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海市国土空间近期规划(2021—2025年)》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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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府〔2021〕43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海市国土空间近期规划(2021—2025年)》的批复

市规划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

  沪规划资源总〔2021〕222号文收悉。经研究,市政府同意《上海市国土空间近期规划(2021—2025年)》,具体批复如下:

  一、《上海市国土空间近期规划(2021—2025年)》作为本市“十四五”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一步落实《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的具体举措。要持续优化市域空间新格局, 为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推动创新之城建设跃上新台阶,人文之城建设迈出新步伐,生态之城建设取得新成效。

  二、要充分发挥规划的空间引领、功能引导作用,立足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和上海大都市圈协同建设,加快形成“中心辐射、两翼齐飞、新城发力、南北转型”的空间格局。统筹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持续优化调整用地结构,促进人口、土地等各项资源要素合理布局。

  三、要做好“十四五”期间建设任务的规划编制、年度用地计划、土地供应安排等,完善建设标准和实施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实。

  请你们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区政府加强规划的组织实施,实行全过程管理,加快推动规划落地, 并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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