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日期:2021-01-05 发布日期:2021-01-26 沪府令〔2020〕42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
第42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上海市产权交易市场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20年12月21日市政府第10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 年12月29日起生效。
市长 龚正
2020年12月29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上海市产权交易市场管理办法》的决定
(2020年12月2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42号公布)
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2004年10月2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6号发布的《上海市产权交易市场管理办法》。
本决定自2020年12月29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