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府〔2021〕78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海市黄浦区单元规划》等10个中心城单元规划的批复
市规划资源局:
沪规划资源总〔2021〕511号文收悉。经研究,市政府同意《上海市黄浦区单元规划》《上海市静安区单元规划》《上海市徐汇区单元规划》《上海市长宁区单元规划》《上海市普陀区单元规划》《上海市虹口区单元规划》《上海市杨浦区单元规划》《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世博单元规划》《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单元规划》《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外高桥单元规划》等10个中心城单元规划,具体批复如下:
一、要贯彻落实中央对超大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以及《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的“中心辐射”战略,持续提升上海中心城作为全球城市功能主要承载区的能级。要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吸引力和人文魅力的中央活动区,进一步提升和集聚高能级要素、高品质环境与高等级文化活动;提升“一江一河”沿岸地区空间品质和功能能级;推进城市副中心、地区中心高水平建设和重点地区转型。推动实现中心城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
二、要认真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打造厚植城市精神和彰显城市品格的高品质人居环境。搞好15分钟社区生活圈建设,推进公益性、底线型设施落地实施。打造“城市公园—地区公园—社区公园—口袋公园”的公园体系,强化蓝网绿道的贯通开放,实现中心城人均公共绿地倍增目标。要统筹城市更新和历史风貌保护,积极稳妥推进旧区改造,全面打造有温度的社区、宜步行的街区和有活力的园区。
三、要积极探索中心城高质量发展路径。坚持“双增双减”总基调不动摇,严格落实人口规模、公园绿地、公共服务、综合交通、安全韧性和低碳发展等底线型指标,强化空间保障。积极推进渐进式城市有机更新,强化存量用地改造利用、提升绩效,鼓励空间利用集约复合,并用好地下空间资源。坚持远近结合、留有余地,为长远发展预控好战略留白空间。
中心城单元规划是统筹推进各区社会、经济、民生等工作,指导中心城规划建设管理的基本依据,市规划资源局要承担起中心城单元规划的实施管理、调整优化和督促检查等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和区政府加强规划的组织实施。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