。新增轻型货车额度仅对纯电动、氢燃料电池等新能源汽车发放,中心城区货运车通行证发放向新能源汽车倾斜。(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委(市口岸办)、市经济信息化委、各区政府)
(六)加强信息资源整合
1.提升联运信息化水平。加快研究建立规范的多式联运统计制度,推进多式联运信息交换共享,提高业务协同和服务效能。探索联运业务“一单制”,尽快实现各部门间数据的高效交换和信息共享,打造上海港“一站式”专业化的多式联运服务平台,并推动与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研究推进货物港口提单、铁路运单、装卸车船等铁水联运信息交换共享。到2020年底前,建立以业务为支撑、以服务为导向的具有创新示范效应的多式联运信息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商务委(市口岸办)、上港集团、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中铁集上海分公司)
2.加强运输结构调整信息报送和监测分析。结合本市实际,研究建立符合本市特点的运输结构调整指标体系。建立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运行动态、多式联运发展状态、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等信息运行监测和报送机制。2019年起,按季度形成《上海市运输结构调整工作监测分析表》。(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各相关责任单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策支持
积极落实财政支持政策,研究制定专项扶持政策。继续加大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专项资金等政府资金的支持力度。研究出台推进集装箱铁水联运发展的扶持政策。研究制定机场、港口非道路移动机械推广应用新能源、清洁能源装备扶持政策。(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二)加强监督考核
强化督导考评。建立统计制度和评估体系,定期开展跟踪分析并发布评估结果,加强对各项目承担单位履责情况的监督;定期开展针对铁路、港口等企业的督导考核,确保责任落实。(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各相关责任单位)
(三)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加强多部门协同联动,共同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加强各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完善多部门协同推进机制,持续推进本市运输结构调整工作。(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各相关责任单位)
加强政策宣传,营造浓厚工作舆论氛围。制定宣传报道计划,报道本市运输结构调整工作进展,宣传和推广相关成果、产品应用案例等,通过新闻媒体、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多种渠道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各界知晓度。(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各相关责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