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日期:2021-07-16 发布日期:2021-07-21 沪府办〔2021〕47号
沪府办〔2021〕47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上海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市应急局:
沪应急〔2021〕40号文收悉。经市政府研究,同意你们制订的《上海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请自行印发并会同有关部门、单位按照执行。
2016年12月22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修订后的《上海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沪府办〔2016〕101号)同时废止。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