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上海市处置燃气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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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府办〔2022〕3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上海市处置燃气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沪建应急〔2021〕798号文收悉。经市政府研究, 同意你们制订的《上海市处置燃气事故应急预案》,请自行印发并会同各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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