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中国上海”门户网站(www.shanghai.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和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全面落实《条例》和《规定》要求,着力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0年,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上海市人民政府公报》等平台主动公开规章1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43件,市政府其他文件93件,人事任免文件142件。准确发布市政府办公厅2020年度部门预算、2019年度部门决算信息,以及2020年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2019年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结果等财政信息。按规定及时发布市政府办公厅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集中发布市政府办公厅2019年度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集成公开并动态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等7项涉企事项清单和全市通办事项清单、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清单、证明事项清单等7项个人办事事项清单。
及时权威发布新冠肺炎防控信息,回应市民关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设立“一网通办”疫情防控专栏。截至12月31日,共发布各类权威信息201条。同时,面向市民开放“我要找茬”和“我要建议”反馈入口,充分发挥“12345”市民服务热线作用,做好疫情防控意见建议的采集、处理和反馈工作,先后收到421条防控建议,及时转送相关部门,并反馈处理结果。“上海发布”微博微信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直播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实况,及时回应民众关切,累计阅读量超过30亿次。
集中发布复产复工复学复市政策,推动政策落实到位。围绕《上海市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集中汇聚各类政策、解读及案例,并集成“企业复工人员网上登记”、“核酸和抗体检测结果查询”等17项便利化服务平台,帮助群众和企业更好地理解政策,落实政策。同时,利用“一网通办”市民主页、企业专属网页,精准推送相关信息,提供更加个性化、精准化、主动化、智能化服务内容。
全力做好国家重大战略任务推进落实的信息公开。发布《加快推进上海金融科技中心建设实施方案》《临港新片区创新型产业规划》《关于由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再集中行使一批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等事项的决定》《关于推动提高上海上市公司质量的若干措施》《关于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20年本)》《本市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若干措施》《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的若干措施》等一系列重要政策文件,并由市政府领导带头参加新闻发布会,对有关政策内容进行解读。
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化安排。市政府发布了《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沪府令35号),以及《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规则》等7个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配套文件,构建本市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全流程管理的制度体系。继续带头落实邀请利益相关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年内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企业负责人等5名代表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参与审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进一步展示了政府开门听意见作决策的决心。
多元化解读政策文件,发布解读形式更丰富。市政府办公厅对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政策文件等重要文件均开展解读,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及其微信公众号发布政策解读共123篇,其中H5动漫、图解图表等多元化解读96篇,扩大了政策文件的传播度和知晓度。围绕“一网通办”等重点热点领域,协调央媒和本市主要媒体开展深层次、全方位的解读和宣传,累计发布新闻报道650余篇。同时,市政府办公厅主要负责人及相关分管负责人带头参加新闻发布会,对“一网通办”建设重要举措进行解读和宣传,提升了本市“一网通办”的社会知晓度和实际使用率。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依申请办理工作更加规范。结合《规定》的修订,市政府办公厅及时修订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统一规范文书”,进一步优化依申请工作流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点的指导,做好当面申请的接待、咨询和服务,加强依申请办理过程中与申请人进行沟通交流,全面掌握申请人的诉求,有针对性地提高办理质量。做好涉及依申请办理的投诉和建议的调查核实工作,督促存在问题的单位做好整改工作,对答复合理合法、但群众不理解的,做好解释工作。
依申请办理平台更加完善高效。依托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对全市依申请进行全量全流程管理。进一步严格平台使用规范,明确要求各单位对通过线下渠道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在2个工作日内录入办理平台,确保全市依申请件“应登尽登”。依托“中国上海”门户,开放依申请办理件的办理状态查询、在线补正、撤销申请等功能,方便公众查询和使用。
2020年,市政府办公厅代表市政府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18件,申请数量较去年回落4.77%;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32件(含上年度结转申请72件,另有58件申请按照《条例》顺延到下年度答复),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269件,占32.3%;不予公开37件,占4.44% ;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395件,占47.5% ;不予处理131件,占15.7% ;其他处理0件。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4件,诉讼6件,均获维持,继续保持了省级政府零败诉的记录,维护了市政府依法行政、公开透明的良好形象。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继续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公文公开发布实施办法》,将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嵌入发文流程,并进一步将属性审查范围拓展至部分党政混合信息。2020年,经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审核的市政府公文250件,主动公开237件,主动公开率达94.8%,较去年上升4.6%。
加强组织和指导,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编制工作。2020年初,同步部署开展市、区、街镇三级全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梳理和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工作,到12月底,本市已初步完成市、区、街镇三级全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发布。
开展公文在线备案,运用信息化手段,规范重点政务信息管理。在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开设公文备案系统,以网站集约化建设为契机,推动“中国上海”门户网站与各行政机关门户网站及OA系统的数据对接,通过网站公开数据和各单位发文数量的对比,实现各机关公文主动公开率的客观统计,同时利用在线监测手段,实时监测各单位信息更新量、政策解读更新情况。
