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府办〔2020〕67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本市政府网站测评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全面评估本市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水平,持续推动政府网站创新发展,市政府办公厅决定开展2020年度本市政府网站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提升政府网站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为主线,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巩固成果、明确方向,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测评范围
各区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三、测评内容
(一)国务院办公厅要求落实情况
考查各单位网站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要求情况,包括网站普查、网站工作年报、网站标识添加、IPv6改造等工作情况。其中,“国务院办公厅抽查情况”属于单项否决指标,各区、各部门所属各级各类政府网站如有在全国政府网站抽查中被国务院办公厅通报批评的,取消其本年度评优资格。
(二)网站建设管理情况
考查各单位网站日常建设、运行和管理情况,包括政务公开、办事服务、政民互动等栏目建设情况和系统安全、无障碍建设、网页规范、可见性优化等工作情况。
(三)内容保障情况
考查各单位网站对“中国上海”门户网站相关栏目内容的保障情况,包括信息报送、信箱反馈、栏目链接维护、社会监督员意见处理、在线访谈开展等工作情况。
(四)网站专项工作情况
考查各单位网站专项工作情况,包括集约化工作、IPv6改造、“一网通办”建设等。其中,“IPv6改造”指标属于单项否决指标,各区、各部门凡未按照要求完成网站IPv6改造工作的,取消本年度评优资格。
(五)用户满意度
考查用户使用政府网站的满意情况,包括网站检索是否便捷,信息更新是否及时,内容发布是否准确,办事服务是否实用,互动交流是否响应,页面设计是否友好,交互功能是否易用等情况。
四、测评方式
(一)专项评价
市大数据中心负责内容保障、集约化以及“一网通办”建设运维情况(与“一网通办”工作评估指标不重复测评)等的测评;市信访办负责领导信箱运行反馈情况的测评。
(二)社会评估
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政府网站建设情况、可见性、影响力等进行评估。
(三)公众评议
组织公众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对各单位网站进行满意度评价。
五、时间安排
(一)2020年12月—2021年1月,部署2020年度上海政府网站测评工作;开展政府网站测评,包括主管部门评价、第三方评估和公众评议。
(二)2021年1—2月,综合有关测评情况,形成测评结果,并主动向社会公开。
附件:2020年上海市政府网站测评表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