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加强本市户外招牌综合管理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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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绿化市容局,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7月2日市政府专题会议市领导关于加强本市户外招牌管理的指示精神,结合推进城市管理精细化和做好“双迎”市容环境保障工作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本市户外招牌综合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设计引导,提高设置品质

  各区、各相关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按照重点景观区域(道路)、一般区域(道路),先重点后一般,根据区域市容环境、建筑特点等,从招牌设置位置、体量、色彩、安全要求等方面编制户外招牌设计导则,通过设计导则指导招牌设置。编制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商家的积极性,并多渠道听取商家、专业人士、社会组织意见,从源头上提升招牌设置品质。同时要继续推进户外招牌特色道路建设,加强典型引路。“双迎”市容保障外立面改造、“美丽街区”建设,要注重规划设计,避免出现以施工代替设计、简单统一、“千街一面”的粗放设置现象。

  二、强化设置监管,实现规范设置

  要依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户外招牌设置管理办法》和《上海市户外招牌设置技术规范》中的规范标准严格执行设置许可,加强准入监管和事中事后监管。对违规设置或未按批准要求设置的户外招牌,及时督促设置人进行整改,整改不落实的,移送城管执法部门依法查处,确保设施规范有序设置。

  三、强化主体责任,确保设施安全

  要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明确商家是户外招牌设施的设置主体,政府是监管主体。对于历史上曾由政府部门出面统一改造,设置主体责任尚未移交商家的户外招牌设施,各区、街镇应根据本地实际研究落实有效措施,确保设施在设计寿命有效期内且符合安全要求的前提下移交商家。要进一步明晰商家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通过两个责任的落实到位,确保户外招牌设施安全有序。

  四、持续推进整治,维护城市安全

  各区要从净化城市空间、保障城市公共安全角度出发,根据《本市户外招牌整治专项行动计划》(沪绿容〔2019〕133号)要求,重点开展对屋顶招牌、墙面大型外挑式招牌、一店多招、存在安全隐患招牌设施的整治,逐步解决存量违规招牌。

  五、落实拆后重建,确保市容整洁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招牌设施实施整治拆除后,要及时做好建筑立面修复工作,同时要督促商家依法依规规范设置户外招牌设施。为确保市容环境的整洁有序,对于部分小微企业或个体经营户,招牌拆除后因各种原因无力恢复重建的,各区、街镇应在充分听取商家意见的基础上,可邀请专业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设计,并在完备商家的设置主体责任手续前提下,可视情对招牌拆后重建设置给予适当必要的支持。

  六、强化队伍建设,提高管理能力

  鉴于景观管理条线力量薄弱、人员专业素质有待不断提高的现状,各区、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建立完善培训机制,进一步加强景观管理和相关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提高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管理能力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19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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