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上海市处置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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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府办〔2021〕54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上海市处置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

市药品监管局:

  沪药监业〔2021〕125号文收悉。经市政府研究,同意你们制订的《上海市处置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版)》,请自行印发并会同各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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