(四)平台建设方面
全市统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线工作全面完成。根据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文要求,以及修订后的《规定》,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于2020年3月在“中国上海”门户网站上线,在“中国上海”门户网站上集中市政府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等,明确公众获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主要渠道和具体方式。同时,指导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区政府于4月前完成平台上线工作,重点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中有关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要求,合理开设相关栏目。
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平稳有序推进。根据《上海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工作方案》,2020年6月底前,本市依托政务外网和电子政务云,建设完成市级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统一为市政府各部门政府网站提供服务;16家区政府充分利用现有政府网站平台,与市级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实现数据交换、互联互通,形成“1+16”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体系。同时,市级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不断优化网站搜索和下载功能,健全互动交流工作机制。
《上海市人民政府公报》选编内容更加贴近公众需求。全年共编发公报24期,免费发放纸质公报192万份。刊登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涉及公众利益调整、社会普遍关注的部门规范性文件120件,政策解读97件。此外,对公报免费发放取阅点进行梳理并予公告,方便市民取阅。
“上海发布”政务新媒体影响力、传播力不断扩大。“上海发布”不断创新传播方式、优化服务功能,粉丝数量不断增长,2020年仅“两微一抖”平台总粉丝就达1900万,较2019年底增加500余万。其中,微信平台粉丝数817万、微博939万、抖音156万。“上海发布”对重大政策文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及形式发布和解读。上海“两会”期间发布的《蓄力奋进!2020上海与你一起追梦》H5作品,采用游戏闯关模式,将《政府工作报告》内容融于游戏作品,网民可“边玩边看”,得到了广泛好评,提升了解读的效果。
(五)监督保障方面
组织全面修订并实施《规定》。2020年,市政府办公厅会同市司法局顺利完成《规定》的全面修订。《规定》在与《条例》保持严格对应的基础上,扩大了法定主动公开范围,总结了本市工作经验,细化了具体操作规范,强化了便民服务。《规定》发布后,市政府办公厅组织开展了宣传和解读,组织编写了“问答式”的工作手册,方便一线工作人员使用,确保新老《规定》衔接交替的平稳有序。
优化考核方式和考核内容。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本市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通过调整考核项目、考核分值比重,引导各单位着力解决政务公开的薄弱环节和瓶颈问题,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采取市政府办公厅测评、组织相关部门专项考核、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社会评估等相结合的办法,确保考核的客观公正。严格落实中央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有关要求,继续沿用无纸化方式,重点考核各单位门户网站原有展示数据和内容,不给基层单位增加额外负担。
加强检查督促和业务指导。对国务院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评估以及本市年度考核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约谈考核排名落后单位,指导督促、限时整改。做好本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每季度对本市70家政府网站和492家政务新媒体开展全面检查,并形成检查报告向社会公布。
做好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工作。结合新《条例》和新《规定》的出台,组织开展了线上线下结合的全市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12 |
12 |
287 (现行有效数量) |
|
规范性文件 |
43 |
43 |
244 (现行有效数量)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8 |
251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62 |
46 |
1 |
9 |
0 |
0 |
81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2 |
0 |
0 |
0 |
0 |
0 |
72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52 |
15 |
0 |
0 |
0 |
0 |
267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3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30 |
0 |
0 |
0 |
0 |
0 |
3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43 |
25 |
0 |
0 |
0 |
0 |
268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08 |
1 |
1 |
0 |
0 |
0 |
11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17 |
0 |
0 |
0 |
0 |
0 |
17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25 |
2 |
0 |
0 |
27 |
|||
2.重复申请 |
8 |
1 |
0 |
0 |
0 |
0 |
9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95 |
0 |
0 |
0 |
0 |
0 |
95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787 |
44 |
1 |
0 |
0 |
0 |
83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47 |
2 |
0 |
9 |
0 |
0 |
58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4 |
0 |
0 |
0 |
4 |
6 |
0 |
0 |
0 |
6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新修订的《条例》《规定》实施后,需加强指导培训,提升各单位对《条例》《规定》新内容的准确把握;二是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仍需要进一步深入推进,标准目录有待进一步落地;三是政策解读方式有待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的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抓好《条例》《规定》的宣贯工作,搞好年度政务公开培训,切实提高培训质量。加强日常工作指导,定期总结和汇编典型案例,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工作水平。二是继续抓好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对标准目录再优化再细化,推进标准成果落地。聚焦企业市民“高效办成一件事”“清晰读懂一件事”,加快开发政策服务包、一件事导览等主题式、场景式的公开产品。三是推进政策性政府文件解读全覆盖,重点提高解读精准性。探索通过“一网通办”市民个人主页和企业专属网页,精准推送政策文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继续丰富解读形式,统筹运用文稿解读、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动漫、图解图表、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进行政策解读,有针对性的回应服务对象对政策文件草案的疑虑点、关注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